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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爆料前東家賣黑心肉 離職司機檢舉獎金上看1240萬元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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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5-19 09:25: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爆料前東家賣黑心肉 離職司機檢舉獎金上看1240萬元

台中市力勤農產公司日前遭陳姓離職貨車司機爆料賣過期冷凍肉品,台中市衛生局兩度開罰共計1200萬元。台中市衛生局今晚證實,可確認檢舉的陳姓司機至少可領取中央食安法規定的檢舉罰金5成,也就是600萬元,甚至在裁罰確定後,可改依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發給檢舉人7成檢舉獎金,即核發840萬元獎金,若再加上吹哨者獎金最高可領400萬元,陳姓離職司機檢舉這件黑心食品案,最高可領1240萬元獎金。
陳姓離職司機日前在臉書爆料公社爆料前東家力勤冷凍公司出售過期肉品,文底下加上不自殺聲明,不但引起數萬人點閱,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經稽查也當場查獲200多箱過期肉品等,前後共開罰力勤共計1200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長呂宗學說,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檢舉人至少可領取「一般食安檢舉獎金」5成,但若經台中市食安委員認定為重大食安事件,陳姓司機有可能成為依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實施後第一例,有機會領取食安事件罰鍰7成,也就是840萬元的檢舉獎金。

檢舉人今天也證實,衛生局已經告知他因檢舉食安事件,確定可領取檢舉獎金。至於檢舉獎金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領取5成?還是依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領取7成?台中市衛生局還在做最後的確認。

台中市衛生局長呂宗學說,衛生局第1次開罰600萬罰鍰,是根據力勤公司前員工向跟衛生福利部檢舉後稽查結果,第2次則是根據同一檢舉人提供新的事證查獲流入市面過期肉品,再開罰600萬罰鍰,可確認檢舉人至少可領取中央食安法規定的檢舉罰金5成,也就是600萬元,若經委員會開會認定是重大食安事件,檢舉人獎金最高可領到840萬元。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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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販賣黑心食品經由內部檢舉是最快最確實的途徑, 給高額獎金絕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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