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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 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聖經中有許多的命令、教訓,一方面叫人不要作什麼,一方面又應該作什麼。一方面是禁止,一方面是要求。從外面說來,的確有許許多多,該有的和不該有的生活、言行、品格。但歸納起來,不過是兩個人的問題,即舊人與新人,亞當與基督的問題。神所禁止的,定罪的,就是舊人裡的生活、行為。神所要求的就是在基督裡的生活行為,這也是兩個生命的問題。
什麼樣的生命有什麼樣的生活與行為,我們原來的屬亞當屬肉體的生命、性情、喜好、思想、言行都是舊的。屬世的,與神不合的,應當定罪滅亡的。神所要求的,不是舊人改變一下,乃是換一個新的生命。從這個生命裡出來的一切才是好的,蒙神悅納的。這個生命在我們重生時,已經進入我們裡面。同時舊人,舊的生命,當我們接受主的時候,按地位說是與主同釘死了。
所以今天我們不是憑自己就能作好的,乃是徹底放棄舊人,將之交付十字架。同時以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西3:3),雖然重生時已得著,但要得的更豐盛,才能勝過舊生命,彰顯主的榮耀和美德,真能討神喜悅,與神相合。
來源:每日天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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