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7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稅務] 買法拍屋 當心高額土增稅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環瀛達人勳章 色瞇瞇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5-19 10:36: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買法拍屋 當心高額土增稅

2016-05-19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投標購買法拍屋,已成民間常見的「撿便宜」管道。但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常誤以為同年度土地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未作調整,就不必額外負擔土地增值稅。不過,以低價標購法拍屋,因土地取得成本低於土地公告現值,即便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調整,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買賣法拍屋時,應該一併考慮相關的稅負成本。

民眾在移轉土地所有權時,土地若有漲價情形,應以土地漲價總數額乘上累進稅率,以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漲價總數額的計算方式,是以土地移轉時的申報移轉現值,減去取得時的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的總額,並減除土地改良等費用。申報移轉現值,則是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買賣雙方簽訂的契約價格為準。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土地的價值計算,原則上是以訂約日的土地公告現值為準,但民眾移轉的若是法拍土地,該次法拍土地的移轉現值,是在比較拍定日的土地公告現值和拍定價格後,以「較低」者作為繳納土地增值稅的依據。換句話說,以低價取得法拍屋,可能需要負擔高額的土地增值稅。

官員舉例,民眾以低價標到一棟含土地的法拍屋。該筆土地當期的公告現值為800萬元,但土地拍定價格只有250萬元。土地拍定價格較低,因此土地拍定價格應作為該次法拍土地的移轉現值。

如果民眾在同年度出售該筆法拍屋,必須就土地從250萬元漲到800萬元的部分繳納土地增值稅,稅負甚重。

另外,民眾若是過於頻繁買賣法拍屋,也要小心會被國稅局認定為營業人,日後遭補稅加罰。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經理陳信賢指出,財政部已有發布解釋,針對明顯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標購法拍屋的民眾,國稅局可依法對其課徵營業稅。民眾如果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狀況,就會被國稅局視作是買賣法拍屋的營業「大戶」。

 
圖/經濟日報提供

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7243/1704466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公平正義世間有愛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5-22 15:30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