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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之歌謠可分為「勞動歌」、「生活歌」及「祭典歌」等三大類型。
勞動歌
較常見於山上工作間之休息時間及居家從事編織工作時,伴隨身體律動之歌謠。
生活歌
較廣泛且豐富,吟唱方式不受大小場合之限制,尤其在男女戀愛之間,以及各慶典應酬酒宴上或喪禮上都可以被吟唱。
(一)童謠
哄睡、逗搖孩子的方式、歌謠有多種,曲調或柔緩或輕快,編詞自由發揮,依孩子特性、家庭背景,唱出成長、戀愛、工作、結婚等過程。如dremadrui推搖籃曲調、meses背動催眠曲調、tjemapetjap輕拍催眠曲調、palegeleg逗搖幼兒曲調。其中palegeleg有為頭目之子、平民之子、勇士之子逗搖的不同曲調。排灣語zaizaing nua kakedrian意為孩童念出、唱出的聲音,這些聲音或可朗誦,或可吟唱、或配合動作等,有的純為語音頂真式,有的詞意極富童趣,有的內容具教育性。Kili kili是訓練兒童跳舞的歌,編詞領唱常以獵捕的鳥獸來數算或表達孩童的活潑好動。
(二)情歌
往昔,青年男女在田間換工或造訪女友家具會時會對唱戀歌、互訴衷情。這種對唱歌謠用詞含蓄婉轉,借喻表達心中的情愫,亦可配上舞蹈。
祭典歌
過去是族人在耕種、出征前後於施法所唸唱的祭儀性歌曲。例如「五年祭」、「勇士舞之歌」等歌謠。「傳說歌」是族人閒暇聊天所唱之敘述歌,以即興式敘述自己所經歷的事件,或抒發情緒之歌曲。
文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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