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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5131070 於 2019-1-30 09:17 編輯
小弟從事保全業 1個多月
當初看某數字網站刊登
XX保全 月薪/35000 勞健保 12小時 月休6天 完善教育訓練
但事實是 大月31天也是月休6天
等於當月上300小時
超過勞基法(保全)最高月時數288小時
多出來的1天(12小時)沒算加班費
2月班表出來了 變成月休5天(少1天)
且過年連假都有排班給我
聽學長說 過年是沒有加班費的
當初面試有寫一張單子
印象中未滿三個月還是半年離職要扣教育訓練費用
重點是根本沒有教育訓練.....
會成為他扣我錢的理由嗎?
這公司人手不足 常常臨時調機動人員交接都遲到半小時一小時
主管從第一天看過 之後再沒看過...
我預計做到二月底....
粗算一下 等於會被公司凹8000左右
有人向勞工局檢舉過公司嗎?
不知流程與處理時間大概多長?
我沒請假過 沒遲到 都提早10-15分到
公司也沒理由扣我薪水吧?
賺錢不易...只想拿回我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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