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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軒尼詩 於 2017-5-8 17:48 編輯
...我想 你是想得太多了
就我所知 除非是特殊人才 不然部會去電履歷上的公司問的
....需要問嗎..勞保資料一調出來 你在哪間公司做多久
都一清二楚 除非你去逃漏稅的公司 沒幫你保勞保 報薪資
而且 別忘了 大多公司都有試用期
試用期的意思就是
應徵你進來 跟不上步調 能力不足 就會直接請你走了
反之 超快上手 游刃有餘 他哪會管你前分工 做多久
非常不建議你在跟前公司聯絡
前公司總監若是會答應如此做
...那你還不如求他讓你回去上班
要知道 幫你這樣做的後果是 偉造文書
反而更有可能總監會去連絡你的現職
各職業的圈子 說大不大 說小也不小 很容易傳開的
兩年工作經驗 只要跨過一個年 你說他是兩年
也是說得過去 指是氣不太直 說的糢糢糊糊而已
但不到聯合騙人的程度
你若是去請求前總監幫你圓謊 只怕變成整個前公司都傳開了
在一個不好 有的員工交情較廣 還認識你現在公司的員工
自己想想會變成怎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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