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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死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4:12)
我們所能給人的印象和影響是從生命裡發出的,這不可能有假冒和勉強。凡想要為主作見證,為主作工,對人有幫助和益處,必須從這裡下手。只想憑智慧、口才、行為或其它任何形式來使人受感動,得真正造就的都是幻想,結果是毫無價值。
耶穌基督使人有最大的感受和改變,不是祂的教訓和神跡,乃是祂生命的流露和彰顯,才使人認識神,願意親近神,愛神。這是今天每個信徒,特別是為主作工的人,所當追求的,那就是能顯明基督的生命。
怎樣才能呢?只有一個途徑,就是先有死。才有生。只有在我們身上帶著主的死,向罪,向世界,向自己,向別的一切都死了,因為這是必定的結局。我們接受祂的死,與祂同死,也就向那一切死了,而單獨向神活著,主復活的生命,在我們死的基礎上,就要顯明出來,同時帶著屬天生命的能力,在別人身上發動。
來源:每日天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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