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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試論老子“道法自然”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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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4 13:18:5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天地萬物由自然而產生,亦由自然而運化,所以生長、收藏、治亂、安危、成敗、興衰、吉凶、禍福均屬“自然”。

甲、天地之“自然”。

  宇宙形成之後,自然形成天尊地卑的高下對仗之關係。然後隨太陽東升西降,月亮虧盈圓缺,陰陽進退,伸屈盈縮。紫微星居中天之上。斗罡轉向,星辰運移,明生歲成。斗柄東指,天下皆春,陽長陰消,氣候溫和,萬物草木,隨之蔥生;斗柄南指,天下皆夏,陰盡陽極,暴暑炎熱,萬物繁茂;斗柄西指,天下皆秋,陰長陽消,氣候蕭涼,萬物始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陽盡陰極,萬物收斂。故天空中,日月往來,風雲雷雨,自然始作。雷以動之,風以撓之,日以煊之,雨以潤之,萬物隨之。山石草木,生長收藏,飛禽走獸,生老病死,無一不在大化中生息。這種造化,是天地之“自然”。故《莊子》云:“天其運乎,地其處乎,日月其爭於所乎,敦主張是?孰維綱是?孰居無事而推行是?”意即:天地運化,日月往來,無任何主觀意志主宰和操縱,而是自然之造化。

乙、事物之“自然”。

  天地之間,一切事物變化生息均屬“自然”。飛禽生羽,自高飛翔;走獸四足,陸上行走。蛇無足仍可行,蜈蚣多足亦不累。物體構形,頭上腳下,胸前背後,兩臂左右。鳥不染自黑,鶴不洗自白,均屬“自然”。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其稼穡者,深翻土地,調和土壤,選好良種,隨季節令,勤勞耕耘,花繁果豐。反之,則無收。亦是“自然”也。《素書》云:“饑在賤農,寒在惰織。”

丙、處事接物之“自然”。

  人之處世,禍福安危,因果自然。福在積善,禍在積惡。故常言道:“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易傳》云:“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1.上下調理的自然因果。

令與心乖者廢,後令謬前者毀。怒而無威者犯,慢其所敬者凶,親讒遠忠者亡,私人以官者浮,淩人取勝者侵,略己而責人者不治,以過棄功者殃。群下外,異者淪,行賞吝嗇者沮,貴而忘賤者不久,念小惡而棄新功者凶,用人不得正者殆,強用人者不畜,為人擇官者亂,決策於不仁者強。所任不可信,所信不可任者濁,牧人以德者集,繩人以刑者散。小功不賞則大功不立,小怨不赦則大怨必生。賞不服人,罰不甘心者叛。賞及無功,罰及無罪者酷。輕上生罪,侮下無親。這對人類社會,上治下,下應上,有什麼因必有什麼果,亦自然也。

2.左右交結的自然因果。

在人群之間,上與下的調理對應,是縱向的自然之關係,然則左右的橫向交接,亦有自然的因果關係。

  以言取怨者禍,好直辱人者殃,自厚而薄人者棄;多許少與者怨;既迎而拒者乖;薄施厚望者不報;厚斂薄施者凋;聞善忽略,記過不忘者累;能有其有者妄;貪人之有者殘。老子云:“富貴而驕,自遺其咎。”這裏講的“驕”有以下兩種含意:一是驕慢不遜,欺淩侵犯,逼迫劣弱。二是奢移不節,揮霍浪費,厭酒食,服文彩,貪淫樂,肆無忌憚。這裏講的“咎”,是殃之兆,禍之果,小則傾家喪身,大則禍國殃民。是怎樣形成的?就因居豪門恃權位,欺淩人,仗富貴,厭酒食所致。亦屬“自然”也。又云:“江海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意即:江海為什麼能為百谷之王呢?是因為它善於處下。那百谷之水,自然趨下而歸江海,因之它能為百谷王。那麼,有道之聖人,取法江海處下能為百谷王的這一自然規律。又云:“是以聖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後之。是以處上而人不重,處前而不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意即聖人其所以能得到眾人之擁戴,是因為聖人首先謙下禮讓,處後居下,重道德,行規範,賢才出眾,感人心腑。如此日久,眾人欽佩,而被眾人心悅誠服推崇在先,擁戴於上。這樣處先居上的,眾人均感自願,所以樂而不重、不害,最有生命力。這仍屬“自然”。故經中講的:“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仍指此而言。又云:“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意即:仁人君子,他不與人爭,但人們亦莫人與他爭,且不爭而得到的,誰也爭不去。與這裏講的“非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均指體自然而不爭之意。如《易》之謙卦。其卦像是上地()下山(),其示意是山在土地下,必然自然穩固。故其卦辭曰:“謙亨,君子有終”。意即:行事謙虛而謹慎的仁人,辦理事務必然亨通。

  有偉大成就的君子,因廉必能保持善終,故曰:“……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者也”。

  常人不知自然之妙用,不修道立德,崇德廣業,反而有意去爭先居上,結果適得其反,不但爭不到,反而因爭招殃引禍。《易》訟卦“上九,或錫(賜)之磐帶,終朝三褫(剝奪)之。“意即:以逞強用爭而贏得的,即使得到不會持久。在一天之內,被人剝奪三次。《易》剝卦,其卦象上山()下地(),正與謙卦相反。其示意是高山突出屹立在平地之上,必不穩固。其卦辭為“剝”,不利有攸往,人如行事,驕奢而處於眾人之上,必被人剝奪,且浸蝕,不利於繼續向前往。

  同時人之安危,仍有因果之自然關係。故《易傳》云:“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於包桑。”這段經意是說:安而思危,治而防亂。時時刻刻對滅亡有警惕,且作準備。譬如開車的司機,常有傾覆之準備,對車時有檢修,對道路觀察細緻,方免肇事突發。常人不知此妙,在安載的時局中,卻任性逞狂,草率疏忽,其結果在此而導致危亡。這亦屬自然。

丁、“自然”一意在治國理民方面。


  治國理民的唯一目的是國政昌榮,禁民為非,豐衣足食,安居樂業。《道德經》中涉及治國之方、理民之策較廣。如五十二章講的:“大道甚夷,而民好徑。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這節經意是說,理民之道是平常,亦是自然的,但執政者,好走歧途險徑。朝廷不顧民眾,為了分外安亨,而大量修除,濫用民資民力,而百姓將大量耕耘的勞力投入於不必要的修除,結果田禾被荒蕪,導致欠收,倉虛無有積蓄。民以食為天,因之導致出不足食引起不能安居樂業。七十五章講“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此章經意說明兩個問題。一是闡說人民的饑苦由何產生。它是說執政者,貪圖享樂,奢侈不節,只求宮廷豪華,縱科派之條,橫徵暴斂,不怕民之饑寒,民因此而遭饑饉之患。二是講說民難治的原因。民之難治者是因為政令繁苛,執政者隨心所欲,任意妄為,民必抗拒而難治。故在五十八章中講的“其政悶悶(寬容大度),其民淳淳(樸實敦厚),其政察察(在這裏當苛察、煩瑣、顯示精明講),其民缺缺(戰溧不足)”,仍指朝廷所有的政令與百姓安危有自然之關係。《道德經》中五十七章中講的“……我無為而民自化(上順天理,下應民心,而不任性妄為),我無事而民自富(不求分外之厚享,不濫用民資民力,而人民自然富裕),我好靜而民自正(執政者虛心恬淡,自然而然舉措有常,物物各安其分內,事事有條不紊。而百姓亦自正矣),我無欲而民自樸(執政者真誠不妄,而百姓呢?自然敦厚真樸)。”由此可見,百姓庶民,安危災禍,饑寒富貧,是與執政者的道德水準、情欲動態、言行舉措,有同呼吸共命運的自然之關係。

戊、“自然”在人的養生方面。

  人的生命長短,健康病患,是與人們日常食息動止有自然關係,亦是自然形成的。故《陰符經》中講:“食其時,百骸理,動其機,萬化安……。”常言道:“病從口入,禍從口出。”人之飲食必須適時可節。例如:肉膩大飽,酗酒酩酊,酸甘不調,沉滯酒色,流吹欲海,破傷元陽,神魂昏迷,五臟不調,六腑不泰,久持必病。再如人之喜怒無常,以致情緒失度,神經錯亂,氣滯不通,血凝不暢,百脈不調,表裏疾生,不能盡其天年,中道而夭。因之人的飲食必須生熟相一,五味調和均勻,飲食有規律,舉止謙柔,言談真誠,處理和順。如此日久,五臟清涼,六腑調泰,骨骸之間通暢,氣血營衛不紊。自然體健而長壽。享盡天年。由此可見,人之健康、病患,生命長短,均與人之日常舉止生活有自然之關係。

己、“自然”在人生道路之環境方面。

  人的處境寬鬆,人情和融,則使人生愉快。反之如處境乖戾,時局北扭,心情苦悶,神態不悅,仍由自我舉措所致。本身心地動機,言行舉止,不自我突出,順應“自然”,其環境可以自然調理。《道德經》中涉及到這方面的章節較多,如二十四章“……自見者不明(在眾人前顯示自己有主見),自是者不彰(突出自己為是),自伐者無功(在人前誇耀自己有功),自矜者不長(認為自己比人長)”,“自見”、“自是”、“自伐”、“自矜”,此四者均令人討厭,反被人們厭棄不悅,導致眾人反感。這是因心念動機,為了在眾人面前突出自身,讓人們尊崇自己,超越了“自然”,反而被眾人拋棄,就“自然”造成環境惡劣,事局艱難因之在二十二章中說:“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足,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二十八章講“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榮守辱……”。五十八章中講的“是以聖人方(行事規範)而不割(不以規範而傷不規範者),廉而不劌(不以清廉而害別人),直而不肆(不以仗己知見而顯耀於人)。”二十章講“……俗人昭昭(顯示自己聰明),我獨若昏(我仍糊塗一樣),俗人察察(煩瑣苛察,顯示精明),我獨悶悶(我愚昧無知)……。”

  人的境己乖戾不諧者,就因本身心地動機,及言行舉措,失去“自然”,超常越分,顯露自己,突出本人。使人們對自己猶如“餘食”(吃飽飯而剩下的)贅行(人身多生出的肢體)般厭惡。《道德經》二十四章對在眾人面前超越“自然”突出自我的行為,說“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為了顯示自我,使人尊自己,因失去“自然”,反而被人厭棄,以致人際關係紛爭糾結。

庚、“自然”涉及到教育方面。

  無論是先生教育學生,或者父母教育孩子,以及對愚頑之徒的教育,均須順應“自然”,因勢利導,方可能達到最佳效果。如父母對孩子,不能因孩子是本身生養,而過分的愛,父母對孩子愛戴是正常的,但過分的愛是溺愛,這樣就導致成嬌生慣養,故蕩不羈,行不規範,事不勤奮,墮落為庸者。如過分嚴厲,高聲怒責,執杖強制,倒使孩子相抗不屈,以致不諧。總之,對孩子溺愛慣養與執杖嚴厲,都是失去教育孩子的“自然”法則,以致有不良之效果。凡事逼迫過分時,別人就會興起惡念來報復自己,當遭到對方以惡舉對付本身時,還不知是何緣故。在此期間常人還怨天尤人,就是對自己的親生孩子以自己超常的知見而逼迫強加在對方時,同樣會遭到對方產生惡意對付自己。故孔子倡導“循循善誘之”的教導方法,也就是因勢得導,潛移默化,由此方能達到最終目的。這是教育人的“自然”之道。

辛、“自然”在人的動態及言行、舉止方面。

  人的言行、舉止均順應“自然”,才能有生命力。如人之行走,必須根據自身的氣力強弱,腿足長短,道路環境優劣,一步一步向前行走,不但自身感覺不到疲困,且還能持久而繼行,最終能達到目的,自自然然,不勞不累,這是行走的“自然”之道。同樣,在站立時,立端,大足著地,穩穩當當,自然平均舒服,可以久立而不疲倦。這是站立的“自然”之法。相反,如不根據自身氣力與腿足的大小,邁開大步向前奔躍,一步跨越兩步或腳跟翹起,腳尖著地,自感走的快,或立的高,但決不會永行且久立。這是因為超越了行、立的“自然”之道。故《道德經》中講的“〖FJF〗?〖FJJ〗者不立,跨者不行”,即指此而言。人的心情動為亦應順應“自然”。在眾人面前顯示自己有知見的人,其結果是不明蟮覽淼娜耍約何欽擼約?未必處的是正確;在人面前誇耀的人,未必有功勞;自感比人長,且在人前傲慢者,顯示自己有知見,自以為是,誇功,比人長,結果未必比人有長處,這是超越“自然”。故老子講不能樹己峰而異於人。無人我之分,高下之等,賢愚之介,物我一體。故曰“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由此可見,人之言行動態,均須順應“自然”。如超常越分,定無有生命力。同時在人的衣食仍隨著自身之處境,順應“自然”。在富貴時,因富貴而處之,貧窮時,同樣以貧窮處事。如超常,便是不符合“自然”。如人的衣著,隨著環境及年齡的大小而穿不同,本是在青少年階段,必須穿上青少年的衣裝,老年人穿上老年人的衣裝,這樣自己感覺舒適,眾人亦觀之雅致。相反,如青少年穿上老年人的衣裝,或老年人穿上青少年的衣裝,不但自己感覺到不舒服,且眾人之觀之討厭。同樣,在官府者應著官服。為民的根據環境條件,應著地方的民服。如清代一個府官,其生性是貪贓枉法,但為了在皇上面前表示自己清廉,專意命手下人四處索購舊官服,與此同時,將現有新官服命手下人在地上人為的弄髒,從而表示自己清貧廉潔。這些超常的舉措,超常表示清貧、廉潔者,不屬於“自然”,是“自然”在反面,正是富有、貪贓的真相。故《中庸》中說:“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而行乎富貴,素貧賤而行乎貧賤,素夷狄而行乎夷狄,素患難而行乎患難,君子無人而不自得焉。”這裏講的“素”之一意是說現在的環境及條件。這處講的“行”是遵循現在的環境條件運身處事及對應。這裏講的“不願乎其外”的“外”,其意思是不可超越現在之環境及條件,如超越了,就是違背“自然”。如違背“自然”,就屬於虛偽。違背“自然”虛偽的舉措,是無有生命力的。老子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仍指事物應遵循現在的環境及條件而處之。

壬、“自然”與事物發展變化的因果關係。

  事物之發展,無論是禍,是福,均有前因。如人們開始認為吸一點毒品,能興奮一時,是小事,如不察覺它的危害性,便導致影響社會及人類,直接危害家庭、本人生命。再如不務正業,小偷小摸,以為方便,甚至能得大利,搞到一定程度,罪大不能自拔,以致家破人亡。故《易》坤卦之初爻“履霜,堅冰至”。其意思是:開始踏上霜,如不謹慎,再逐漸前進,可以遇堅冰。《易·傳》云:“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又去:“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益,而弗為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意即:聲名卓著的人,都是素日積累了善行,所有遭到殺身滅絕之禍者,都是素日累積惡事。所以小人因為作點小善見無益處,就不去做。以致惡行累積,大而不可掩飾,以致犯罪到無法解脫的地步。所以《易·噬嗑》卦的九之爻辭說:脖項負上刑枷,磨傷了耳朵,這正是因惡積而不能掩飾致凶的結果。《老子》第六十四章中講的“……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它是說合抱之大木,開始由毫末一點一點逐漸長大,九層高的臺階,由一筐一筐土而壘起的,千里的路程,是由一步一步行至的。仍指小人從惡而不戒慎,直至最後形成滅身之禍,所以人的心念之動機及人身的行事之舉措,是禍、福之因,不可不慎。

癸、“自然”在天下治亂、社會安危的運用。

  天下的治亂,社會的安危,仍出於“自然”。天下之大,社會之眾,但治亂及安危在一人。故道家思想對治國平天下的首要條件主張修身。《莊子》中講:“黃帝聞知廣成子有道,故往問:‘吾欲取天地之精,以佐五轂,以養民人,吾又欲官陰陽,以遂群生,為之奈何?'”廣成子因為黃帝所問的不是根本問題,故不願答。因此黃帝第二次複往再問曰:“‘……敢問,治身奈何而可以長久?'廣成子蹶而起,曰:‘善哉問乎!'。”廣成子由此給黃帝傳授了修身之法。那麼,自後儒家思想,在治國平天下方面仍取法這一宗旨,因之儒家《四書》中最核心的一部《大學》中將修、齊、治、平之道講的層次分明,條理井然。《大學》開宗明義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此節經意,是《大學》之綱領,其中講的“明德”者,其涵義至廣至深。人稟天地正氣而生,人之本性,是將天地之理,人間之情而具備矣。因人情欲過甚而遮蔽,以致背理徇私。身不修,家不齊,國不治,社會天下不太平。故首講,是屬一個人,均須明其本性。此處講的“親民”的“親”,古多作新講。也就是使人先修自身,讓自身先明曉我之本性。然後以此而教人們仍須摒除私欲,明其本身之德。由此可見,治國平天下,人們的自我修身,是為最根本的先決條件。故經中講的:“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往古迄今,執政者,為官者,往往想辦法治人,越治越亂。不先修好自我,捨本逐末所致。故老子云:“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大學》中又講:“故君子先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這裏講的“恕”,它的含義是以己推人之義,本身有善之舉,無惡之行,然後可以遵人之善,正人之惡。故經中講的“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僨:覆敗墮落),一人定國”。故常言道:“國正天星順,官清民自安。”

結語

  “自然”是天地萬物的始母,天地萬物的歸宿。故老子云:“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複命……”。這裏講的“靜”是指宇宙未形成之先的原始狀態,即無聲、無色、無味、無形之境地。講的“命”是天地萬類的生命淵源(自然)。常言道“由那裏來(自然),最後仍向那裏去(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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