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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哇彥(’arawayan)時代
部落社會的基礎與徵收貢品制度的雛形期
怛怛、露菲露菲、帝拉麥三位姐弟從神界帶回父母給他們的法寶和守護神以後,阿拉哇彥的地方開始有了野獸和牲畜類的動物,此時,居住在阿拉哇彥的先祖已經進入定居的村落生活,也開始農耕為主,飼養家畜和狩獵生活為輔的經濟生產生活。
當時阿美族的村落定居在知本村落的下方,寄身於阿拉哇彥的東邊較低之處,阿美族善於獵物的處理,宰割牲畜,專門於切割、燒烤等工作,並且在知本的人所擁有的土地上耕種、當工人、傭人。
由於阿拉哇彥地帶繁衍各種野獸,弟弟帝拉麥在阿拉哇彥西邊高處的山中設置獵區,並種植很多樹木、管理獵區,建立山中的獵區地盤。指派阿美族的人專門管理,如果有別族來打獵,所獲獵物的心、肝、肋骨、大腿等作為貢稅,繳納給知本的人,外族納貢物制度雛形,也就從這個時代開始。
當時阿拉哇彥的村落,發展出以家屋(或房子)為社會基礎單位的親族結構。其結構制度,以母系的家族為中心,長女繼承家屋和家名,其他的女兒可以因結婚而遷出,另外建立新居,這個新房子可以持續保有母家屋的稱號,也可以創立新的稱號。
婚姻的居住方向,是以男子的「進入」女家為標準模式,視為妻家的榮耀。「進入」的丈夫,負有保護妻家的責任,成為妻家尊寵的「主人」。一個男子可以同時「進入」兩個以上的家屋,帶給每個家屋保護和榮耀。
來源:卡地布部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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