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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新划島 於 2009-5-14 10:06 發表
其實也不必這麼的悲觀,
現在的金融監理制度已經相當完善了,
國寶的經營績效差,金管會也有所作為了,
例如要求在限期內辦理增資,改善財務結構,
若無法達到要求,不排除循華山產險模式由政府接管,
況且在壽險業中同樣是國字輩 ...
大大您好:
就我所知
儲蓄險應該會有 “保單現金價值“ 也就是 “解約金“
您可以先看看您的保單
一定會有保單年度末的“保單現金價值“
(只是前幾年 保單的現金價值應該不會大於您所繳的保費)
倘若您對保險公司有疑慮
不彷可先將您的保單用貸款方式貸出來
這樣一來
就算保險公司真的如您所擔心的發生任何狀況
您也已經先拿一部份回來啦
剩下的透過保險法明文規定
也不會造成您的損失
(上面圖表的表格說明二:本國目前所有保險公司流動比率皆高於100、暫無保費償付問題)
其實國內的金融制度真的很完善了
如同 小新划島 大大所言
任何一間保險公司若是經營狀況不佳
金管會鐵定不會坐視不管
其實每家保險公司除了金管會監管之外
還要繳交資本額15%的“保證金“(保險法第141條)在國庫裡
另外還有與國內外的“再保公司或共保公司“再承保(保險法第147條)
(例如:德國的慕尼黑&科隆 日本的協榮 美國的全美 台灣的中央... 等等)
每張保單也都要提列“責任準備金“(保險法第145條)與“安定基金“(保險法第143-1-2條)
還有還有
保險法第153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董監事要負起與公司財務有關的“無限清償責任“
所以 我們所購買的每一張保單
都有國家立法的“保險法“來做我們的後盾
其實大可放心
小弟就是那間去年虧損最多的保險公司業務員
自己也購買了不少我們公司的商品
這樣說來
我是不是更需要擔心呢
另外
大大您的標題“大家對於OO保險公司的評價?“
這種標題很容易因個人的觀感造成“不客觀的評論與結論“
抱歉
以上只是個人小小的意見罷了
《 本帖最後由 essay 於 2009-5-16 16:0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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