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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改革體育單項協會選舉方式 教育部研擬修法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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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20:36:5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里約奧運結束,府院表示將要改革各單項運動協會,教育部體育署長何卓飛表示,單項協會想要更民主化、專業化與開放化,成員的選舉方式應該更有公信力。另外,選手、協會與贊助商之間的爭議也應該設立仲裁機構來處理,何卓飛指出,未來希望在「國民體育法」中訂定「體育運動組織專章」,目前體育署已經完成草案,希望立院新會期就能提出。(李人岳報導)

里約奧運期間,網球、羽球選手陸續和單項協會之間發生摩擦爭議,代表團回國後,府院宣示將要改革各單項協會,閣揆林全拋出「組織化開放、營運專業化、財務透明化、績效考核客觀化」等四大主軸,教育部體育署長何卓飛進一步表示,要讓單項協會更民主化、專業化與開放化,成員的選舉方式應該更有公信力,他不諱言有些協會確實有萬年理事長或家族理事長的狀況。何卓飛:『可能會針對團體會員的代表性,因為團體會員才具有代表性....整個投票機制是否也要有所變革?這樣才不會造成用人頭會員選舉,而成為萬年理事長或家族式的理事長。』

何卓飛也指出,對於代表國家的選手、教練的資格選拔也應更公開化、標準化,獲得選手、教練和選訓委員之間共同的認可。他並強調,協會組織是為了讓選手有最好表現而存在;協會、選手與贊助商三方之間,也應以選手的的權益為最優先考量,三方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在發生爭議時也需要公正的仲裁組織。另外,對於各單項協會等組織也應落實考核評鑑機制,透過評鑑促使協會能改進、自我檢討。

何卓飛指出,過去透過「人民團體法」管理各單項協會,未來希望在「國民體育法」中訂定體育運動組織專章來管理,目前體育署已經完成草案,接下來將送交教育部及行政院,希望立院新會期就能提出。



真的該修一修了

不止網協,籃協、棒協都一併重新來過吧

否則優秀的人才永遠沒機會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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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9-5 01:53:31 |只看該作者
根本就不應該由教育部主導吧
體育 跟運動完全是不同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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