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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
那些作事在主身上的人,要承受主的國度,永遠的福氣。但怎樣才是作在主身上呢?在主的身上能作什麼呢?這裡特別提到,餓了給吃,渴了給喝,作客旅留住,赤身露體給穿,病了及在患難中去看顧。但這些事,今天已經不能直接作在主身上,祂已經在天上,不需要人作這些事了。但祂卻有弟兄們在地上(羅8:29;來 2:11),就是神的兒女們,按肉身說以色列人是祂的弟兄,按屬靈的關係說,凡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是祂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12:50)。
這也是主所賜的命令,叫我們彼此相愛(約13:34),而相愛不能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3:18)。幫助、同情、供應、看顧、伺候弟兄姊妹就是作在主身上的具體表現。當然也包括其他形式的幫助,這些機會不是沒有,乃是看自己有沒有心,有心作在主身上,機會不難找到。無心時在眼前也看不見,沒有主內的弟兄姊妹,也可以作在其他在患難,痛苦,以及需要幫助的人身上。不過這性質和情況有所不同,需要按主的意思去作,才是為主作的,才獲主的悅納。
來源:每日天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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