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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這是目前的真實情況
在大陸有對夫妻 女方19歲生子 (尚未與老公辦理結婚登記)
明年10月滿20歲才能辦理
但是現在女方已經悔婚,因為種種因素,完全一點都不想和孩子的爸結婚
可是聽女方說如果不先辦理結婚登記 孩子就無法報戶口了,會成為黑戶
所以只能走上一條很遠的路就是女方等到明年10月滿20歲先辦理結婚登記幫孩子報戶口之後
然後在協議離婚
但如果男方硬要挽留 就申請分居
依大陸現行法律 似乎分居要滿2年確定可以離婚成功
這是一個太過於漫長的過程
女方卡在小孩無法報戶口而得走上結婚登記這條路
想問有沒有其他方式?
是既不需要那麼麻煩,小孩也能夠報戶口的方式呢?
女方已經完全不愛孩子的爸了,這樣真的太痛苦了 男方在女方生小孩有點憂鬱的時候不聞不問
不像個老公該有的樣子 而且男方以前還離過一次婚
現在的女方很辛苦 想要盡快脫離關係 應該要怎麼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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