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525|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我跟老公一直分居狀態,分居多久時間我可以提離婚呢?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玉石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8-9-26 00:33:08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我跟老公一直分居狀態,分居多久時間我可以提離婚呢?

  夫妻依民法規定本有同居義務,但由於現今為工商社會,婚姻生活型態丕變,夫妻平日處於分居狀態者,所在多有。分居是否可以對方未履行同居義務而提離婚,應視分居的原因,是否可以構成惡意遺棄。實務上,有些老公將老婆騙出國去坐移民監,然後私下卻在台灣以老婆惡意遺棄為由向法院提起判決離婚訴訟。這種不法之行為實不可取矣!

  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示,該遺棄行為需為惡意,故若分居為夫妻雙方所約定,即難謂其為惡意。再者,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十八號謂:「、、夫妻之一方於同居之訴判決確定後仍不履行同居義務,在此狀態繼續存在中而又無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裁判上固得認為合於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五款情形。至來文所稱某乙與某甲結婚後歸寧不返,迭經某甲託人邀其回家同居,某乙仍置若罔聞。此項情形,尚難遽指為上項條款所謂以惡意遺棄他方之規定。」妻歸寧不返,夫託人邀妻回家同居仍不回,也不能因此便認妻惡意遺棄,所以,本題夫妻維持分居狀態是否可訴請離婚,應該視實際情況是否構成惡意遺棄來判斷。另外,也可以從婚姻關係的其他情形來看,是否有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過失輕的一方得訴請判決離婚。
…………………………………………………………………………………………

我國沒有分居制度法律規定,所以夫妻任一方都不能用分居當理由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在分居期間經過後,夫妻理應履行同居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仍拒絕同居的話,將會構成同居義務的不履行,此時另一方可據以為請求裁判離婚的理由。若雙方皆不願履行同居義務,則建議夫妻雙方可協議離婚。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發表的文章內容豐富,無私分享造福眾人,像極了愛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5-4 02:28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