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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佛之大道。非正無以為行門。非助無以為資糧。更加發願要制。方能速證無生。
○四、引證助行
《疏》觀經云。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
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
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淨業。皆往生之助行也。
《鈔》觀經疏云。第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敬上接下。慈心行也。修十善業。
是其止行。身除三邪。口離四過。意斷三惡也。妙宗鈔云。此經正被頓修之機。
雖修佛行。父母師長。豈不孝事。輪王十善。豈不止行。但能修之心。
一一稱性。何妨所修慈孝之善。共於凡夫。觀經疏云。
第二、三歸者。佛法僧。在家戒亦即是十戒。具足眾戒者。道俗備受。
微細不犯。威儀者。三千悉皆不缺也。妙宗鈔云。圓頓行者。豈違小乘出家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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