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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時事] 教育部:性侵案校長與老師未通報,將記大過 /監院糾正/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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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20 14:35: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校長匿報校園性侵 記大過

中央社╱台北20日電2010.08.20 01:23 pm

近來媒體揭發許多校園性侵事件,而學校都沒有通報。教育部今天表示,部務會報通過,校園如果發生性侵案件,而校長與老師隱匿案情未通報,將記大過處分。

教育部表示,近期經媒體披露校園發生教師性侵害學生案件,校長及學校相關人員因未依規定通報與調查處理,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創傷並遭監察院糾正

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花蓮縣某國小女學童在幾乎長達1年的時間裡,每次上體育課都遭到體育老師強制猥褻;女童鼓起勇氣向導師求助,控訴體育老師撫摸其胸部,導師報告主任及校長後,學校不通報、不調查、不解聘,主任甚至訓斥女學童「不要亂講話」;吃案的校長及涉案老師,都順利退休。

教育部表示,新增規定明列有關校長、教師於執行職務知有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規定通報,予以記大過處分。

教育部表示,明確規範校長、教師於執行職務知有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規定通報,予以記大過,除符合保護學生立場外,更能警惕地方政府及學校加強教育人員責任通報宣導及教育訓練,強化教育人員通報意識及辨識能力,以期杜絕校園性侵害事件發生。


《 本帖最後由 eee000 於 2010-8-20 14: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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