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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2/24 試算通知4月25日前寄發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今年五月申報綜所稅,報稅內容較單純的二百萬戶民眾有福了!國稅局將首度主動幫納稅人試算稅額,並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寄發通知書,民眾一旦接受這份試算表,只要於申報期限(五月三十一日)前繳納稅款即可;至於退稅與不補不退案件更簡單,可直接透過網路或書面回覆確認,就算完成報稅。
如果民眾不想讓國稅局計算稅額,可以拒絕這項服務,在三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透過網路(http://tax.nat.gov.tw)或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表明自行申報綜所稅。
網路或書面回覆完成報稅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日現身說法,解釋這項便民措施;他說,現行綜所稅申報戶都是由五百三十多萬戶納稅人自行申報,每年稅額三千多億元,扣繳憑單有七千多萬張;如果改由國稅局試算稅額,可有二百萬戶適用這套服務,以每戶節省一.五小時、每小時工資一百零一元計算,可節省社會成本三億元,加上節省稽徵成本七千六百六十五萬元,合計可節省有形及無形成本三.七億元。
誰才能享受到這項試算服務呢?財政部賦稅署說明,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適用條件,包括僅列報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免稅額;均為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的所得資料;採用「標準扣除額」;無任何抵減稅額;不須報繳最低稅負;及夫妻未分居申報案件等。
賦稅署指出,符合試算稅額服務的申報戶,國稅局將於四月二十五日前以掛號寄發通知書及相關表單,民眾收到書表後,如果接受國稅局的試算結果必須繳稅,只要於申報期限(五月三十一日)前繳納稅款即可。
若有錯誤 另行申報即可
賦稅署說明,綜所稅試算稅額服務屬於便民措施,並非直接核定稅額,民眾接到試算稅額通知書後,如果內容不正確,或是要增減免稅額人數、改採列舉扣除額等,只要另行申報綜所稅即可,不必依通知書金額繳稅或回覆確認。
李述德強調,國稅局提供綜所稅試算稅額服務,個人資料保護非常嚴密,不會有個資外洩的問題,但民眾若不同意由國稅局計算稅額,可於三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向國稅局提出申報,一經申請就不可撤銷,必須自行申報綜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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