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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71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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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4 05:56:3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以上第十九願是因,第廿願則是其果也。

若人如第十九願發心念佛,則臨壽終時彌陀與極樂世界諸菩薩等眾,前來接引,

現其人前,經須臾間(指俄頃,據《大集經》即今之四十八分鐘),

彼人即往生極樂淨土,作阿惟越致(不退轉)菩薩(以上是為第廿臨終接引願。)。

深顯果教他力不可思議之方便妙用。

具縛凡夫,能帶惑往生者,皆因彌陀此願,臨終聖眾現前,慈悲攝受之大力。

如宋靈芝師曰:「凡人臨終,識神無主。善惡業種,無不發現。或起惡念,

或起邪見,或生繫戀,或發倡狂。惡相非一,皆名顛倒。」可見凡夫業重,臨終之際,更多顛倒。

復以四大苦逼,痛不可言,何能正念持名。不能持名,何得往生。

故知凡夫往生,非憑自力,全仗彌陀大願加被,令不顛倒,始能往生也。

如《圓中鈔》曰:「娑婆眾生,雖能念佛,浩浩見思,實未伏斷,

而能垂終心不顛倒者,原非自力,而能主持,乃全仗彌陀,而來拔濟。

雖非正念,而能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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