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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生命的所在—靈
神重生我們的時候,乃是藉著祂的靈,把祂的生命,帶到我們的靈裡,所以生命的所在,就是我們的靈。
神的生命,在神的靈裡,一進到我們靈裡,這三者就調和為一,而成了羅馬八章二節所說『生命的靈。』所以生命的所在也就是我們裡面這三合一的生命之靈。
貳 生命的出囗—心
我們在『生命的律』一篇裡,曾說過心乃是生命的進出囗,也是生命的開關,所以心和生命的長出,實在有密切的關係。
聖經直接說到心和生命長出有關係的地方,就是馬太十三章。在那裡,主告訴我們,生命是種子,心是田地,所以心就是生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的地方。生命能否從我們裡面長出來,完全是看我們心的光景如何。心對了,心正了,生命就能長出來;心不對了,心偏了,生命就長不出來。所以我們要生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就必須對付我們的心。
馬太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給我們看見,我們的心乃是需要清的。我們要對付心,就是要對付我們的心清。也就是要叫我們的心單純的要神,愛神,傾向神,除神以外,別無所慕,別無所求。我們的心對付清了,也就對了,正了,這樣生命就能長出來了。
參 生命的經過
心固然是生命的出口,是生命長出來的地方,但生命要從心裡長出來,還必須經過心裡的良心,心情,心思和心志,這四部分。所以這四部分就成為生命經過的地方。因此我們必須把這四部分和生命長出的關係,一一的看一下。
一 良心
生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第一經過的,是我們的良心。良心是需要無虧的。對付良心,就是要使我們的良心無虧。
當我們未得救,作罪人的時候,行事為人,是時常得罪神,虧欠人,心裡也是污穢詭詐的,因此良心黑暗無光,滿了虧欠,也滿了漏洞,乃是極不清潔的。所以我們一得救,就必須對付良心,我們在初蒙恩的時候,所學賠償已往的虧欠,以及了結往日的生活等等功課,有很多的成分,都是要我們在一起頭跟隨主的時候,就把良心對付好,使良心清潔而無虧。此後,我們在一生跟隨主的路上,因著我們有時還會失敗軟弱,而落在罪惡和肉體中,或是被世俗沾染霸佔,以致良心又有虧欠,又有漏洞,所以還需要繼續對付,好一直保守良心的無虧。正如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九節所說,『常存…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這給我們看見,對付良心,和生命長進的關係實在重大。何時我們一丟棄良心,一不顧良心,生命立刻就受到阻塞和拘禁。所以我們要有生命的長進,要讓生命在我們裡面有出路,能從我們心裡長出來,就非對付良心不可。
對付良心,是對付良心的甚麼?就是對付良心裡一切虧欠和不安不妥的感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是因著犯罪而有了不義,或是因某一部分的世界霸佔了我們的心而有了不聖,或是因在我們身上有了其他不合不妥的光景,我們的良心就在裡面定我們的罪,而使我們在神面前有了虧欠和不安不妥的感覺。我們要對付良心,就必須注意這些良心裡面的感覺。所以我們對付良心,也就是對付良心裡面的這些感覺。等我們把這些感覺都對付清楚了,我們的良心就能清清潔潔,穩穩妥妥,既無虧欠,又無控告。這樣生命就自然的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了。
在我們實際的經歷上,要把良心對付得這樣清潔,往往會有過及的情形,就是把良心對付得過敏了,甚至過敏到近乎軟弱,甚麼都不敢動,都不敢作,一動就覺得有虧欠,一作也覺得不平安。這好像有點太過,但在初期學習對付的時候,這卻是必須的。
在一九三五年,是我個人對付良心最厲害的一段時期。那時候我好像有點發神經一樣。比方,我到別人家裡去的時候,走進門囗,若人家不來開門,我就不敢開門進去。等進到客廳裡面,人家沒有請我坐,我就不敢坐;若是坐下去,裡面就覺得這是侵犯人的主權。就是有報紙擺在面前,人家沒有請我看,我也不敢看;若是看了,裡面也覺得是侵犯人的主權。那時,我寫一封信,總要寫三四次,寫一次覺得其中有的話不準確,就撕了再寫;寫好了又覺得有的話不合適,又撕了再寫。那時也不敢和人講話,一講就覺得有錯,不是不準確,就是多說了,不對付就過不去。
記得有一次,在上海我和一位弟兄同住在一間小房間裡。我們洗臉都是要把水端到房間裡來洗的。那個房間很窄,就是非常小心,也總不免要把幾滴水濺到別人床舖上去。那時我也常把水濺到那位弟兄床上去。雖然過一刻水就乾了,實在說也不能算是罪,但我的良心就是不平安,就是感覺虧欠,只好向他認罪,賠不是說,『弟兄,請你赦免我,我剛纔把好幾滴水濺到你床上去。』剛纔這樣認過,良心又不平安了,明明是三滴水,怎麼說好幾滴?只好再認罪。到了下午,不謹慎,把他床底下的皮鞋碰了一下,良心又過不去,又得認罪。可說天天從早晨到晚上,就是對付這樣的罪,對付得那位弟兄十分不耐煩了。我也真是不好意思再認了,但不認又實在不行。有一天又有一個虧欠,想向他認罪又怕他不耐煩,不認又過不去。到了晚間喫過飯,他要出去走走,我說我也同你出去走走。我就找機會對他說,『我又有錯了,請你饒恕我。』那位弟兄就說,『最不好的人,是作錯了不認錯;最好的人,是不作錯也不認錯;不好不壞的人,是作錯了又認錯。』我聽了,心裡說,『主阿,可憐我!最不好的人,我不願意作,最好的人,我又作不到;我只能作這不好不壞的人。』
那個時候,我把良心對付得實在太過了。但現在回頭去看,那還是該的。實在說,一個在生命上要有真實長進的人,非經過這樣厲害對付良心的一個階段不可。如果良心對付不好,生命就不能有好的長進。
我們的良心經過了這樣厲害和徹底的對付,感覺就越過越敏銳了。這就像窗上的玻璃沾滿了塵垢;光線就透不進來;若擦一擦就明亮一些;越擦越明,越明就越透光。對付良心也是這樣。良心越對付,就越明亮,感覺也就越敏銳了。
並且良心越敏銳,心就越軟化,因為凡是一顆軟化的心,牠裡面的良心都是最敏的,只要有一點點的感覺,牠就覺得。可說敏感的良心,定規是屬於一個軟化的心。而所有硬心的人,都是良心麻木的人。人的良心越麻木,人的心就越硬化。所以聖靈要軟化我們的心,總是先打動我們的良心。我們傳福音一直講罪,也就是為要打動人的良心,叫人覺得有錯有虧。人的良心動了,心也就軟了,因此就肯接受主的救恩。
所以一個敏感無虧的良心,既能叫心軟化下來,也就自然能讓生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因此良心就是生命長出所經過的第一個地方,也就是生命長出的第一段出路。
二 心情
生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第二經過的乃是我們的心情。心情乃是愛的問題。對付心情就是要我們的心情火熱的愛主。
我們知道,人無論作甚麼事,首要的問題,就是喜歡不喜歡。若是喜歡,人就肯去作,也樂意去作;若是不喜歡,人就不肯去作,也不樂意去作。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若要自由的長出來,也需要我們喜歡和牠配合,樂意讓牠工作。所以神要在我們身上作工,也常是先打動我們的心情,使我們肯與祂合作。聖經中有許多地方,題到愛主的事,這些都是為著打動我們的心情。比如,約翰二十一章主對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這就是主要打動彼得的心情,要他完全愛主,好讓主的生命在他身上有出路。再如,在羅馬十二章一至二節,使徒保羅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察驗何為神…的旨意。』那裡說到神的慈悲,也是為著打動我們的心情,叫我們愛主,要主,追求主,將自己獻給主,然後纔能明白神的事。這些例子,都給我們看見,我們要讓主的生命在裡面有出路,除了要有一個無虧的良心之外,還要有一個火熱愛主的心情。
一個真實愛主的心情,是和我們的心,以及我們的良心,有極密切關係的。提摩太前書一章五節說,『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生出來的。』這裡就是把心情,和心,以及良心,連在一起講的。在這裡,保羅的意思,是要告訴提摩太說,人許多的講論都算不得甚麼,只有愛是一切的總歸。但這愛是從那裡來的呢?乃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生出來的。所以必須先有一個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然後纔能產生出一個愛來。因此我們帶領人的時候,必須先帶領他對付他的心,和他的良心。心和良心對付好了,心情就容易愛主,要主。這個心情裡的愛有了,纔能叫神的生命從我們的靈裡往外有一條出路。所以心情乃是生命長出所經過的第二個地方,也就是生命長出的第二段出路。
三 心思
生命長出,第三經過的是我們的心思。心思是需要更新的。對付心思就是要我們的心思更新,脫離一切老舊的思想。羅馬十二章二節原文說,『不要效法這個世代,只要心思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給我們看見,我們有了一個更新而變化的心思,纔能明白神的旨意,纔能讓主的生命從我們裡面經過而自然的長出來。所以心思對於生命的長出也是有密切關係的。
我們全人一切更新的工作,都是聖靈作的。(多三5。)所以說到心思的更新,我們還必須從聖靈的工作說起。我們知道聖靈在我們裡面起頭的工作,是叫我們得著重生。而聖靈在我們裡面繼續的工作,有很多的成分,就是更新我們。聖靈重生我們,是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有了神的性情。聖靈更新我們,是叫我們認識神,也就是叫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有了神的思想。
聖靈更新的工作,是更新我們裡面的那幾部分?就是更新我們裡面的靈和心思。我們在『裡面的認識』一篇裡已經說過,我們要認識神,在我們這一邊,乃是憑著靈和心思。先有靈裡直覺的知道,再有心思的領會,我們就能明白神的旨意而認識神了。所以靈和心思可說是我們認識神的一套機關。單有靈不彀,單有心思也不彀。必須有靈,也有心思纔可以。這好像一個燈泡來發表電光,單有燈泡不彀,單有燈絲也不彀。必須兩者配合在一起纔可以。所以聖靈更新我們,既是要我們能認識神,當然就必須更新我們一套認識神的機關,就是我們的靈和心思。
以弗所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原文說,『是已經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而在你們心思的靈裡得以更新。』這裡說到更新的事,就是把心思和靈,合在一起來說的,並且把靈稱作『心思的靈。』因為我們明白神的旨意,雖然是心思的事,但心思的本身並不能直接的摸著神,知道神。我們必須先用靈來接觸神,感覺神,然後再用心思來領會靈裡直覺的意思,纔能明白神的旨意。所以在明白神旨意這件事上,就著心思說,必須有靈的配合;就著靈說,乃是和心思聯在一起,並且也是屬於心思的。正如燈泡裡的燈絲是聯於燈泡,也是屬於燈泡的一樣。因此聖經在這裡纔稱我們的靈作『心思的靈。』聖靈更新我們『心思的靈,』就是更新我們的靈和心思。為何聖靈還需要更新我們的靈?這是因為靈在認識神這件事上,是屬於心思的,所以每一次心思的真實更新,也都是先從靈更新起的。聖靈先更新我們的靈,然後再更新我們的心思,我們『心思的靈』就得以更新了。
我們裡面心思的靈,這樣經過聖靈更新以後,我們的靈就活潑敏銳了,聖靈每有運行塗抹,這靈就能覺得,就能知道。同時我們的心思也就清明,練達了,能立刻繙譯出靈裡直覺的意思。這樣,我們就能明白神的旨意。到了這時,我們的心思所想的,所思念的,都是在靈這一面的,都是歸給靈使用,不再歸給肉體使用的,也就不再是一個體貼肉體的心思,乃是一個體貼靈的心思。這時的心思,羅馬八章六節原文稱牠作『靈的心思。』這個『靈的心思,』既是一直體貼靈的,思念靈的,所以就讓神的生命能一直從我們的靈裡長出來。
總之,關於心思的更新,歸納起來就是這三點:第一,就是羅馬十二章所說,心思要更新,要去掉一切老舊的思想。第二,就是以弗所四章所說,心思還要靈來配合,與牠聯成一個,變成『心思的靈。』第三,就是羅馬八章所說,心思要站在靈這一面,歸給靈,屬於靈,一直思念靈,體貼靈,注意靈裡的動作與感覺,而成為一個『靈的心思。』心思這樣經過更新,得著靈的配合,又站在靈這一面,就能讓生命順利無阻的通過而長出來。所以心思乃是生命長出所經過的第三個地方,也就是生命長出的第三段出路。
四 心志
生命長出,第四經過的是我們的心志。我們已經看過,心需要清,良心需要無虧,心情需要愛,心思需要更新。那麼,心志需要甚麼?從聖經看,心志需要柔順。所以心志乃是柔順的問題。對付心志,就是要我們的心志柔順。
心志就是我們主張決定的機關。我們願意不願意,要不要,定規不定規,都是心志的作用。當我們說『我願意』的時候,就是我們的心志願意。當我們說『我要,我定規』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的心志要,心志定規。所以心志是我們全人定規行止動作,最主要的部分,可說就是我們全人的『舵。』一隻船怎樣是隨著舵而轉動的,一個人也是怎樣隨著心志而進退的。
人的心志乃是完全獨立,完全自由的。凡牠所反對,不贊成的事,就不能勉強壓迫牠去作。向著人是怎樣,向著神也是怎樣。所以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能不能長出來;和我們心志的柔順與降服,也是有極大的關係。我們的心志若是剛硬,強項,悖逆,凡事憑著己意而行,神的生命就無法長出來。我們的心志若是軟化,柔順,肯隨從生命的運行而行動,神的生命就能長出來。所以心志乃是生命長出所經過的第四個地方,也就是生命長出第四段出路。
在這裡我們要看見,凡我們題到心的時候,就是指著這幾個不同的部分說的,有的是指著良心說的,有的是指著心情說的,有的是指著心思說的,也有的是指著心志說的。我們說,那個人的心不清,就是指著心說的。我們說,這個人的心無虧,沒有責備,就是指著良心說的。我們說,那個人的心愛主,就是指著心情說的。我們說,那個人的心裡不明白,就是指著心思說的。我們說,這個人的心剛硬,固執,就是指著心志說的。我們所說對付我們的心,就是這五面關於心的對付。
我們若能把我們的心對付得清潔,對付得無虧,對付得愛主,對得清明練達,也對付得軟化柔順,我們就有了一顆對神生命有用的心,就能讓神的生命從我們裡面有一條通達的出路了。
末了的話
我們看過了前面所說生命的所在,出口,與經過,就知道我們若要讓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有出路,就必須把我們的靈,心,良心,心情,心思,和心志,都對付得沒有問題纔可以。因為神的生命乃是以我們的靈為居所,以我們的心,良心,心情,心思,和心志為出路。這六個機關只要有一個出了毛病,神的生命就受了阻塞而不能出來。所以我們要追求在生命裡的長進,實在不簡單,不只要摸著靈,認識靈,也要對付心的各部分。只要差了一點,就不成功。就是為這緣故,今天在生命裡有長進的弟兄姊妹,纔是那麼少,長進又是那麼慢!
有的時候,你看見一位弟兄,不能說他不愛主,各方面也都好,就是他心思古怪,所以他整個屬靈的前途就癱瘓了。有的姊妹良心有對付,心思也沒有問題,只因心情不彀,在主以外還別有所愛,也就沒有多少屬靈的長進。又有弟兄因心志倔強,凡事堅持成見,不肯接受改正,不能順服光照,生命也就出不來。所以要在實際的生活裡把這些都對付好,實在不容易。如果有一位弟兄,或是姊妹,能在這些事上全無問題,那就真是一個神蹟了。願神憐憫我們!
來源:生命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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