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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酒駕撞坑妻摔癱 獲國賠214萬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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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21 10:02: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酒駕撞坑妻摔癱 獲國賠214萬

2015-04-21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
      
屏東縣陳男4年前酒後騎車載懷孕數月的妻子返家,途中遇路面坑洞摔車,陳妻腦部受損半癱,訴請國賠,一審認定車禍是陳男疏失,縣府無責,但高雄高分院昨二審判決翻盤,認為屏東縣府未依規定巡查、設立警示標誌,需負4成責任,判賠214萬元。

4年前的8月底深夜11點多,陳與朋友喝完酒後,騎車載懷孕數個月的妻子返家,行經屏縣長治鄉德新路時,陳未及時閃避路面長130公分、寬60公分的坑洞,兩人摔車。其妻因車禍腦部中樞神經受損,左半身癱瘓,她認為屏東縣政府沒有盡到維護、修復的責任,向屏東地院訴請國賠。

一審法官認為,路面坑洞是由颱風帶來的豪大雨造成,屏東縣政府在颱風來襲前兩天已進行道路巡查,有盡到管理、養護義務,駁回陳妻的國賠聲請。

對方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昨天二審判決,認定中央氣象局解除陸上颱風警報後,縣府沒有進行道路的「特別巡查」,也未在坑洞處設立警示標誌,縣府有管理疏失,判屏東縣政府需賠214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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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21 18:49:5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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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22 01:58:48 |只看該作者
法律規定酒後不得駕駛上路,不得上路的人因為路坑而受傷還要國賠?請法官自己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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