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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藏》大帙《靈劍子》,題‘旌陽許真君述’。緊接《靈劍子》之後,是《靈劍子引導子午記》,題‘許旌陽述’。《靈劍子引導子午記》不見諸志著錄,疑其原屬《靈劍子》,後人將之割出單行。今將之作為《靈劍子》的一部分,一並述之。
《靈劍子》蓋撰於北宋。無論把北宋列為淨明道史的哪一階段,北宋對於淨明教團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靈劍子》使我們得以窺視北宋許遜崇拜中的修煉方術。《靈劍子》的方術對北宋以後的淨明道有所滋潤。
一
所謂‘旌陽許真君述’、‘許旌陽述’,與多數淨明道經之署名相同,當為託名。六朝隋唐五代道經和史志,包括唐《孝道吳許二真君傳》在內,均無著《靈劍子》之說或著錄,其時蓋尚無此書。
自南宋始,《靈劍子》被著錄或提到。《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卷二《道書》著錄曰:
‘許真君撰《靈劍子》二卷’。由此推測,《靈劍子》原本蓋兩卷。《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成書於南宋高宗紹興(1131—1162年)中,《靈劍子》問世不遲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當無疑。故學者們多指出《靈劍子》出於宋代。如任繼愈主編《道藏提要》曰:‘此書或為兩宋間淨明宗道士所作’。拙著《道藏分類解題》曰:‘為宋代道籍’。黃小石著《淨明道研究》曰:‘宋代淨明道未冠“靈寶淨明”的道書還有《靈劍子》、《許真君子函記》等等’。
《靈劍子》篇幅不大,但亦命運多舛,原本早年亡佚,輯佚本遭致錯簡。唯其編撰年代,似可推斷得稍微近似一些。
(一)《靈劍子序》
早在東晉時期,許遜就為人稱道,《藝文類聚》卷二一收錄的《許遜別傳》讚他盡孝敬之道。大約從那時起,他開始被神化。《太平寰宇記》卷一零七收錄的南齊劉澄之《鄱陽記》稱他為術士,說因為他斬蛟於巖下,其巖得名。而後許遜神話逐漸豐富,豐富之中,不乏變化。唐代尊稱許遜為高明大使許真君,出現了以他為首的十二真君神話。北宋時許遜被列入道教傳法系譜,宋徽宗封他為神功妙濟真君。之後,變化持續不斷,直至清代仍難停止。翻閱一下清初胡之玫(法名德教錄)和清末的《逍遙山萬壽宮志》,即可知。
今存許遜傳記資料有二十多種。唐代《孝道吳許二真君傳》承上啟下,為其中之一。該《傳》中一神話說:一獸眼大如車輪,吳猛擲劍,中其目而殺之。《靈劍子》修改此神話,用以解釋《靈劍子》書名由來。其曰:‘吾著氣法、醫言郡(都)五十卷,流傳於世。子請不憂爾。上足(按:指吳猛)回劍斬南湖石獸,飛劍入獸眼中。其獸雖吐氣如雲,秖引出其面,受誅,獸不動眼。如此,獸無過,不誅之,收劍而回。以此之功,故號靈劍子,而傳授後來得仙之士’。其獸因積有陰功(無過),故劍不能誅(獸不動眼),因而得名靈劍子。講述氣法、醫言,即積陰功,劍亦不能誅,因而此著作亦命名為《靈劍子》。或者說,服氣、養生,以積陰功為先,劍亦不能誅,因而此著作亦命名為《靈劍子》。該書命名,借助神話,標新立異,衹是表明其屬於許遜崇拜而已。此解釋以及接下來對篇章的介紹,與松沙讖語無關,疑原屬《靈劍子》序文,今錯簡誤移於《松沙記第六》。
(二)原書為編著
今《靈劍子》之《序第一》,實非序。《序第一》、《學問第二》、《服氣第三》、《道海喻第四》四篇內容連接,體裁一致,可獨立。《暗銘注第五》為銘文五言一二句,小字夾註。體裁改變,可獨立。《松沙記第六》載松沙讖語神話。此神話亦稱龍沙讖語。唐代《孝道吳許二真君傳》中一則神話描述許遜在建昌縣,挺刃勇殺凶蛇,並將大蛇之無數蛇子斬盡殺絕。此神話後來演變為松沙讖語,流傳更廣。南宋初紹興元年(1131年)何守證《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序》說此讖語載於方冊,黃童白叟皆熟誦之。宋理宗時的《西山許真君八十五化錄》卷上以及《旌陽許真君傳》注曰:‘事見《松沙記》’。是知松沙讖語神話憑《松沙記》一文(或書)流傳。據《玉真先生語錄外集》,《松沙記》或亦稱《龍沙記》。除吳猛劍刺獸目神話疑為序文誤入《松沙記第六》外,其餘文字顯然摘錄自《松沙記》一文,可獨立。《道誡第七》勸人守誡敬道,供養訣文。結尾曰:‘此書久隨仙駕,已在天宮,未傳下世。’吳猛之女彩鸞將此書傳授凡人丈夫文蕭。此篇可獨立。《導引勢第八》有前言和小標題。前言曰:‘豈悟眾聖,造次流傳,子書之內,盡著佳篇。今引諸勢,一十六端’。文章結構與其他篇又不同,可獨立。《靈劍子引導子午記》為一短文,逐句引眾經作注,又是一種形式,原可獨立。總而言之,《靈劍子》有些篇章摘自他書,有些篇章蓋自著,全書系編著而成。全書緊扣以氣為中心的修煉方術,諸篇章經過篩選、編排與加工,非雜湊成書者可比。
(三)輯佚本
《靈劍子》自稱‘都五十卷’,今實有僅一卷,‘卷’字或許是‘篇’字之誤。今《靈劍子》凡八篇,加上《靈劍子引導子午記》為九篇,距‘五十篇’之數亦相差甚遠。疑《靈劍子》原本已佚,今本《靈劍子》和《靈劍子引導子午記》蓋後人輯佚本。
(四)蓋北宋人所著
今從著錄、書名和內容進一步推斷,《靈劍子》蓋為北宋人所著。理由如下:
第一,《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所著錄圖書多為北宋舊籍。
第二,南宋初淨明道團成立後,淨明道經絕大多數經名均加‘淨明’二字,《靈劍子》未加。
第三,《靈劍記》所述松沙讖語神話更原始。
《靈劍子》述說了兩個預言。第一個為松沙讖語,預言五百年後而沒有預言1240年間的事。《靈劍子·松沙記第六》說:許遜暫饒蛇子性命,吳猛有些擔心。許遜預言豫章之境五陵之內,今後將有八百人先後得道。將出道首人師,大揚其道。五百年後松枝覆壇拂地時,他將下臨人間親自監察。若蛇子不傷害人民,則靈劍不能誅之。若蛇子傷人,自有後賢出面降伏。屆時的徵兆是,豫章大江中心忽生沙洲,沙洲漸長,掩過沙市口,與龍沙相對遮掩。仙傳說許遜飛昇於西元372年,五百年後是西元872年,為唐懿宗鹹通十三年。松沙讖語為神話,不知為何預言唐末,姑妄聽之。第二個預言說1240年內八百人飛昇,是為導引說的,不是松沙讖語。《靈劍子·道引勢第八》曰:‘此導引,後一千年中有道首大揚道氣於宮商角徵羽,唱閱後多士矣。共八百眾於二煉後四元內相次飛昇矣’。其解釋說,一煉是五百年,一元是六十年。依此計算,‘二煉後四元內’共計一二四零年。
宋理宗時,《西山許真君八十五化錄》卷上《小蛇化》將松沙讖語與1240年連在一起,曰:‘吾仙去後1240年間,豫章之境五陵之內當出地仙八百人’。所以拋棄五百年之說,是因為淨明道團創建於許遜飛昇七百多年後,早已超過了原預言的時間。而採用1240年間,則可以自圓其說。1240年之說,當取自《靈劍子》。白玉蟾《旌陽許真君傳》、《許太史真君圖傳》、《淨明忠孝全書》卷一之《淨明道師旌陽許真君傳》和《西山隱士玉真劉先生傳》等亦將二者連在一起,沿襲不替。松沙讖語與1240年不相干的兩個神話,當更接近原始形態。
早在《西山許真君八十五化錄》之前,松沙讖語與1240年相連的神話就已經流傳。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陳達靈《悟真篇注序》曰:‘西山許真君上昇之日曰:“吾上昇後1240載,五陵之內有八百人得仙。豫章江中生出大洲,橫過江口,是其時也”’。陳達靈系《悟真篇》傳人,其述此神話當自淨明道傳來。
南宋紹興辛亥(1131年),何守證利用松沙讖語,為淨明教團的創建製造輿論。
其說沒有預言1240年,但已經拋棄了五百年之說。《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序》曰:‘顧唯龍沙已合,五陵之內應地仙者八百人,而師出於豫章。此言載於方冊,今黃童白叟皆熟頌之,信不誣’。
《靈劍子》述松沙讖語還保留著預言五百年的原始形態,當早於何守證撰序的西元1131年,蓋不會遲於北宋。
第四,《靈劍子》中出現了老子、金母、玉帝、上帝、魏夫人等道教常見神,不見南宋以來淨明道新創的‘六真’及其他諸神。雖說今本為輯佚本,衹殘存八九篇,但也可說明一定問題。
《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著錄之後,《宋史》卷二零五《藝文志·神仙類》著錄曰:‘旌陽今許遜《靈劍子》一卷’。此一卷本,當指今輯佚本。宋理宗時《西山許真君八十五化錄》無吳猛劍刺獸眼的故事,也沒有解釋《靈劍子》書名由來,但接受了許遜著《靈劍子》之說,改造後仍納入許遜神話。其卷中《垂教化》鄭重其事地描述說:許遜沖舉之前,召門弟子與鄉曲耆老,‘共敘惜別,且教以行善立功以致神仙之旨,著《靈劍子》等書’。《修真十書》卷三三《玉隆集》載宋白玉蟾著《旌陽許真君傳》、元《許真君仙傳》、《許太史真君圖傳》卷上、《歷世真仙體道通鑒》卷二六《許太史傳》等,亦同此說。
《靈劍子》託名許遜撰,宣揚許遜、吳猛神話和松沙讖語。此外,《靈劍子》把道德修養置於首位,曰:‘故修上法,陰騭為先’。‘衹候陰德功成,盡皆得道之儔矣’。其道德標準以孝為首:‘孝敬中外,信義忠良,仁和禮善,卑遜德行’。《靈劍子》蓋北宋許遜崇拜的產物。
二
《靈劍子》的方術建立在氣的基礎上,並將氣等同於道,可稱之為‘道氣論’。《序第一》曰:‘夫欲學道長生,服氣為先……夫子稱:“予不知道本根由,乃問老子,方知道之是氣。”形神不足,虛受辛勤,心願若偏,終無所得。心正則神調,神調則道氣足矣’。故而其將修煉方術稱為氣法、氣術、氣功、服氣,也稱為道氣。《道誡第七》曰:
‘三人得趣,道氣成功’。
《靈劍子》貴血重脾。《服氣第三》曰:‘氣之為母,血之為子,血之為母,精之為子’。《暗柱銘第五》曰:‘赤水路無媒。’注曰:‘赤水者,血也。玄珠未得津血不成,無媒路也’。根據中醫理論,脾臟為後天之本,為氣血生化之源,故而主要功能包括運化水穀、運化水液和統攝五臟血液等。因此,重血即重脾。《靈劍子·道引勢第八》共述導引一六勢,分別是春補肝臟三勢,夏補心臟三勢,秋補肺臟三勢,冬補腎臟三勢,四季補脾臟四勢,脾臟被置於突出地位。
《靈劍子》貴精重腎。《靈劍子·服氣第三》規定服氣的前三年,要通過淡食、食酒、食藥、食蔬菜水果等法,最終做到絕粒。該篇說,在此過程中,當眼裡出現神光時,是道欲成的徵兆,應特別注意固精。其曰:‘急守閉精髓,道欲成也。而有此矣,乃天發地應爾。不能急守,亂起姦淫,死之致也。神光魂神彰出時,則神欲離散於身形。神光去之,亦乃出之。故急守精閉室制伏,則是神光見、陽魂盛、陰滓欲盡之狀。如不能急守,徒忍饑絕味,非入神仙之格爾’。
該篇又指出,若未能便斷嗜慾,則需要房中術。其曰:‘如未能便斷嗜慾,則需房中將息,節服之,則施而不泄,不瀉精髓。一出,永為涕瀉,如此則非上真之士,渾濁精漏之。夫房中之事稍難擒制,皆返神退智。須假俗味方度,朝昏肉麵助之。不爾,立沉下鬼’。其反復強調失精的危險,曰:‘夫精失位,似海竭山崩,百瀆失緒,千域傾敗,莫能救治,百病俱臻,業鬼相親,再修難成,千中無一’。這裡教人施行接而不施之術。此術自春秋戰國以來一脈相承。‘假俗味,助以肉麵’,頗費解,大概不是建議吃肉食麵等一般增加營養之意。
《靈劍子》一書(包括《靈劍子引導子午記》在內)講述修煉方術,大致可分為內外兩個階段。
《靈劍子》說,內丹修煉從導引開始。《導引勢第八》曰:‘凡欲胎息服氣,導引為先’。《靈劍子》用詞不專,導引、胎息、服氣、服內氣、氣功等詞常常用來說內丹。其他例子如《服氣第三》曰:‘凡服氣調咽用內氣,號曰內丹’。《靈劍子引導子午記》引《穀神論》曰:‘含津煉,吐故納新,上入泥丸,下注丹田,謂之內丹’。《靈劍子·松沙記第六》曰:‘先行氣攻(功),持內丹長生久視之法’。這些名詞之所以都可以用來說內丹,是因為這些修法都與體內陰陽水火相交聯繫在一起。《服氣第三》曰:‘日心之火為雲津,月濕之水為雲雨’。
‘修大藥’、‘煉外藥’,也被稱為‘外丹’。《靈劍子引導子午記》引《穀神論》曰:‘陽龍陰虎,木液金精,二交會,烹煉而成,謂之外丹’
步驟是先內後外。正如《靈劍子引導子午記》引定機子曰:‘雖是長生客,未為拔宅仙。更須修大藥,方始得飛仙。’又引《穀神論》曰:‘修道之人,先成內丹,後煉外藥,內外相應,即致神仙’。煉內丹可以長生,可成地仙。進而修外藥,才能飛昇,成為天仙。由此可知,《靈劍子·松沙記第六》所說‘氣成之後,方修大藥矣’、《服氣第三》所說‘先須氣成,憑氣補形精,大藥方始靈’,也是指內丹成後始煉外藥。這種模糊概念應是有意為之。
《靈劍子》沒有明說如何修補藥、煉外丹。我們可以玩味一下其言外之意。其說內丹是用自己體內的內氣,‘不得用上段外氣’。外氣指普通的口鼻呼吸之氣。既不用自己體內之氣,也不用外界口鼻呼吸之氣,那麽外藥、外丹當是用他人之精氣。《養生秘錄》輯李簡易《玉溪子丹房語錄》曾說外藥:‘外陰陽往來,則外藥也……以外藥言之,交合之精先要不漏’。此語可為《靈劍子》注腳。其描述外丹‘陽龍陰虎,木液金精,二交會,烹煉而成’,當指陰陽雙修。
《靈劍子.服氣第三》教授曰:‘如房中得擒制之理,深達洞微,乃知究竟。及遇少女,採玩精氣,咽而服之,可謂如虎戴角,文武全備,此皆福德之人所行,而非常流之見矣’。這是說如果接而不施,則可食陰採陰。食陰採陰可謂採外藥。聯繫此說推測,所謂‘假俗味,助以肉麵’,蓋為用女鼎、‘採玩精氣’的隱語。‘福德之人’,自然是有錢有勢之人。
該篇要人存思左右二腎黃白二氣,沿脊上至泥丸宮,歷洞房宮、明堂宮、守寸雙田,下歷十二重樓、絳宮,最後入氣海。又存白氣為裡,黃氣為表,成為一顆圓圓的玄珠懸在氣海中。
文中稱前一過程為‘兩畔同昇合為一’,後一過程為存玄珠,形容玄珠為‘圓如彈丸黃如桔’。這一功法表面看是存思,實際上大概是在介紹陰陽丹法。
因為其用以概括和形容的詩句,源自東晉葛洪傳授陰丹的秘訣。《抱樸子內篇·微旨》曰:‘始青之下月與日,兩半同昇合成一。出彼玉池入金室,大如彈丸黃如橘。中有嘉味甘如蜜,子能得之謹勿失。既往不追身將滅,純白之氣至微密。昇於幽關三曲折,中丹煌煌獨無匹。立之命門形不卒,淵乎妙矣難致詰’。《雲笈七簽》第五六《元氣論》引《九皇上經》述此訣。《靈劍子引導子午記》述功法有這樣四句曰:‘山巔取水,海底覓火,養虎咽氣,偷龍咽津。’每句的注文一開始就指明‘此在口訣’,最後一句的注文中引《紫河車歌》,雖個別文字有出入,其歌即葛洪陰丹秘訣。引陰丹秘訣,說明所述存思黃白二氣及養虎偷龍的真實涵義,是修外藥、煉外丹的方術,即講述男女雙修丹法。
《靈劍子.服氣第三》大概擔心修煉者為表面文章哄騙,又在兩處特意點撥。一曰:‘玄牝,子腎宮爾。’自老子說‘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之後,對玄牝的解釋五花八門。有內丹家把玄牝解釋為兩腎之間的孔竅,解釋為口鼻,解釋為男根女根等等。這裡直指腎臟,腎臟藏精,蓋影射男根女根。二曰:‘赤水則血爾。玄珠若成,津血自盈。若欲知驗,苦酒和精露一宿,卻還血爾’。這裡先說玄珠與血密不可分,然後指出精實為血,也就是要人明白玄珠由精修煉而成。所謂存思二腎黃白氣結成玄珠之說,蓋是陰陽丹家使用的隱語手法。
該篇總結曰:‘九年行之,筋骨變換,輕舉通神。為地仙,未可修大藥。先須氣成,憑氣補形精,大藥方始靈’。這裡指明存思黃白二氣九年後可以成天仙,但必須先修成內丹才能存思黃白二氣。所謂存思黃白二氣,實為大藥、外丹。
食陰採陰和陰陽丹法,為世俗道德所不容。由此方可理解,為甚麽《靈劍子·學問第二》說修煉服氣法的奇異表現之一是有‘學問而舉動輕狂’,為什麽《靈劍子·道誡第七》告誡說,修煉服氣法容易動眾驚恐,引來災禍,需佯顛佯狂,毀改衣裳,外從垢膩,渾世保命。如果是清修內丹,何須如此!
《靈劍子.道誡第七》末尾講述了一個神話故事。大意說,吳猛之女吳彩鸞,遊許遜舊宅,被男女聚會的場面吸引,投身其中,邂逅文蕭,與之戀愛,帶他回仙府同宿。早晨有仙童來呈文簿,文蕭問之,彩鸞洩露天機。上帝遂罰她下凡作文蕭的平民妻子十二年。吳彩鸞恐文蕭不修道氣,取此書教他。文蕭修行十二年,道氣成就,昇上玄都。此神話頗有暗示陰陽雙修之嫌。
三
西元1131年(南宋初),何真公受靈寶淨明之秘法,後逐漸衰落。西元1297以後(元初),劉玉再開淨明忠孝道。虞集《景霄雷書後序》曰:‘近年洪之西山許旌陽降於劉玉真家,亦著聞於代,不可輕也’
許遜崇拜形成之始,即以法術神話開路。淨明道團成立之後,除依賴靈寶度人大法,吸納理學心性之學外,其餘高揚忠孝倫理,大興符咒法術,盡如許遜崇拜往昔神話之傳統。其繼承傳統,卻也有創新。如符咒法術由神話降到人間,由虛說變成實行,出現三五飛步,神印伏魔,誦章佈雷等,風風火火。陳楠《太上三五邵陽鐵面火車五雷大法》序稱:上帝封許遜為鬥府雷雨判官,以邵陽五帥輔之,得風雷之權。該《大法》稱許遜主太上三五邵陽鐵面火車五雷大法,尊之為九州都仙太史高明大使神功妙濟真君。《九州社令雷法》奉許遜為祖師九州都仙大史神功妙濟真君。明初吳升撰《貫鬥忠孝五雷武侯秘法》述武當山流傳的淨明道雷法。
許遜崇拜亦主修煉方術,《靈劍子》就是此類專經。其一些方術理論為北宋以後淨明道所繼承。其中最主要的是道氣論和貴血重脾理論。
如《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述符咒、法印,以內丹作為施法的內在依託,重視集氣、運氣、服氣。其論道氣關係曰:‘道本也。合以體,散以為用……道本圓虛。圓者氣之體,虛者氣之用。得圓虛之道,故謂之淨明’。
《太上靈寶淨明九仙水經》全書講述以氣運血如水之理,可以看出其對血的重視和對脾臟運化功能的運用。其曰:‘脾為之本,今謂之血母’。
《太上靈寶淨明中黃八柱經》所述中黃八柱修煉法,以中黃為核心。所謂中黃,即脾臟。其曰:‘脾位乎中,名曰黃庭’。
《高上月宮太陰元君孝道仙王靈寶淨明黃素書》最重水土,也就是最重脾腎,其卷一曰:‘故太一者,水之尊號,先天元之母,後天王藏之元……故人之生,就水以成形。及其成形,莫不備精神之……莫不因土,而脾於是在中。水,素也。脾,黃也。黃素之道在此矣’。‘黃素之本在脾腎’。《高上月宮太陰元君孝道仙王靈寶淨明黃素書》卷一述脾王四季的理論,與《靈劍子》如出一轍。其曰:‘屬土,其數五,而每季旺於四藏,盛有時數也’。
該書《序例》指出學《黃素書》應當辨水火、龍虎、藥材、鉛汞,審抽添之訣、河車之運,說這就是內丹。其內丹法與《劉劍子》亦相通。
《高上月宮太陰元君孝道仙王靈寶淨明黃素書》似乎也繼承了《靈劍子》的陰陽丹法。該書《序例》曰:‘內丹既成,則呵呼之間,可貯外藥,則鉛汞之和、砂銀之精是也’。該書卷九以想為妄,要人斷絕男女之慾,行無慾的男女之事。其曰:愛美厭醜之心,男女一樣。男女之慾,就是愛美厭醜。愛美厭醜之心,與男女之事無關,是由於妄想。盲人在男女之事中以醜為美。故而男女之事,與美醜無關,男女之慾,來自妄想。‘制於妄想,朱(未)有不真,是為淨明’。無慾的男女之事,是真,是淨明,蓋即陰陽丹法。
《太上靈寶淨明洞神上品經》主要講述符咒,暗含內丹。其卷下曰:‘吞咽呼吸,是為真丹。有奇有耦,有陽有陰。陰陽之丹,服之長生’。此亦似言陰陽丹法。
北宋以後淨明道的修煉方術,源自多途,不僅限於《靈劍子》一家。但《靈劍子》對前者的影響應當說是最明顯,最重要。但北宋以後,淨明道團更重視祈禱和法術,對修煉的重視在其下。而且這種趨勢有增無減。這恐怕也是淨明道最終融於正一派、而不是融於全真派的原因之一。隨著這種趨勢的發展,《靈劍子》對淨明道團的影響也逐漸式微,最終幾乎寂寞無聞了。
注釋:
秋月觀將許遜仙道教團的歷史分為四期,北宋屬於其第二期(參閱其著《中國近世道教の形成——淨明道の基礎的研究》,第249頁。創文社,1978年3月)。黃小石將北宋列入淨明道初創階段(參閱其著《淨明道研究》,第49頁。巴蜀書社,1999年9月第1版)。
光緒29年(1903年)觀古堂刊。收入《觀古堂所著書》第一集,光緒28年(1902年)印行,33年(1907年)重編。
412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7月第1版。
319頁。華夏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
第64頁。巴蜀書社,1999年9月第1版。
《道藏》6/844中,《道藏》18/25下。文物出版社、上海書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9月第1版。
《道藏》10/667中。
《道藏》6/841上—842中。
《道藏》10/547中。
《道藏》6/821中下、4/758上。
《淨明忠孝全書》卷4,《道藏》24/640中。
《道藏》10/668上。
《道藏》10/668中。
《道藏》10/667上中。
《道藏》10/670上。
《道藏》6/821中。
分別見《道藏》4/758上,6/725上,24/624中、629上。
《道藏》2/911上。
《道藏》10/547下。
《宋史》15/5189。
《道藏》6/826中。
分別見《道藏》4/760中,6/813上,6/725上,5/252下。
《道藏》10/666下、663中。
《道藏》10/668上。
《道藏》10/663上。
《道藏》10/667下。
《道藏》10/663中。
《道藏》10/667上。
《道藏》10/668中—669下。
《道藏》10/664中下。
《道藏》10/664下。
《道藏》10/668中。
《道藏》10/665中、674上、667中。
《道藏》10/663下。
《道藏》10/674上。
《道藏》10/674中、上。
《道藏》10/667中、664上。
《道藏》10/665中。
《道藏》10/716下。
《道藏》10/663下、664上。
王明《抱樸子內篇校釋》卷6,第128頁。中華書局,1985年3月第2版。
《道藏》10/672下。
《道藏》10/664上。
《道藏)一零/663上。
《道藏》10/667下。
《道藏》10—668上中。
《道法會元》卷108,《道藏》29/484上。
《道法會元》卷122,《道藏》29/582下—583上。
《道法會元》卷125,《道藏》29/603中。
《道藏》10/763下—768中。
《道藏》10/547下—548上。
《道藏》24/616下。
《道藏》24/618下。
《道藏》10/503下、504下。
《道藏》10/503中。
《道藏》10/502下—503上。
《道藏》10/502下。
《道藏》10/516下。
《道藏》24/608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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