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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絕對官僚 於 2011-9-28 02:08 編輯
要修學密法,首要條件便是要具備顯宗教法及證悟之基礎,否則便根本未具足修密法及接受灌頂之條件。現在的人喜歡走捷徑,一開始便一窩蜂地追求密法,又有很多上師為了名利而迎合這類人的要求,造成了佛法顛倒的現象。很多人以為藏傳佛教就等於密宗,這只是他們的無知而已。藏傳佛教包括了小乘、大乘顯宗及大乘密法所有的教法及行持,並不能說藏傳佛教就是密法或密宗。格魯派的學僧,先要在沙拉寺、甘丹寺及哲蚌寺等佛教大學研學顯宗教法約二十年。在遍學中觀、般若、俱舍、釋量及戒律部教法以後,才可以修學密法。在未畢業以前,學僧不得接受密法,這三間寺院中亦禁止傳授及修持密法。在畢業後,僧人可選擇入密院學密法或私下求法,也有很多根本不選擇修學密法的。如果沒有顯宗的根基,不可能修密法。所以我們並不能視「顯」與「密」為對立的兩派,只能視它們為次第;密法似是大廈的頂樓,必須經過下面的顯宗教法而證悟方能得入。修密法的人,不但可以也修顯宗教理,而且必須先修學顯宗教理。
來源:佛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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