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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寒冰神話 於 2016-8-27 15:45 編輯
首先感謝大大的貼文,個人願意就以下看法與您分享:
一、就戰爭的本質來看、其發動戰爭必須要符合經濟與政治利益。
二、發動侵略戰爭可以將自己領地主權作延伸,亦包含宗教因素使然。
三、一場戰爭發動,必須考量到國內科技發展、民心士氣、政治、經濟條件、國際地位。
就台灣這地理位置,整體而言屬於這東南亞門戶,在軍事地理位置來分析,其東鄰太平洋、巴士海峽、西鄰台灣海峽。意即,凡行經這海域船艦、空域航空器等、除非是無害通過,否則!就很容易被封鎖,但今天的戰爭型態,還是以海權為重,所以世界強國非常積極的發展海上武力,再配合空優武力來做為,整個戰場決勝條件。所以美國對台灣地區的保護,並非不是沒有原因的,在二戰期間末期,美國因為掌握空優及海優,因此經常以轟炸機轟炸台灣,因為台灣是日本帝國,侵略東南亞的跳板,還有這神風特攻隊自殺機隊基地(全台灣共五處)。
以大陸而言,對台灣動武不是不可能,而是一旦動武,他自己地區內還有疆獨、藏獨、印度邊界之爭等問題,必須要先解決自己內部問題,才能考慮對台政策。
次者,海島防禦作戰,在傳統作戰是1比3,按目前科技戰力評估,恐怕無法以這1比3來做為兵力比較,至少應該要有1比6方足之。
在二次大戰末期、美國為了要趁早結束對日本戰爭,因而投下二顆原子彈。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考慮到如果派遣軍隊,登陸日本本土作戰,將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所以在各種不利條件評估下,才決定使用這原子彈逼迫日本投降。
相對來說,中共如果要發動侵台戰爭,這付出人力物力成本太大,如採不流血的戰爭,那當然是以經濟手段來造成大陸地區內經濟蕭條,這樣的方式更勝於武力。
但是!生活條件必須要能與戰鬥條件合而為一,相存者強、相離者亡,就是說要能居安思危,毋恃敵之不來,而應有以待之觀念。以上簡要分析不足之處尚祈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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