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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真常,名志常,字浩然。金章宗明昌四年(西元一一九三年)癸丑春正月十九日生。二歲喪父。六歲喪母。由伯父扶養成人,其伯父濟川,名□子也,賦義兩科,屢占上游,雖以四舉終場,同進士出身欺如也。因見真常穎悟不群,頭角崢嶸,意欲作成,以償夙願,而真常不喜文飾,雅好恬澹。年十九,伯將為之議婚,真常聞之,恐古人高蹈出塵事業難成,於是訣別。
遊天柱山仙人宮,宮主見其儀觀魁偉,談吐不凡,許為玄門大器,囑往謁長春,翌日便行,於即墨之東山,土寇蜂起,該山有石窟,可客數百人,寇至,則避其中,眾以真常後至,拒而不納。俄而寇至,為寇所獲,拷問窟室所在,淒滲絕倫,死而復甦,意不以告,寇退,窟人出,環泣而謝之。
戊寅(西元一二一八年)夏六月,聞長春自登居萊,真常促裝往謁,長春一見,器許,待之異常。庚辰(西元一二二O年)正月隨長春西行,次年至阿不罕山,當地漢人立觀,擇人主人(?),長春乃留李真常以主之,賜號真常子,題觀名棲霞。
丁亥(西元一二二七年)秋七月,長春仙逝,以清和嗣教,而真常為都道錄,兼領長春宮事。庚寅(西元一二三O年)冬,有誣告尹清和處順堂繪事者,致清和被執,眾皆駭散,獨真常請代之,曰:「清和宗師也,職在傳道,教門一切,我悉主之,罪則在我,他人無及焉。」使者高其節,特免杻械。
戊戍(西元一二三八年)春正月,清和會四方蓍舊,手書付真常,俾以嗣教,真常度不能辭,乃受之。
甲辰(西元一二四四年)朝庭命之於長春宮作普天大醮,三千六百分位,選行業精嚴之士,普賜戒籙。戊申(西元一二四八年)二月既望,醮始告成,凡七晝夜,祥應不可殫述。癸丑(西元一二五三年)奉上命,作金籙大齋,授普度戒牒,以真常印大宗師。次年又奉令作普天大醮。
丙辰(西元一二五三年)六月初,倦於接應,謝絕賓客,隱几不言。某日正襟危坐,語左右曰:「昨日境界異常,自知卦數已盡,歸其時矣。」以符印法衣授諸志敬,留頌而化,春秋六十有四。
轉自:台灣仙道學術資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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