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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南大學傳出校方有意利用升等期限,資遣或解聘教師,今天十多名師生北上舉辦記者會控訴校方侵害工作權。教育部表示,開南大學從96年起陸續不續聘18名教師,但中央教師申評會撤銷、駁回這些不續聘案,以程序不完備認定開南必須回聘教授,支付薪資。教育部表示,教師遭解雇原因通常是行為不檢、教學不力,類似開南的大規模不續聘案例,還是第一起。( 陳映竹報導)
多位開南大學教授和學生出面控訴,校方以六年條款限時升等,不達標準就得滾蛋,還明文規定每科當率不得超百分之十,無意賤賣文憑,部分必修課要開滿 一百二十人到一百五十人的大班,讓學生選課困難、教學品質差。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表示,開南此舉不適當,還沒有看到學生表現不該預設立場,如果學生因此被當,可提出申訴。
至於,開南大學訂出教師限期升等期限,楊玉惠說,大學教師和中小學不同,是聘任制不是終身保障。大學法第19條規定,授權各校自訂升等條款,並清楚納入教師聘約,像是台大、東吳等大學也都有類似規定。
教育部人事處進一步表示,開南從96年起,陸續不續聘18名老師,理由都是沒有進修取得博士學位,但都被教育部中央申評會以行政程序有瑕疵駁回,但開南一直未處理,因此教育部扣住學校今年的獎補助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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