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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因緣和合生、離散滅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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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15 17:56:3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物質具有正極磁性和負極磁性。所以物質的存在,磁性便存在。同一極的物質相遇,會出現相拒的現象; 不同極的物質相遇,會出現相吸的現象。由此得出“同極相拒,異極相吸”的定律。

物質具有成果的因和具有助因成果的緣。所以物質的存在,因和緣便存在。成果的物質(因)和助因成果的物質(緣)彼此互相和合生果,離散滅因。由此得出“因緣和合生、離散滅”的定律。

現以水物質的形態來說明“因緣和合生、離散滅”的定律。
冰(固體)、水(液體)、蒸氣(汽體)是水物質的形態。水物質是因,冰、水、蒸氣是果。

為何冰、水、蒸氣不可以同時存在?

從科學的解釋,是因為物質有熔點和沸點。水的熔點是0度,水的沸點是100 度。
冰(固體)存在0度或以下,水(液體)存在0度以上,蒸汽(汽體)存在100度或以上。

從因緣和合生、離散滅的角度說,是因為冷(緣)和熱(緣)。

從因緣和合生的角度說:
0度或以下氣溫(緣),水物質(因)以固體的形態存在,名為冰(果)。
0度以上或100度以下氣溫(緣),水物質(因)以液體的形態存在,名為水(果)。
100度或以上氣溫(緣),水物質(因)以汽體的形態存在,名為蒸汽(果)。

從因緣離散滅的角度說:
因為0度以上氣溫,水物質(因)失去0度或以下體溫(緣),故失去冰的形態(果)。
因為0度或以下氣溫,水物質(因)失去0度以上體溫(緣),故失去水的形態(果)。
因為100度或以上氣溫,水物質(因)失去100度以下體溫(緣),故失去水的形態(果)。
因為100度以下氣溫,水物質(因)失去100度或以上體溫(緣),故失去蒸汽的形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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