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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基督強調不可離婚
上訴這段聖瑪竇福音告訴我們,救主基督除重申創世紀所載,婚姻乃天主所立,是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目的是夫妻二人互助互愛,妥善生養教育子女外,還特別強調:婚姻乃天主所結合,人無權把它拆散離異,因為天主立婚姻是由於人性的需要。男女二人結婚是由於相愛,婚姻的基礎建立在相愛上。真正的相愛是永久的終生的,不是短暫的一時的。當夫妻二人真正相愛時你問他們相愛多久?他們一定說:一生相愛不渝,不會說:相愛三年或五年後就離婚。我國古聖先賢,根據天良也教導我們說:婚姻是終生不渝的,為此稱婚姻為“百年好合”、“白首偕老”、“永結同心”。
此外,離婚為男女雙方都產生許多困擾,尤其對兒女的傷害更難以估計,社會上的許多不良青少年,多出自離婚的破碎家庭。為此吾主耶穌特別強調不可離婚。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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