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983|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租稅優惠期間再展延 10 年 金管會公告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草案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拈花惹草勳章 玉石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7 天前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租稅優惠期間再展延 10 年 金管會公告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日前公告「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13條、第22條之7及第22條之16修正草案」,將國際保險業務租稅優惠期間再展延十年,提升國際保險業務銷售商品的競爭力,擴大經營保險業的國際市場,打造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金管會指出,為配合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涉及人民的租稅負擔,仍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的命令予以明定為宜。因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分公司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的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屬不計入課稅的所得,故其損失也不得自所得中減除始為合理,草案第13條、第22條之7及第22條之16明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分公司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的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此外,為擴大經營我國保險業的國際市場,並打造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原於一百十四年二月五日屆期的租稅優惠期間有再予展延十年的必要,故草案第22條之16將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的實施期間,自生效日起算十年,修正為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六日起算二十年,以提升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銷售商品的競爭力。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簽名被屏蔽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3-4 20:2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