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0-10-30
- 最後登錄
- 2018-11-20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9
- 閱讀權限
- 20
- 文章
- 25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在開始球賽時,球員會在籃球場中圈裡進行跳球。球員就要用一切合法的方法,目的要把球投進籃中。籃球規則中訂明,球員可以只可以用手玩籃球,但不可以用拳打,而蓄意用下肢接觸球的更是違例。持球的球員必須運動籃球才可以帶著球走,只可以用單手拍球、傳球或投籃。
正規的球賽共分作上下兩節,每一節20分鐘,若未能在正規比賽時間中取得勝利,就會進行加時賽,每節加時賽有5分鐘,如仍未能分出勝負,則會再進行,直至分出勝負為止。比賽中,每隊要在30秒內進攻,如果未能在30秒內把球投進或碰到對方球籃,就算違例,對方可得到控球權。球員投籃,成功的話一般是2分,若果在三分區(三分線以外)投籃的話,就會得到3分,而在罰球情況下成功的會有1分。
國際籃聯規則:
1•國際籃球規則下的比賽為為40分鐘,分上下半時,每節時為20分鐘。
2•國際籃球球場的3分線距離籃筐距離為6.25米。
3•國際籃球球場面積為28米15米。
4•國際籃球三秒區是面積為3.6米6米5.8米的梯形。
5•國際籃球比賽中暫停為4次,加時賽暫停1次。
6•國際籃球的暫停時長為1分鐘。
7•國際籃球每次進攻限制用時為30秒。
8•國際籃球每場比賽個人限犯規限制次數為5次。
9•國際籃球的罰球時間限制是5秒。
10•國際籃球臨場裁判人數為2人。
12•每場比賽超過犯規次數的罰球,國際籃球規則為每半場球隊第8次犯規。
【國際籃球規則】
2008年10月以及2010年國際籃球新規則
國際籃球裁判 吳喜松
前 言
F.I.B.A國際籃球總會2008年4月25日在北京召開中央委員會議,由秘書長鮑曼主持,會中通過2008年10月1日起修訂實施的新規則,這項規則異動,正好適逢苗栗縣籃球協會在今年10月份辦理的全國中正盃大學暨中學校際籃球賽將要派上用場。這次中央委員會議內容主要討論2008年10月以及2010年10月要執行的新規則,從規則修訂的內容來看,國際籃球規則無疑的已經逐漸向美國N.B.A規則靠攏,對籃球比賽的而言,具有正面的意義與效果,畢竟全球各地每天都在收看N.B.A球賽,對球員或觀眾,能夠透過電視教育,更能充分了解規則的執行。
2008年10月1日開起實施的國際籃球規則變動部分為:
球員不得在球衣內穿著T恤。
當球員持球倒地或是滑行時,不再視為違例。
球員從後場推進運球,必須雙腳以及籃球都通過中場線,才算進入前場。(因此8秒進入前場的規則,要以這項規定為主,不是單腳觸碰前場就算進入前場,而是運球員與籃球都進入前場才算)
球員從前場跳起,在空中接到球或是攔截到球之後,落在自己的後場界內,將視為合法的。
球員用手從籃圈下方,伸過籃圈與籃框接觸到籃球,將依照干擾球的罰則進行判罰。
當進攻球員已經完全脫離防守球員的防守距離時,如果防守球員對進攻球員發生背後接觸犯規,將視為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
球員在比賽場上過多的揮動肘部動作,即使沒有接觸到對方球員的身體,應該宣判這位球員技術犯規。(注意:並非違反動道德的犯規,因為還沒有發生身體接觸。這是警告性質的宣判)
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際籃球規則變動部分為:
這項新規則的實施將從2010年國際籃球總會主辦的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以及世界女子籃球錦標賽開始執行。其他地區可以在2012年陸續實施。從這項規則的改變,國際籃球規則已經逐漸的向美國N.B.A規則靠攏。
籃球場上的禁區,將由現在的梯形改變為長方形。
三分線的距離,由現在的6公尺25公分,延長到6公尺75公分。
球場外的球隊席,從底線算起,往紀錄台技術代表席的方向,長度8公尺32.5公分,等於底線到三分線頂端弧線長度。
比賽到最後兩分鐘或是延長賽時,叫暫停的球隊可以擁有後場球權,暫停後不用在從中場線外發球,而是技術代表區對面指定發球區發球。
依照美國N.B.A的規則精神,從籃圈落地中心點畫出一道1公尺25公分的半圓,這個區域稱為「合理衝撞區」,在這個區域內發生身體接觸,只有阻擋犯規,沒有帶球撞人。
當比賽中斷時,如果24秒計時上的時間多於14秒(含14秒),則計時器的時間不做調整。如果少於13秒(含13秒59),則24秒計時器剩餘的時間將調整到14秒。
上述規則的變動,請本會裁判詳加研讀,2008年10月1日起,本會辦理球賽將依照新規則執行,以落實本會比賽與國際同步接軌的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