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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常識] 認識外用類固醇藥膏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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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9-2 02:35:5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認識外用類固醇藥膏


生活中常聽到人們提起類固醇能治百病,有人說它是「美國仙丹」,有人認為它是很神奇的藥,事實上它的確是消炎(抑制發炎)作用很強的藥。

類固醇的作用如下:消炎作用、抑制免疫、抑制細胞分裂、血管收縮、其他礦物皮質醇作用(血壓上升)、其他糖皮質醇作用(血糖升高)等。依類固醇的給藥途徑分為口服、注射、外用藥膏、鼻噴劑等。

因為類固醇抗發炎的作用效果非常好,以致常因濫用口服及注射的類固醇而造成不良的後果(副作用),例如:月亮臉、水牛肩等庫欣氏症候群,血糖控制不良,血壓升高,骨質疏鬆,感染症,青光眼,消化道潰瘍,皮膚萎縮變薄,所以30、40年前就有外用類固醇藥膏研發上市,大大減少了全身的副作用(主要是因為經由皮膚吸收非常微量)。外用類固醇主要應用在治療非感染性皮膚發炎的疾病,例如:濕疹、乾癬、接觸性皮膚炎、扁平苔癬等。

外用類固醇依強弱分成七個等級(美國Stoughton-Cornell分類)由強制至弱:Ⅰ第一級(超強)、Ⅱ第二級(強)、Ⅲ第三級(中強)、Ⅳ第四級(中)、Ⅴ第五級(中弱)、Ⅵ第六級(弱)、Ⅶ第七級(極弱)。

除了第六級及第七級外用類固醇藥膏較少有副作用,坊間藥房販售的藥膏多半屬於第一級至第五級,尤其越有療效的通常越強效,銷量也越好,長期使用造成嚴重傷害很難恢復,例如皮膚萎縮、血管擴張等。所以皮膚科醫學會已經建議衛福部將第一級至第五級歸入處方用藥,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販售。

如何正確使用外用類固醇藥膏?首先有皮膚病要請教皮膚專科醫師診斷,再依據處方調劑,並遵醫囑使用藥膏,不可自作主張擅自買成藥或拿別人的(剩)藥來用。12歲以下兒童建議使用中、弱效外用類固醇藥膏(第四至第七級),使用時期最長不超過四週。幼兒尿布疹應應使用第六或七級外用類固醇藥膏,連續使用不超過十日。孕婦應避免使用第一或二級(超強或強效)外用類固醇藥膏。超強或強效外用類固醇藥膏亦應避免用在臉部及皺摺處皮膚。治療是否成功,要靠專業醫師的經驗,選擇適當的外用類固醇藥膏,以及病人的遵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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