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9-6-26
- 最後登錄
- 2026-5-7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30587
- 閱讀權限
- 250
- 文章
- 25820
- 相冊
- 3
- 日誌
- 22
    
狀態︰
離線
|
一 忌稱呼不當。
對寺院的僧人應尊稱為“師父”,“大師”,“法師”等,對住持僧應尊稱為“長老”,“方丈”,“禪師”。對喇嘛廟中的僧人應尊稱“喇嘛”即“上師”之意。
二 忌禮節失當。
與僧人見面的行禮方式為雙手合十,微微低頭,忌用握手,擁抱,摸僧人頭部等不當之禮節。
三 忌談吐不當。
與僧人交談,不應提及殺戮之辭,婚配之事,以及食用腥葷之言,以免引起僧人反感。
四 忌行為舉止失當。
遊覽寺院時不可大聲喧嘩,指點議論,妄加嘲諷或隨便亂走,行須緩步,語要低聲,不可亂動寺院之物,尤忌亂摸亂刻神像法器。如遇佛事活動,應靜立默視或悄然離開。同時也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因孩子無知而做出失禮的事。
佛教文化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