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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瞭解了業果法則和改變現實、超越生命的原理之後,接著再來談談如何實現生命的意義。
無論是追求溫飽還是追求物質財富,本來都無可厚非,因為每個國家、社會、人民總是希望擺脫貧窮、脫離落後。
追求物質財富不但沒有錯,而且還值得鼓勵。
只有通過創造和積累物質財富,才能使人們豐衣足食、安居樂業,使社會進步和時代發展,使國家富強和興盛。
然而,如果為了滿足一己之私而損人利己,這就有問題,因為這只是在膨脹自己的私欲,只是在滿足自己的貪婪而已。
因此,當物質生活達到一定條件之後,應當追求精神財富,開始關注生命,尋求超越生命的方法。
可以說,佛教的整個修行體系,都是在追求生命的超越以及實現生命的意義。
對於生命的意義,佛陀在《法句•千品》裡指出其判斷的標準:
“若人活百歲,破戒無定力,不如活一日,持戒修禪定。
若人活百歲,無慧無定力,不如活一日,具慧修禪定。
若人活百歲,懈怠不精進,不如活一日,發勤力精進。
若人活百歲,不見生滅法,不如活一日,得見生滅法。
若人活百歲,不見不死道,不如活一日,得見不死道。
若人活百歲,不見最上法,不如活一日,得見最上法。”(法句1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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