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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章媒體上偶爾會看到「某學校學生吃了營養午餐後,出現集體腹瀉症狀,懷疑是食物中毒。」、 「旅行團在某餐廳用餐後,出現嘔吐及腹瀉,疑似食物中毒。」、 「某旅行團回國後,團員陸續出現腹痛及腹瀉。」 等新聞,到底什麼是食物中毒、什麼時候要懷疑自己食物中毒了;常見原因為何;若懷疑食物中毒需要注意什麼以及自己要如何預防此類事情的發生? 本文將會一一做說明。
什麼時候要懷疑自己食物中毒?
兩個人或兩個人以上在吃了相同來源食物後,發生了類似的腸胃道或神經學症狀時 (常見症狀如噁心、嘔吐、腹部絞痛、腹瀉、頭痛、頭暈或發燒),就要懷疑是否發生了食物中毒事件。
常見食物中毒的原因:
食物中毒的原因除了病原體(細菌、病毒)所引起外,還包括化學物質(殘留農藥、重金屬─銅、鋅、錫等)及有毒動植物(有毒蘑菇、有毒魚類或甲殼類)。
其中細菌引起的占多數,常見的細菌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桿菌屬、腸炎弧菌、大腸桿菌、肉毒桿菌、仙人掌桿菌、痢疾志賀氏菌(桿菌性痢疾)及霍亂弧菌等。不同的細菌所引起的症狀及潛伏期(即食用受汙染食物到發生症狀的時間)不盡相同,可以依此推測可能的病原體為何。
而病毒所引起的食物中毒中,以諾羅病毒為最大宗,特別在冬天的時節。它的傳染力十分強,只需少量的病毒顆粒即可致病,除了可由汙染的食物來傳播,若接觸到病患的身體或是病患所碰觸的物體,偶有受到感染的可能,較常發生在學校、長期照顧機構等地方。
若懷疑自己食物中毒,應注意哪些事項
1.不同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發病的時間也不同,可能數分鐘內就有症狀(如重金屬或有毒的貝類),也可能遲至2到3天,所以要回想最近幾天吃了哪些食物,期間有無共食者有類似的症狀發生。
2.發現疑似食物中毒,可向各縣市衛生局食品(藥)科通報,或透過1922專線尋求相關協助。
3.可將懷疑的剩餘食品、病患的嘔吐物或排泄物存於冰箱冷藏,以利衛生單位評估,需要時予以檢驗。
4.建議到醫療院所就診,特別是嚴重嘔吐或腹瀉,有脫水之虞者,或嚴重神經學症狀者,醫護人員若也懷疑是食物中毒的話,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衛生單位。
如何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外食時選擇衛生乾淨的餐廳,若自己烹煮要選擇新鮮食材,處理食品的前後須洗手,若手上有傷口或疑似腸胃炎症狀時,儘量避免處理食物;生鮮食品要做好適當的冷凍或冷藏,不宜離開存放條件過久,烹調過的食品不宜放置過久才食用,剩餘的食物也需妥善處理;若懷疑有汙染的食物應丟棄,不宜再食用;放置食物的器皿也需有良好的清洗及存放。
食物中毒的症狀可以很輕微短暫,也可能出現嚴重的症狀與疾病,所以食物、食材的選擇及處理是極為重要的。
出處 : http://www.kmuh.org.tw/www/kmcj/data/10303/1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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