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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元宵節在北部有平溪的放天燈,南部有鹽水的放蜂炮,而雲林縣褒忠鄉有「吃飯擔」的盛事。在元宵節「吃飯擔」是本地特有的習俗,流傳至今已100多年。褒忠的長輩,還流傳一句諺語,「初一拿燈篙,二九下燈腳。」意思是說:每年正月初一夜間必須點燈,並在各庄頭提燈踩街,直到正月二十九日天亮時才停止一切活動。其目的是家家戶戶「掃瘟」並祈求全家平安。
早期醫學不發達,五股十三庄有溫疫,死了很多人,五年千歲起駕說:將在每年的元宵節繞境保佑村民平安,由五股十三庄輪流派午餐(飯擔)歡迎,吃完午食晝(飯擔)後,五年千歲就開始環鄉繞境,每戶人家都畏準備紙錢、水果、牲品等歡迎,五年千歲經過時,開始燒紙錢,五年千歲繞完境後,再送回鎮安宮。但後來因照明不足,所以改成先繞境,到了下午繞完境後再開始吃食飯擔。在褒忠,因為每年馬鳴山鎮安宮的五年千歲都會來巡村一次,村裡的人了歡迎五年千歲,並慰勞抬轎的人的辛苦,就用飯擔來表示。「吃飯擔」對鄉民來說,也是吃平安飯,有自己消災解厄功能。而且,不論貧富更是全心投入祭拜,所以大家都熱衷於此活動。
文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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