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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94880 於 2014-10-3 19:49 編輯
第二十六章
「然而若梅英說:「他叫張朝天。」
「哦是。」小宛定下神來,臉上猶自羞紅難褪。當然是張朝天,自己想到哪裡去了?
只聽梅英幽幽地道:「我找他,只想他問他一句話。」
「什麼話?」
「我要問他一句話。」梅英淒苦地望著滿架花衣,自言自語,「世間三十年為一劫,在陽間的人,講究三十而立,如果到了三十歲還不能立志立家,也就一生蹉跎;在陰間的鬼,則是三十年一輪迴,如果三十年後還不肯投胎轉世,就錯過緣頭,再沒有還陽的機會了。我在這三十年間,縹縹緲緲,游遊蕩蕩,只為了要找到張朝天,問他一句明白話。可是,三十年過去,我卻始終沒有他的音訊,生不見人,死不見鬼,我幾次都想放棄,可是這一段情一盤債無論如何放不下。我錯過了投胎的最後時限,已經再也沒有投胎的機會了,唯一要做的,只是等待一年一度的七月十四,好上陽間來找他。那天,我隨著一干尚未還陽的鬼來到人世,迷迷糊糊地在街道上走著,沒有方向,不能自主,可是忽然間,有一種奇異的力量,一種十分熟悉的感覺,讓我若有所動,就身不由己地隨了來,進了一處院落,正看到你在那兒試衣裳……」
「換句話說,就是離魂衣給你引了路,並且把你留在陽間了?」
「是的。做鬼魂的,沒有自己的力量和形式,必得有所憑藉才能存在。要麼附在某個人身上,要麼附在某件東西上,我的魂兒,就在那些衣冠釵帶之中了。」
小宛看著身著戲衣的若梅英,心中愴惻,忽然想起一事:「你說你們放假三天,可是現在早已過期,你為什麼還會留在人間?」
「我回不去了。」梅英幽幽地嘆道,「我難得遇到你。我知道,這是我最好的機會,如果這次我再不能找到他,就永遠也不可能再找到他了。所以,到了三天期滿,我仍沒有走,藏在衣箱裡躲過鬼卒,寧可留在人間做個孤魂野鬼,也不要再回去。」
三天,就是七月十七,也就是胡伯死的那天。難道,是若梅英利用胡伯來與鬼卒做交易,李代桃僵?真不知道自己一番奇遇到底是做了好事還是壞事。她幫助一隻鬼來到陽間,找回她生前的一段孽緣答案,卻因此而害了胡伯的性命。也可以說,是她的行為間接殺人,她,才是那個幕後的兇手。
兇手?小宛打了一個寒顫:「你留下來,就是要我幫你找張朝天?」
「我為他跳樓,為他變成遊魂野鬼,就是想問他一句話。三十年了,我每年鬼節都會上來找他,可是一直找不到。為了他,我怎麼都不肯去投胎,不肯喝孟婆湯,過奈何橋。我不想忘。我要記著,要問他一句話。」
「他,和你到底有什麼恩怨?」小宛怯怯地問,一邊害怕,一邊忍不住好奇。是什麼樣的情仇冤孽,可以使一個人墜樓自盡,又可以使一隻鬼拒絕投胎,數十年如一日地尋找糾纏,誓要問他一句話。
我要問他一句話。什麼話呢?
梅英幽幽地回憶著:「我是在上海唱戲時認識的他。他是申報記者,常來看我的戲,每次看完了回去都會寫文章讚我,他的文章寫得真好,詞兒好,意思也好,我也不是很懂,可是只覺得,他的文章和別人不一樣,句句都能說到我心裡去。」
小宛著迷地看著若梅英忽嗔忽喜,忽行忽坐,只覺她怎麼樣都美,美得驚人。她說,如果她還活著,該有79歲,那應該是個雞皮鶴髮的老人,或許,就像胡瘸子那樣,老成一截枯枝。可是,既然做了鬼,歲月從此與她無關,她永遠地「活」在了自己最喜歡的某個年代,極盛的時候,風光的時候,初戀的時候——當她回憶起自己的年輕時代,那種妒煞桃李的嬌羞就更加婉媚可人。
「在他以前,我也見過許多人,男人,有錢的,有權的,他們給我獻慇勤,送花送頭面,請吃請堂會,我都不在意。不過是應酬罷了,沒什麼真心……可是自從遇見他,遇見他……」
梅英的聲音低下去,低下去,不勝嬌羞。小宛入迷地看著她,只覺她每一舉手一投足,都美不勝收,而那一種京戲名旦所特有的柔媚聲線,更是一直鑽進人的心裡去。
「他哦,和別人都不一樣。哪裡不一樣呢?我也說不來。可是,我看到他就會心跳,臉會紅,會燙,總覺得有什麼好事兒要發生;看不見他,就會想念,牽腸掛肚,做什麼都不起勁兒。我再也不喜歡去北京唱,想方設法留在上海,就為了他在上海……」梅英忽然轉過頭來,看著小宛,「你,愛過嗎?」
小宛吃了一驚,愛過嗎?自己正在戀愛,同張之也。可是,他已經三四天沒露面了,只通過幾次電話,口氣冷淡得很。她真是有些害怕,怕阿陶忽然失蹤的一幕會重演。為什麼,自己的每次愛情故事都在剛剛開始的時候即瀕臨結束?難道,這是命運?
「你有沒有試過很深地愛上一個人,痛苦地愛著一個人?」梅英幽幽地問,可是並不等她答案,只顧自說下去:「我愛上他。從我知道自己愛他以後,就再也不接受別的男人的約會,也不去應酬客人,只一心一意等著他向我表白……我天天買他的報紙來看,看到他的名字就喜歡。一邊唱戲一邊偷偷地看他,他常坐的那個位子,他總是在的。」
梅英的神情越來越溫柔,細語悄聲,曆數六十年前風月,彷彿只在昨天:「那時的戲院分三層樓,三樓的座位是賣給那些勞苦人的,拉車的,扛活的,坐得高,也遠,看不仔細,可是他們叫好的時候喊得最起勁兒,有他們在,就不怕冷場。所以我們每次上場前,都在台幕後面掀起一角來望望三樓,要是那裡黑鴉鴉坐滿了人,就心裡有底了。可是,自從『他』之後,我就誰也看不見了,看不見樓下的達官貴人,也看不見樓上喊好叫彩的,就只看見他一個。他穿長衫,戴一頂禮帽,總是正襟危坐,看完戲就走,從不到後台來搭訕,寫了稿子也不向我賣人情。可越是這樣,我越喜歡。他在,我就會唱得很起勁兒,眼風姿勢都活絡……」
一句一個「他」,不點名不道姓,卻聲聲都是呼喚,字字都是心意。
小宛崇古情結髮作,望著若梅英,滿眼都是豔羨,痴痴地問:「你們約會嗎?跳舞嗎?有沒有去外灘坐馬車?他給你的情書,是寫在什麼樣的信紙上?要不要在信封裡夾著花瓣,或者灑
香水?」
「要的。」梅英微微笑,嫵媚地將手在眼前輕輕一揮,彷彿自嘲,「不過不是他,是我。我每次給他寫信都用盡心思。我識得的字不多,寫每封信都要花好大力氣,不認得的字,要去問人。不敢問同一個人,怕被人拆穿。要分開問,問不同的人,在不同時間裡,這樣子,寫一封信往往要用上三五天。寫完了,就對著鏡子細細地涂口紅,再印在信紙上,算作簽名。沒有灑香水,怕蓋住了胭脂的味道。花瓣是粘在口紅上的,這樣子才不會花掉。收信的人,揭開花瓣,會看到一個完整的唇……」
那樣纏綿旖旎的情愛哦。小宛悠然神往,完全忘記自己是在與一隻鬼對話,注意力完全集體中在情書上。
情書?這在今天早已經是失傳了的遊戲。現代人,發發電子郵件手機短信還要錯字連篇,狗屁不通。他們會為了一個不識的字花盡心思去問人嗎?字典就在手邊都懶得翻一下呢。「他回你的信嗎?」
「沒有。一次都沒回過。」
「這麼忍心?」小宛有些意外,這樣一個可人兒的情意,什麼人可以抗拒?
「可是他曾經送我一隻珠花,就是你現在戴的這枚。」
珠花?小宛尷尬地笑,趕緊把珠花摘下來還給若梅英。穿人家的衣裳戴人家的花,又怎能怪她不來找她?
若梅英接過珠花,溫柔地打量,彷彿在重溫那些永遠想不夠的往事。「我愛他,偷偷地又是大膽地愛著,一次次暗示,一次次邀約,他總是推脫。可便是那樣,現在想來也是開心的,因為有希望。他來看我的戲,儘管不應我,可是夜夜來看我的戲。於是我知道,他也是喜歡我的。可是他拒絕和我私下裡見面。越是這樣,我越是放他不下。睡裡夢裡都想著他。想著他,就覺得好開心。被拒絕了也是開心的。那真是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太陽每一天升起來都有非凡的意義。都充滿等待和希望。世界是因為有了他才變得不一樣的。這樣的日子,足足過了半年。然後有一天,他終於應了我。」
「他應了?」小宛忍不住歡呼起來。這樣的痴情,在今天早已絕跡,使她在梅英的敘述中總捏著一把汗,生怕是個始終沒有高潮的單相思故事,那樣也未免太叫人不甘。知道那鐵石人終於也有心動的時候,她忍不住代她興奮,覺得喜歡。而且,她有一種奇怪的聯想,總覺得自己和梅英的命運在冥冥中緊密相連,如果她的愛情可以得到回應,那麼,自己也可以。
「他應了?你們相愛了?」
「是的,我們相愛,他清楚地告訴我,他也是喜歡我。他還送了我珠花,寫了字條。他為我寫過那麼多文章,那卻是我擁有的他惟一的親筆字。」
梅英幽幽地說,那樣柔媚纏綿的一段往事,可是不知為什麼,她的聲音裡卻殊無喜悅,而暗含著一股陰森的冷意,讓小宛不寒而慄。「那段日子,我被一個廣東軍閥糾纏,已經發下話來,說再不答應就要搶人的。我求他想辦法,求他帶我走。他答應了。我們約好要在七月十三那天晚上偷偷成親,然後私奔。我們約好了的。我在酒店裡開了房間等他。佈置了新房,買了新被縟,我親手繡的花兒……我等他,等了整整一夜,可是,他竟沒有來!」梅英的聲音變得淒厲,「我要問他,問他為什麼負我。我不肯忘記,做鬼也不願意忘記,我要問他一句話,我那麼愛他,信他,等他,可是他沒來。他竟沒有來。他負我!他負我!他負我!」
她看著天空,忽然發作起來,長發飛起,像受傷的獸一樣嘶聲哀號。
是時風沙突起,拍得窗櫺慄然作響,小宛忍不住雙手摀住耳朵,驚怖地呻吟出聲。怎樣的棄約背義,竟令一個女子如此耿耿於懷六十年,死不瞑目,即使死了,靈魂也不得安息?
這強烈的感情叫小宛顫慄起來,幾乎不能相信這故事的殘酷。
當她再放下雙手時,梅英已經不見了。
那慘痛的往事回憶刺激了她,即使已經隔了六十年,即使她已經變成一隻鬼,仍然不肯忘記曾經的仇恨。
門外女演員還在唱著:「都做了一春魚雁無消息……魂逐東風吹不回……」
滿室華衣間,小宛流滿一臉的淚,卻不再是因為恐懼。
P.S. 根據原作他似乎不使以章節來發佈,因此以下都已章節名稱來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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