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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經說過,禱告對任何再老練、再成熟的聖徒也是需繼續學習、不斷成長的操練。但是,禱告也是任何一位才重生得救的屬靈嬰孩也可以且必須有的學習,也是該享受的特權與福份。
禱告不僅如許多人所形容的像呼吸一樣,是屬靈生命得以生存下去不可或缺的;禱告的本身其實就是一種生命。它不是徒有表面的一種形式、禮儀或所謂的敬虔生活方式;它是完全發自於內在的人對神的濃厚感情,它是人與神關係深淺的自然流露,它是人對 神旨意成就的意願與降服,它是神對周圍靈魂之愛的發表,它也是聖靈在我們內心運行的必然結果。
保羅在林前十三章闡述完「愛的真諦」之後,他再次提醒我們,所有的恩賜、能力、知識…有一天都會成為過去,能得以常存的乃是「信」、「望」、「愛」(林前13:13)。其實,這三樣常存的屬天生命特質,也正是禱告生命的三要素。當我們操練禱告生活時,不要捨本逐末的花太多功夫去注意外面的形式、聲調、用詞、時間、場合、…,神最在乎的不是這些,乃是在乎我們的心靈與誠實,在乎我們內在生命的情形,在乎我們與他之間真實的關係。一個「有信」、「有望」、「有愛」的禱告,不僅僅有常存的價值,也常常是能榮神益人的禱告。
(一)信:帶著單純的信心進到神面前
我們不怕重複的來提醒自己:「禱告乃是人與 神在聖靈裡的相會與相交」。禱告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與聽禱告的神相會。仇敵最不喜歡人禱告,但他更怕人真遇見了 神。所以幾乎沒有一件屬靈的操練比人在禱告時更容易受到仇敵的攪擾。許多 神的兒女可以享受讀經、上課、聽道、為 神家做事、唱詩,…,但卻無法安靜下心來好好禱告。所謂做個禱告「** a prayer」和真正與 神相交(talking to God)是兩種太大不同的境界。
有果效且吸引我們享受禱告的一個秘訣,就是我們藉著禱告真正的遇見 神,與他相會,並有甜美的交通。正如詩歌所說-「禱告之時,甘甜之時,每次相逢,慰我心思」。而要能真實的與神相會,有兩個不可或缺的條件,就是:
(1)神的願意
神若不願意,我們不過是一廂情願或癡人說夢而已。但聖經斬釘截鐵地告訴我們「你們親近 神, 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勸我們,不管有多少的失敗和軟弱,不管有多大的痛苦與艱難,「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 4:16)。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主耶穌,處處體恤我們,並且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7:25)。 神喜歡與他所愛的人相會、相交。
(2)人的相信
神的應許與恩典的寶庫,人必須用信心的鑰匙來開啟、來享受。「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來11:6)。而且,「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 神在,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真信心不只開啟了天窗,將天上的祝福帶到地上來,真信心也將人帶到天上,進入與主同在的有福境界,使人過著與神同行,在地若天的生活。信心,使我們得見 神的面。
(二)望:歡歡喜喜地盼望 神的榮耀
保羅在羅馬書中寫到我們藉著主耶穌「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5:2-3)。不只 神的所是和所做是榮耀,當 神的榮美生命性情得到彰顯,當 神的旨意得以通行時,也都是 神的榮耀。當我們盡心竭力為著神的旨意,所關愛的人,或為自己禱告時,我們都當存著“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的心態來禱告,來盼望神的生命性情和 神旨能以充滿並通行在我們所禱告的人、事上。
當周圍的人、事、物不正常或不合 神心意時,例如神家荒涼、家庭破裂、生病、某人犯罪跌倒、…。我們都不該失了信心任憑他去,更不該批評指責和落井下石,反而該舉起聖潔的手,帶著榮耀的盼望,隨時、隨地,多方的來向 神呼求,求 神來改變人的生命,求 神旨的實現,直到“神的榮耀”得以彰顯。在整個過程中,不灰心、不氣餒、不鬆懈、不妥協,就是存著信心,不住地求,“歡歡喜喜的盼望神的榮耀”。
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名言:「我有一個夢想」(I have a dream)。他的一生為此而活,為此而死,也因此震撼了許多人心,給許多人帶來鼓舞和激勵。神的兒女們啊!神的榮耀是否也是我們衷心的盼望呢?我們豈可常活在頹喪、灰心中,任憑仇敵倡狂,任憑仇敵宰割,我們都當起來,不管環境多麼艱難,不管我們內心多麼痛苦、無助又無力,讓我們都起來,不憑眼見不憑感覺,只帶著榮耀盼望,揚聲向神禱告,直到遍地被神的榮耀所充滿(民14:21)。
(三)愛:在愛中與主同心,「愛主所愛,求主所求」
禱告中最常被忽略的就是我們缺少對主的愛與熱忱(passion)。我們很容易就直接只為需要或事情而禱告,或者落入形式和表面的祈求,甚至變為“交差了事”,而忽略了在愛中,因為那麼深愛著耶穌,以致於我們在乎主所在乎的,關心主所關心的。我們為了不讓主憂心,我們為了讓主喜悅,我們滿有負擔,滿腔熱切地照著他的心意來向神呼求。
當然,這裡的愛,自然也包括了對失喪靈魂,對 神兒女們的愛。當我們以主耶穌的心為心,我們不僅會有屬天的眼光和智慧,來看待這一切周遭的人、事、物,我們更會以主的愛來愛他們,關心他們,帶著愛與負擔為人求祝福。一個沒有愛火、甚至有口無心的禱告,別說不能摸著 神的心,連自己也不會受感動的。
但願每一次的禱告,我們都學習藉著信心與 神面對面,在每一個祈求中仰望 神的榮耀,每一個真誠的呼求裡都帶著愛火,這種「有信、有望、有愛」的禱告,不只使我們的禱告更有果效,也會改變、提升我們的生命品質,更可以叫主的心得到滿足,使神的旨意通行在我們中間。
來源:聖經與世界瞭望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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