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97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申請原產地證明書超過 5 份 應檢附貿易署許可文件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無恥近乎勇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藝術之星 美食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5-1-11 00:47:5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申請原產地證明書超過 5 份 應檢附貿易署許可文件

經濟部(12/25)日修正「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明定申請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之份數超過正本五份及副本十份時,應另檢附國際貿易署專案許可文件辦理。

經濟部表示,簽發單位簽發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份數,原則上以正本三份及副本六份以內為限;惟申請人因業務需要,例外得敘明增加份數理由,由簽發單位簽發。新修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15條第4項後段,亦明定申請超過規定份數之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時,應另檢附國際貿易署專案許可文件辦理。

經濟部指出,若申請人未符合規定致無法向簽發單位申請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或無法向簽發單位申請補結案、註銷、註(繳)銷換發或遺失補發者,新修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24條之1規定,申請人應另檢附貿易署專案許可文件始可辦理。此外,因前述事項已涵蓋逾期申請補結案之情形,新修辦法第21條刪除原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昨天的今天是昨天,明天的今天是明天,那今天的今天是那天?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2-8 00:14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