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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為擴大我租稅合作網絡,財政部表示,已重啟台美租稅協定談判,正尋求管道與美方洽談;官員指出,若能順利簽署,對我方來說不僅是項絕佳大禮,也是對外洽簽租稅協定的重要里程碑。
去年11月初,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率團赴美,除爭取美國肥咖條款(FATCA)的跨政府協議外,財政部次長吳當傑也率財政官員,敦促美方與我洽簽台美租稅協定,建立雙邊租稅互惠機制。
國際財政司官員表示,台美經貿關係向來密切,美國是我國第三大貿易夥伴,我國為美國第12大貿易夥伴,加上美國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領導國,因此我方一直將美國列為優先推動租稅協定的國家。
台美若能順利簽署租稅協定,對雙方企業都有好處。官員以股利所得為例,我方對美商匯出的股利所得、權利金、利息所得,扣繳率將從目前20%降為10%;而美國對台商的股利匯出,扣繳率從30%大降為10%,將有利台美之間的直接投資。
官員說,未來在台美兩地的雙重居住者,可以確定稅務身分,如果判定為我國居住者,則課稅主權屬於我方,不必和美國稅局打交道,避免被雙重課稅,可大幅減輕租稅負擔。
財政部強調,台美目前並無正式外交關係,在全面性租稅協定的談判上,更需耗費較長的時間與心力,研議合宜的減免稅措施,以爭取國家整體最大利益,我方將利用各管道與美方協商,爭取早日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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