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868|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生活情報] 網拍賣家節稅必看!用「這裝置」創業符合4大要件 地價稅享優惠稅率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民俗耆老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9-3 20:54: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網拍賣家節稅必看!用「這裝置」創業符合4大要件 地價稅享優惠稅率

好房News/
2024.09.03 18:05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隨著科技發展,行動裝置普及,越來越多民眾利用行動裝置(例如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從事網路拍賣、手機直撥銷售等營業活動。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公司稅籍登記地得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只要符合「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且其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就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為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沒有出租或營業之情形。
4、都市土地面積3公畝(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約211.75坪)為限。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即可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2-12 03:37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