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614|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保障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 保險公司不得不當加費或拒保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藝術之星 拈花惹草勳章 玉石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3-10-9 00:22: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保障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 保險公司不得不當加費或拒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日表示,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投保權益,已推動多項措施要求保險業不得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待遇。如於投保時有受到保險公司僅因身心障礙即予以拒保或保險業務員於招攬階段即逕行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等情形,可透過金管會、產、壽險公會及各保險公司申訴管道提出申訴,以維自身權益。

金管會指出,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1項規定,保險業核保於評估風險及計收保費應基於保險精算及統計資料作為危險估計之基礎,不得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如有僅以因身心障礙即予以不當加費或拒保之情形,將依保險相關法令處以罰鍰或糾正處分; 又依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第6點及保險業務員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機制第1點、第2點、第4點等相關規定,保險公司應建立兼顧風險管理及身心障礙者保險保障基本需求之身心障礙者核保評估程序,保險業務員並應依不同障別之身心障礙客戶需求提供友善服務。

另保險業應確實對所屬業務員辦理教育訓練,納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議題及招攬應注意事項,並向業務通路廣為宣導落實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等作為,倘業務員對身心障礙者投保案件,有逕行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等情形,按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第17款、保險業務員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機制第5點第2款規定,對其所屬公司得予以停止招攬三個月處分。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發表的文章內容豐富,無私分享造福眾人,像極了愛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8 05:01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