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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ardea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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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小說] 穿越時空之[柳暗花溟]二手閨女[全書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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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2:24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章節 論斤的金項鏈

    黃昏時分,就在要塞就要關閉的當口,方初晴混了出去。

    在這裡幾個月裡,她對軍中的一些細節了如指掌,所以加然困難,卻還是讓她成功逃脫了。她並不知道,要塞固若金湯,如果沒有王三娘暗中幫忙,她就算再了解軍營的行動規律,也是不可能這麼走掉的。

    她隨身只帶了細軟,在長物鎮敗的各種玩意全留下了。對此,她並沒有心疼,並不是因為她不愛那些奢侈品,而是她為某人心痛得顧不得身外之物了。

    至於為什麼這麼趕,沒有三思而行,是因為齊山上回說他要到圖國去,算日子就在這一半天。她雖然沖動,卻還沒傻到自己單獨跑路,知道要到人生地熟,還隨時有人想殺她的圖國去,必須乘一條大船。

   齊山,應該是大船吧?

    她連夜往長物鎮趕,偷的馬匹雖不起眼,但卻是耐力奇佳的良駒,所以她第三天中午就到了,可結果卻還是晚了一步,齊山天才亮時就已經帶著商隊離開了。好在齊山臨走前曾鄭重吩咐過齊氏的管事和伙計,要他們滿足方初晴提出的一切要求,於是她很快得知了商隊所行的路線,快馬加鞭地追了上去。她清楚地知道,沒了齊山這個大靠山,她的圖國之行將非常危險,甚至是寸步難行,連邊界也過不去的。

    早先她聽說過的,能到圖國去做生意的人很少,因為明裡暗裡,各國都不與圖國有貿易往來,尤其是江國,試問,誰會和敵人做買賣呢?但那只是官方說法,民間卻不管那套,有利益就有人涉足,何況是暴利生意?官方對此也是睜一眼、閉一眼,順便讓苦哈哈守在邊界的兵士也有點散碎銀子花用,只要不是太大規模就行了。

    所以江圖兩國的邊界雖然關閉,但真正的能人卻自有辦法通關。而能成為商隊領袖的,往往是通吃五國的八面玲瓏的人,要知道買通商道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不過在她策馬路過長物鎮上那間西域風情的道飾鋪子時,正巧店老板出門,和方初晴打了個照面。因為她曾是大金主,那老板對她印象深刻,居然當街攔馬。

    她嚇了一跳,幸好鎮上的人多,她騎得不是很快,不然非得落馬不可。

    “本姑娘沒空光顧你的生意。”她一帶馬頭,想從另一側繞開。

    可那店老板卻又攔了一步,點頭哈腰地道,“不是要姑娘光臨小店,而是請您把自己的東西取走。”他邊說邊打量方初晴,只覺得這姑娘穿著女騎裝,可比那天裝西域女子漂亮多了。

    “我有什麼東西沒取走?”方初晴很納悶,難道是那天買東西時忘記拿什麼了嗎?

   店老板巴結地笑道,“姑娘先下馬呀。倒不是您落了什麼在小店,而是後來跟您一起來那位爺當天晚上又來了一趟。要小的給姑娘打一條很大的金項鏈,說是要壓驚用的。前幾天東西就做好了,但那位爺一直沒來,今天遇到姑娘,不如就捎回去吧。”當天他以為沈瀾和方初晴是一對小夫妻,可今天他看到方初晴的發型不是已婚婦人的,所以不敢亂講,只姑娘爺的一通亂叫。

    方初晴一愣,在急急火火趕著離開沈瀾的時候聽人說起他,好像傷口被不知情的人無中意撞了下,疼得突然又無措。而且,他們來長物鎮游玩的那天,她因為貪心說了草人代死不吉利,需要金子壓驚的話。她本是隨口說說的,沒想到沈瀾卻記下了。那天晚上她在客合適的大堂哄雪兒時,沈瀾是從外面進來的,難道就是去訂金項鏈了?

    他記得她無意中的胡說八道,還真的照她說的做的,這是心裡沒有她的表現嗎?可如果心裡有她,又為什麼說那麼多無理的話來羞辱她?其實她理解在這個年代,她想嫁與他做正妻有多麼不可能,其實並沒有想真的為難他,但從他口中說出那些輕視的話,她怎麼受得了?

    “我手裡沒有抵票,沒有關系嗎?”她很想看看那條金項鏈,於是說。抵票,是大江國中類似於提貨單的東西。買方只要支付了費用,賣方出具票據,之後只要持票的人就可以拿走貨物。

   “姑娘留下個字據就行了,下回再拿抵票來換唄。”老板仍然笑得討好。雖然這行為不合規矩,但經常也有人這麼做,並不會出亂子。況且,這姑娘可是女財神哪,巴結好了就是絕對的回頭客,一次再來說不定又會買走很多東西。

   方初晴一聽,立即下馬,跟店老板來到內鋪,眼看他取出一只木盒來。

    “拿錯了吧,這麼大?”一看那一尺見方的精致木盒,方初晴頗感意外。會不會只是樣子貨,就包裝好,其實沒什麼真材實料的?

    “沒錯沒錯,這麼大的頂鏈,本店是第一次接手。”店老板說,“那位爺選好了樣子,然後說錢不是問題,關鍵是要夠大。這不,有一斤多重呢。”

    啊?一斤重!那是項鏈嗎?哪有人買金首飾是論斤的?真戴上還不把脖子壓斷?拴狗的吧!

    方初晴一聽就氣壞了,猛地奪過盒子,打開一看……這哪兒是項鏈,明明是腰鏈,純金打造,式樣像一條金樹枝,掛著很多漂亮的金葉子。不得不說,這家店手工不錯,那些葉子形狀可愛,連葉脈都刻畫得清清楚楚。而且,她沒有看過比這項鏈真真材實料的東西了!

    “小的也說這項鏈實在太……太與眾不同。”店老板斟酌著字眼,看著方初晴漲紅的臉蛋兒解釋說,“但那位爺說是為姑娘壓驚的,倒不為佩戴,所以只求足金份量,說姑娘會喜歡,只要姑娘高興就得了,其他一律不問。”

    他什麼也沒說過,可他是在用心思讓她高興嗎?這……甚至算得上是縱容她的惡趣味,寵著她做任何事。可為什麼?為什麼在她想離開他的時候,卻得知他默默做過的一切。

    一瞬間,前一刻她還覺得沈瀾惡劣,這一刻的心卻被溫柔占滿,想立即回要塞去。她被沈瀾的行為搞糊塗了。他到底……喜不喜歡她?愛不愛她?到底有沒有一星半點兒的愛意?

    只是這死家伙為什麼和皇上一樣?她不過玩笑著說句話,他卻當了真。皇上送個金釵像匕首,他就送個項鏈像腰鏈。不過這東西雖然不能戴在脖子上,便她還真是喜歡金子呀。

    她猶豫了。

    真的要不告而別嗎?是否應該回到他身邊,把兩人的感情理清楚再做決定?可是她才想到江無憂,腦海裡到圖國去的心聲又強烈地響起。

    算了,事情已經到這個份兒上了,還是先去圖國一趟吧。她南非要冷靜一下,好好考慮要愛誰。要接受誰,要怎麼活。她還需要自己解決自己的事情,不再依依賴別人。

    “謝謝老板了。”她隨手寫了安據,把裝著金項鏈,不,是做腰鏈的盒子包好,負在背上,追著商隊的路線而去。

    她滿腦子想沈瀾的事,卻並不知道這兩天她算是在鬼門關走了一遭的。因為她出了要塞後,王三娘雖然沒有追她,但第二天一早就以巡邏的名義,帶著自己的絕對親信去劫殺了。

    不過王三娘剛愎地斷定她定是往南回江國去,還以為她跑不遠,哪想到她居然速度到了長物鎮,還一直往北,去了別人絕想不到的地方:圖國。

    王三娘鍥而不捨,不眠不休地追了三天,直到再也不能往南,否則就算是違抗軍令當逃兵 了,才感到恐懼,當她挑撥離間時,只是提著一口怨氣,一口妒忌之氣,而且雖然冒險,卻認為自己可以擺平這件事,沒想到她的捕殺計劃落了空。王爺再找不到方初晴還好,倘若二人見面對質,稍一對證,她就將死無葬身之地!

    曾經以為為了王爺,為了愛情不會懼怕死亡,可那是因為沒有真正感受死亡慢慢臨近的滋味。在戰場上她都沒有怕過,但現在她只要想起沈瀾狂怒陰沉的目光,卻嚇得連覺也睡不著。

    於是,她找昏了親信,真的當了逃兵,逃得無影無蹤。其實她本不必如此,方初晴在給沈瀾的信中並沒有提起她說起什麼,她本可以回到要塞中,看看情況再說。但感情是世界上最厲害的武器,她也算是立過戰功的女中豪灰,卻在情之一字上敗得體無完膚,而方初晴甚至都沒有進攻過。

   與此同時,方初晴卻追上上齊山,給了後者一個巨大的驚喜。

    “初晴,你怎麼來了?”看到方初晴的第一眼,他立即從帳篷裡鑽了出來。基時正近黃昏,龐大的馬隊正在扎營,打算晚上就在這背風小樹林中過夜。

    前方,就是江圖兩國的邊界線了,他們在這廣袤的平原上還需要走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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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發表於 2011-12-13 19:52:37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一章節 縱使相逢應不識

    “ 我想來想去,這個出游的機會難得,很想見見世面,所以就跑來了,大哥不會嫌我麻煩吧。”方初晴跳下馬,笑道說。

    “那怎麼會?”齊山搖搖頭,但看得出方初晴如花笑魘下的郁郁之氣,也猜得出這十之八九和右師王有關,不過他聰明的不問半個字。

    有時候,人是需要掩藏一點心事秘密的,這時候多嘴反而不美。況且方初晴和右師王之間出現問題更好,那樣他的機會就大了。不是他卑鄙,而是他覺得初晴嫁給他是最好的選擇。

    “你能來,我求之不得。”他親自把方初晴的馬拴上,“今天你就住我的帳篷,我去那邊睡。”他一指旁邊簡陋得多的帳篷,“明天也別騎馬了,坐在車裡更舒服些。”  

    方初晴不想喧賓奪主,更不想麻煩別人,可是齊山一句句的說下來,雖然不急不徐,可她卻根本沒有插嘴的機會,當然也沒能拒絕得了。於是她就那麼被細心地照顧著,從進帳篷略事梳洗,休息到吃了頓熱乎乎的晚飯,從飯後天南地北的談各國見聞到安穩暖和地睡下,她沒有操一點心,都被安排得妥妥帖帖。

    這種被無微不至關懷的感覺,這種凡事都有人為她准備好的感覺,這種被人重視的感覺,無論是重生前還是重生後,她都沒有享受過。所以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她掉了眼淚,可惜想的卻不是齊山,而是那個從沒給過她好臉色的沈瀾。

    為什麼,他從沒有這樣對待過她?可她這賤骨頭卻還要想著他呢。她應該答應嫁給齊山,這樣後半輩子就會一直生活在懶洋洋的氣氛中,總比心天天被扭著好得多,可她的心底就是有一絲不甘,因為她面臨的是愛情中房屋的話題:是找個我愛的,還是愛我的?

    可是沈瀾到底有沒有一絲愛她呢?如果完全沒有,他為什麼送這麼個怪東西給她?方初晴摸摸抱在懷中的長盒子,好久才睡。

    第二天,氣溫驟降,狂風呼嘯著斥過,鳴響如哨,猛然
有了北境之冬的感覺。方初晴換上了之前沈瀾給她的那套阿拉伯婦女服裝,從頭到腳都包在厚厚毛料的下面,非常擋風。裡面,則裡三層,外三層地穿上所有保暖的衣服,暖和是很暖和,但只要蒙上臉,從體型上看就是一俄羅斯老大媽,臃腫肥胖,走起路來都搖搖晃晃的。

    齊山看著她直笑,但看她這樣怕冷,就在已經點了火盆、烘烤了半天的車內又加了一只火盆,“初晴一定是生於江國的南方,聽說那裡四季如春,有的地方,地下冒出來的水都是熱的,還可以療傷。唉,真是好地方呀。”他感歎;。

    方初晴微笑不語,其實她在重生前是北方人,但卻更不禁凍,因為有暖氣嘛。而齊山說的所謂地下熱水,大概是指溫泉。她之前從未聽說過江國還有旅游聖地,有機會一定去泡泡。可是,她還能回江國嗎?

   想到這兒,她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腰。貼肉的地方,她以軟布纏繞,包裹著那條像腰鏈的項鏈,圍在了腰上。衣服外,阿拉伯服裝下,她掛著金匕首。這兩樣東西對她來說非常重要,自然要隨身攜帶。

    “老爺,看這風大的,晚上恐怕要早早宿下,現在還是……早些動身吧?”大管事的湊到齊山身邊輕聲道,垂著頭,也不東張西望,看起來很有規矩。

    齊山點了點頭,但沒看那人,只轉身溫言對方初晴道,“你要不要再用些熱湯?路上會暖和些。”

   方初晴微笑拒絕,聲稱自己吃飽喝足了。其實她早上吃吃了一個饅頭,一口水也沒喝。但在這樣冷的天氣裡不會出汗,那喝下去的水肯定會蓄在某一個髒器中,可這荒郊野外的又沒有淨房,也就是廁所,她要如何解決呢?難道讓大隊人馬為她一個人耽誤行程/?這麼多人中就她一個女人,她可不想拖別人後腿。

    “今天晚上會路過一個小村子,裡面有客棧,那時初晴會舒服點的。”齊山自然知道方初晴滴水不進的意思,但他體貼地不點破,以防她難堪,只含蓄地說了兩句就坐到另一輛馬車中,命令全隊開撥了。他把商隊中最舒服的暖車給了方初晴,自己為了避嫌而另坐他輛,方初晴很不落忍。

    不過,這也令她有時間獨處,當她冷靜下來後,左思右想之下就感覺到自己和沈瀾之間可能是有什麼誤會,因為王三娘轉達的那些話不像是他的語氣,這種傲慢的拒絕他也不會假手他人。那麼……難道……王三娘說的是假的?仔細回想一下,她當時說這些時一直垂著頭,似乎是怕被人看到眼神,後來她表達同情時又有些虛情假意似的。

    沈瀾那死家伙很招桃花的,在和政城時就已經領教了,難道在軍中會不同嗎?是她大意了,可是當時她被打擊得太厲害了,根本沒有想到這一層。

    那麼沈瀾的婚書是怎麼一回事呢?沈瀾又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他究竟有沒有一絲愛她?

    她很想跑回要塞問個清楚,可卻知道自己目前有更重要的事做。

    這趟圖國她是必須要求的。她逃跑並不是為了感情事,而是她必須要了解重生後的自己。現在說白了她就是一個無根的人,還有什麼資格談情說愛呢?她到底是誰?桑青,或者是圖瑪公主為什麼會愛上江無憂?又為什麼會那麼不明不白的死掉?當這些她都弄不明白,糊裡糊塗的就和男人相愛結婚,她哪能確定自己的未來?萬一再有有她的“前夫”帶著孩子來找她,她要怎麼辦?

    她當然知道此行有危險,可是身體裡那強烈的意識指使著她,左右著她做出去圖國的決定,她無法抗拒,就像是使命一樣。而此行她也不能假手他人,不能要求沈瀾或者江無憂幫助自己,雖然她很想,這對她來講也相對容易,可她不能心事依賴男人。再說他們是屬於天下的大男人,整個北境,整個國家都需要他們呀,他們怎麼可能拋棄一切來為她尋找答案。就像之前他們保護她,可卻有很多事不肯告訴她一樣。

    所以她現在想明白了,該自己承受的,別人無法替代,縱使這令她有如坐在火山口一樣,但她也必須置之死地而後生。

    大概是因為攜著大批貨物的關系,商隊前行的速度緩慢,眼看黃昏臨近,卻還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方初晴才想打開車窗問問,就感覺馬車驟然停下,就像緊急剎車似的。她本來是關蹲著,結果一下撞到了車門下,而車外,一片馬兒不安的嘶鳴和趕車人的或呵斥或阻止或安撫的聲音。

   怎麼啦?不是有劫匪吧。

   方初晴心裡一緊,還沒決定要怎麼辦,車門卻打開了,齊山站在車外道,“不要慌,是遇到了北軍,例行檢查而已。”

    北軍?不會這麼巧遭遇了沈瀾的隊伍吧?下意識的,她慌忙把厚厚的蒙面巾戴上了。

    齊山心下一片了然,還有些高興。看來他沒猜錯,初晴是偷跑出來的,不管她和沈瀾有什麼關系,現在一定彼此不了解對方的狀況。

    他遲疑了片刻,問道,“帶隊的人是右師王,要不要見一面?”

    方初晴猛搖頭,很怕在這種場合和沈瀾相見,他說不定會當場掐死她。再者讓他看到她,她就肯定去不成圖國了,他一定會禁止z!而去了解自己前身的身世,是她必須要去做的事。

    齊山笑笑,沒說什麼就走開了。方初晴支愣著耳朵,聽到他和一個陌生的聲音對答著,說商隊是一群結伴到圖國探親訪友的人。因為這種半走私的活動也幾乎是半公開的,所以商隊都以探親訪友為借口,官方也不怎麼追究的。這一次,想必是得勝的北軍回要塞,可巧就和商隊遇到了。

   齊山是與沈瀾照過一面的,但在這種場合,他當然不會胡亂上去攀交情,否則就太沒有分寸了。於是他只在看到沈瀾時,恭敬地施以一禮,再無多言。

    沈瀾立與馬上,垂下眼睛以示接受,再抬起眼時,忽然見到一輛外面都包裹著皮毛的暖車,不知為什麼突然心慌起來,沒著落似的。

    他手中馬鞭一指,親兵張揚立即縱馬上前,問已經回到車邊的齊山,“車裡是什麼人?”

    “一名女眷親戚,要送回圖國優加城的。”齊山從容不迫地說,眼神平靜,說得像真的一樣。

   因為說車裡的是女,張揚猶豫了一下,但最後還是道了一聲得得,打開車門。然後,帶轉馬頭回到沈瀾身邊,輕聲道,“一個西域大媽。”嚇呆了的方初晴和那膨脹的身體,令張揚沒信出那衣服下的本主,也不認為驚嚇到如此地步的女人會有什麼威脅。

    沈瀾皺了皺眉。

    在北境巡視時,經常會遇到大商隊,一般情況下,江國兩國的軍隊都不會為難這種商隊。可今天為什麼心裡總是毛毛的呢,難道是因為認識齊山的緣故?他又盯了馬車一眼,卻半點看不出問題,不禁自潮地想,也許是因為快到要塞了,因為即將成親而心慌意亂的。

    想到要塞中還有個小新娘在等他,他心頭一熱,再顧不得那輛馬車給他的奇怪感覺,一聲令下,全隊繼續前進。

    而當北軍與商隊擦肩而過,方初晴悄悄打開車窗,神情凝望那個身影漸行漸遠,從他的馬鞭指向她一刻就停止的心跳,終於恢復了,可是那番不捨的滋味,天下間所有的難過加起來都無法比擬。

    雖然見過他穿著盔甲,橫刀立馬的樣子,可只有在北境蒼涼高遠的天空下,才能襯托出他凜冽的氣質,堅強如山的風骨。這個男人,的確值得所有女人為之傾倒。

    我的英雄,一定要保重,一定不要生氣,我一定會回來,和你說個清楚,就算我們不能在一起,我也會當面跟你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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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2:53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二章節 我拒絕

    沈瀾回到要塞後,並沒有看到方初晴出來相迎。不過他以為她是怕羞,也沒太在意,心裡還覺得怪可笑的。那個女人……那麼潑辣,總跟他對著干,也有害羞的時候嗎?

    而他一回來,就有無數的公務等著他,他一直忙到深夜才告一段落,卻還沒有見到方初晴的影子。到這個時候,他心中的疑惑加深了,立即回到住處,結果發現隔壁的房間烏漆麻黑的,一點人氣兒也沒有。

    頓時,他感脖子後面的汗毛全豎起來了,那是在他警惕或者害怕時才有的感覺。方初晴不在嗎?她去了哪裡?為什麼回來後看不到她,他不是憤怒、生氣,而是感覺恐懼。或者,他習慣了她住在他的隔壁,習慣了不管多晚,也能看到那溫暖的黃色燈光。

    而習慣,真是天下間最可怕的東西!令他一瞬間就慌了神兒。

    他喊了一聲方初晴的名字,見沒人答,想也不想的就野蠻破門而入,嚇了張揚等三個親兵一跳。那可是女人的房間呀,何況方姐姐好歹頂著個皇上秘密信使的頭階,這都半夜了,王爺也太太……太不拘小節了吧?就算他們之間一直勾勾搭搭、眉來眼去,還以為身邊的人都看不出來似的,就算這一次走的時間長,兩人可能相思難奈,但這樣做也太不守禮了呀。

   三人面面相覷,正考慮要不要勸阻王爺不要無媒苟合,沈瀾卻又闖了出來,急問,“來人,有誰告訴本王,方初晴跑到哪裡去了?”

    “方姐姐不在屋裡?”林海濤驚訝地問。

    王強踹了他一腳,斥道,“這不廢話嘛,快去找人。”說著,他也跑了,看起來王爺要發雷霆之怒,還是讓張揚一個人頂著吧。好兄弟,總是要捨已為人嘛!

    他們不敢怠慢深知方初晴是現在唯一能動了王爺心肝兒的人,所以很快就把要塞的守備負責人提溜兒了來,可是一問之下,守備也不知道方初晴在哪裡。

    “方姑娘是尊貴無比的人,平時的行動坐臥,出入作息,我們也不敢過問的。您帶兵離開後,這邊的房子我們只是派人保衛,從不敢進來過,免得冒犯了。”守備感覺到深瀾渾身散發著比北境之冬還可怕的寒氣,哆哆嗦嗦地說。

    “保衛?那人呢?”沈瀾淡了克制從心氏升出的恐懼感,咬著牙說。他雙手的指關節因為用力握緊而發白,只感覺心一直空下去空下去,然後那籠罩在他心底那多年的黑暗又湧了上來,覆蓋了他的全部。

    他不會丟了她吧?他不能丟了她!

    守備嚇得跪在地,篩糠似的抖,實在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其實他很冤枉,因為王爺住的院子除了他的三大親兵,還有奉命來商討事情的將領,從沒人敢隨便進入的。

    王爺不在的話,因為院子裡住著個虛銜很大的女人,就更沒人敢靠近了,這是規矩呀。再說要塞的防守固若金湯,誰能想到會出總是呢?守衛巡邏,確定是定時定點、嚴守紀律,可要塞防的是外敵進入,裡面的人若有什麼想法,有的是花招能避開別人的耳目……

    但這些話,他不能講。王爺的名言是:失職就是失職,沒有借口。

    可是,方姑奶奶怎麼會不見的?她從來沒用人侍候,而王爺有她侍候,她經常幾天不見人影的,而且王爺也沒命令過要盯死她呀!到底怎麼回事呢?怎麼回事呢……

    “王三娘!”求生的欲望,令被殺氣壓迫得連呼吸都近乎斷掉的守備突然福至心靈,沖口而出。他膝行幾步,重重叩首於地道,“在這幾天中,只有王三娘一人見過信使大人。王爺今天才回來,事多且忙,恐怕監軍還沒報告……王三娘從宮中脫逃,至今活不見人死不見寺!”

   沈瀾心裡“咯登”一下,走上前,揪住守備的衣領,一手就把他舉了起來,“說到底出了什麼事?”

    守備大人本也是個了不起的人物,但此時在空中連掙扎也不敢,一連聲地道,“卑下實在不知,這事要問監軍大人哪。”

    沈瀾隨手丟下他,不用開口,王強已經跑到門外,吩咐站崗的小兵急速似監軍大人來。很快,監軍跑得氣喘吁吁地趕到,一問之下才知道,王三娘在回要塞的第二天,突然帶著親隨離開,說是有秘密要務執行,可之後卻再沒回來。

    據她的親隨講,她們往江國內陸而去,似乎要追擊什麼人,但一直沒追到,然後王三娘忽然打暈了她們,逃跑了。她們以為王三娘是國灰沒完成任務,怕受到王爺的責罰,這才跑掉,於是就自己回來了,並報告了監軍大人。

    “沒完成任務?只怕完成得過火了吧?”沈瀾心下冰冷地想。

    看來是方初晴跑了,可她不會無緣無故地跑掉。她從來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看她傷成那樣卻為了給無思無我喂奶而寧肯挨疼,不肯吃藥就知道了。那也就是說,她就算不想嫁給自己,也絕不會逃跑。甚至,以她的性子,會當面嘲笑他一番吧?那麼現在她突然不見了,肯定是無法忍受某些事,氣極之下才做出了這麼沖動的決定。

   他是讓王三娘來當媒人的,可現在卻是這個結果,就說明那賤人改了他的話,把方初晴氣跑了。至於王三娘為什麼要這麼做,不在他目前考慮的范圍內,最要緊的是,得把方初晴捉回來,好好懲罰。被背叛的滋味,他從小到大嘗過太多次了,可沒人能不留一個字就跑掉。也沒有一個人,令他的心這樣難受。

   “整隊,備馬,跟本王去追。”他快速簡短地發布命令,然後沖到自己的房間,想要找件輕便的騎裝換上,以利追擊。

    王三娘去追擊方初晴,肯定是為了殺她吧?既然王三娘跑掉了,就說明十之八九她還活著,不然死無對證,他拿王三娘也沒辦法。也許,方初晴是跑回和政城去了?他必須、立即、馬上抓她回來,哪怕她跑到天邊兒去!

   無意間,他回頭望向書架,她時常站在那兒翻他的書。他多麼期望能看到她的身影出現,說剛才的一切不過是她的惡作劇,是為了整他的。可是東西都還在,伊人卻身影皆無。只是……他突然發現有一本書放得不太對頭,好像是有人故意這樣做的。  

    他連忙走過去,把那本書抽出來翻了翻,看到他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寫出的婚書夾在書中,還有一封回信,憑信上那難看又歪扭的字體就知道是某人的筆跡。上面只有一句話、三個字……我拒絕。

    她拒絕他的求娶?

    他愣了,感覺心頭像有無數根小針在扎,不算很疼,卻難受得要命。是他的婚書寫得太傲慢了?還是王三娘說得話特別過分?方初晴個死丫頭,不管怎麼說,為什麼不等他回來質問他?為什麼不把婚書摔在他臉上?照她平常的行為,她應該有這個反應才對。可為什麼,就那麼跑了?

    他把那本書揣在懷裡,以極快的速度換了衣服,出門後發現親衛隊已經整裝完畢,雖然人困馬乏,但當他一聲令下,還是快速集結完畢。

    他對趕來的副帥仔細囑咐了些軍和上的事,然後翻身上馬,帶隊飛奔而去。

    他把人分散開,向不同方向追擊,換馬不換人,除了必要的休息,就連吃飯也在馬上解決,路過村鎮時更是嚴令當地守衛配合著緊密搜查。可是過了好幾天,他幾首要追到和政城了,卻依然沒有方初晴的
消息。別說看到人了,就連一點蛛絲馬跡也找不到。

    就到這時候,他才中心一凜,努力令自己火燒一樣的心冷靜了下來龍去脈。方初晴只是個普通的奶娘,不是會隱藏行跡的軍中細作、斥候,如果在他這樣有經驗的搜捕下依然蹤跡全無,那麼一定是他追錯方向了。

    他追向了江國同陸,也派人分三路追向了臨近的宋國,因為方初晴一直說要去馬國生活,他也分了人去追,可他偏偏忘記了圖國!因為和圖國是敵對狀態,普通人到圖要去幾乎算是自己把脖子放在屠刀下。

    可他忘記了,方初晴正是圖國人,她對圖瑪格外好奇,又失去了以前的記憶,而這些日子來他沒幫她查過什麼事,以她的性格來說,太可能自己去探查了。這女人,難道她不知道那是多麼危險的事嗎?

    冷不丁的,他記得多日前在平原上遇到了齊山的商隊。當時他為商隊中的一輛馬車心慌意亂的,似乎有什麼感覺。難道,方初晴就在那輛車上?

    立即,他叫來張揚,詢問當天車裡的情景。張揚莫名其妙,但學是仔細描繪了下。雖然張揚提供的信息不多,可他無奈地明白,那個胖胖的西域大媽正是方初晴所裝扮。他沒有證據,可就是知道。

    她是想他死啊!他歎了口氣。

    她跑去圖國,還要去優加城,他怎麼能不去找她?而他是圖國全軍的頭號敵人,這一趟 的危險性不言而喻,可他怎麼能不去?因為一想到她出什麼事,他就受不了。他寧願自己死,也不願意她傷了一根頭發。

    還有,她跟齊山走雖然是明智的、聰明的,可她居然敢背著他和其他男人來往,這是存心氣死他呀!

    “傳令下去世,全隊就地休息,一天後再行動。”他吩咐,聲音完全平靜下來,至少表面上是這樣。

    如果要去圖國找方初晴,他必須好好謀劃,安排好軍中事務,然後挑選最精干的手下跟著,人不能太多。而雖然他現在氣得想殺人,可是他明白,齊山很有些能力,在各國也都很吃得開。跟著他,方初晴暫時不會有危險的。

    但不管怎樣,他還是得親自找到她,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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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節 商務旅行
   
   沈瀾決定喬裝前往圖國的那天,正是十一月十一日,方初晴已經身在圖國之內,正處於冥想狀態。

    如果她沒有離開要塞,如果她放棄自尊,現在是不是已經嫁給沈瀾呢?是不是感覺更幸福一點呢?怪不得“難得糊塗” 這四個字是很難達到的境界,她做事從來瞻前顧後,沒有不顧一切的時候。

    因為,她重生前是“天生麗質難自棄”,也就是“天生沒有利用價值,男人見了自動放棄”的類型,從不能指望白馬王子來拯救,什麼都要靠自己,當然會考慮得多些,在那種叫“穩定”的東西到手之前,她不敢扔出自己的籌碼。

    說起來,這是有點小小的自卑吧?可是……此刻她真的有點後悔了。假如,她胡作非為、過得暢情肆意、不管天長地久,只要曾經擁有,肯定會活得更痛快。重生的這一次,是老天給的幸運大禮,她何必拘泥於外在,而不順著自己的心意而活呢?

    她愛上沈瀾了,這點庸自疑。她很願意嫁給他,這一點也庸置疑。了不起,當他再有別的女人時,她再抽身而去,瀟灑轉身,也沒有什麼不是嗎?心痛,才能證明愛過,不然像現在一樣空落落的,其實更難受。

    她現在突然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台詞:曾經,右倚份真誠滴干情拜災餓面淺,餓莫氣拯西……

     不過,想雖然是這麼想,要她這麼做卻很困難,放下心防和喪失理智只有一線之隔。但她並不後悔來圖國,這從她一進圖國境內不對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都倍感親切的感覺,還有對所有事物都抱有強烈的熱愛感覺有關。

    桑青就是圖人,她也是圖國人,她再沒有懷疑!但她或者說是桑青,難道真是那個什麼圖瑪公主嗎?

   接下來的半個多月時間裡,她就在這種矛盾與掙扎的心情中中跟著齊山到處走。圖國國土面積很大,但大部分是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山峻嶺、凍土寒田,國民聚居在大城市還沒有江國的一半多,而且大多數顯得高大結實但寒愴落後。圖國是最強的,也就是他們的軍隊。

    所以,商隊在到達圖國最繁華的地帶後,立即化整為零因為各個商人都有自己的經商渠道,他們結伴而來,不過是為了在路途中依附強者,然後就地分靜,並在約定的時間內再度回來聚首,再一同回北境。

    在跟隨著齊山往來於各大城邦期間,齊山對她的關照可謂是無微不至,所以她根本沒吃一點苦,就跟來了一趟生態旅游惟的,到哪兒都吃最好的、住最好的、和當地居民還可以自由交流。以至於後來圖國的商界盛傳齊大官人是個大孝子,帶著家中長輩前來做生意,侍候得那叫一個周到。

    方初晴氣憤,盡管她為了保暖而易形而穿得像個胖大媽,可本質上是個美女好當了?年紀小著齊山好幾歲,怎麼看也不像他母親一輩的人呀。看來圖國人都集體缺乏難生素A,視物不清。

    而圖國人最缺乏的,實際上是物資,這是方初晴最直接的感受。

    苦寒之地,不利於農作物生長,聽說在江國南邊一年四熟的稻苗和麥苗在圖國也就一年一熟,而且收成不好。以這樣的土地養活那麼多人民是不可能的,於是為了吃飯,他們就搶。可也因為如此,其他四國視圖國如洪水猛獸,不肯開放邊界與他們進行自由貿易,導致了圖國的商業幾乎開成空局。

    其實越是氣候惡劣的地方,越是容易產出珍貴的東西。比如珍稀的藥草、礦石、木材、動物和皮草等等。方初晴親眼看著外來的走私商務以普通話的糧食和日用口就換回整車整車的礦石,運到江國或者是宋國後稍一打磨切割就成了極其昂貴的寶石。更別提那些人參、靈芝級的藥材等,白菜價就能買到。正是這種暴得吸引得齊山等商人,不惜打點上下,冒險通關,哪怕把利潤交給邊軍一半也願意。

    沒辦法,圖國的糧食和日用品匱乏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

   這種不等價的交換令她莫名其妙的惱火,覺得“自己人”受了欺侮,不由得痛恨起這批奸商來。其實圖國人雖然野蠻好斗,但大多性格爽朗直接,普通民眾的話,壞心眼兒很少。倘若圖國能與其他四國建立個自由貿易區,五國互相有商業往來、民眾可以正常做生意的話,利用好圖國寶貴的資源,人民是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的。那時,大家都可以賺錢,不會把財富集中在一小批商人的手中,國與國之間,更沒必要打打殺殺個不停。

    在四國百姓眼中的圖國侵略者,其實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打他,他也照樣會疼會流血。在男人出征的時候,母親和妻子照樣牽腸掛肚。孤兒,照樣可憐而脆弱。如果不是為了活著,戰爭有誰會喜歡呢?

    也不知為什麼,隨著對圖國的了解越來越深,或者說某些隱藏的意識越來越強烈。方初晴極不願意江圖兩國再度交戰,心裡還浮現出一整套爭取和平發展的治國的方略來。也正是因為如此,她詳細的把各種商品交換的細節和沿途見聞全記在了個小本子,好像她之後會著手治理一樣。

    “初晴以後也要學做生意嗎?”看方初晴認真地寫寫畫畫。齊山微笑著問。

    通過這次旅行,方初晴算是真正見識到了齊山的能量,簡直是布衣財政大臣。雖然沒有官職在身,但黑白兩道通吃,就連他們來時路上遇到的劫匪,聽說是齊大官人的商隊都很給面子。要知道錢財是最大官職嘛,有利益驅動,花花轎子人人抬,誰會為難他?當然,他也相當會做人,能與各方勢力周旋而不傷自身,即不得罪人,也不被人貪去太多,所以各國的商道,他都鋪得游刃有余。

    “說不定以後你會後悔帶我來這一趟哦。”她抬起頭,真半假地說,“如果邊界開放,商戶們蜂擁而至,打破了壟斷,你就賺不了這麼多錢了,商品的交易價格也不再是少數人說了算要看市場規律。”

    她說的新鮮詞,齊山半懂不懂,不過能明白大致的意思。他聳聳肩,無所謂地道,“我已經賺夠了,銀子積累到一定程度叫有錢,再往上加就只是個數目而已,再沒有意義。而且邊界真能開放,做生意會輕松很多,寧願少賺 點,輕輕松松不好嗎?”說著,他極快地瞄了方初晴一眼。

    他真是好眼光。以前只愛她外表俏麗溫柔,性格活潑大方,人又善良。可越是接觸,就越是發現她可能不是平常人,那份高貴典雅的氣質總是不經意就流露出來,不是普通貴女可以比擬的。可為什麼,她說自己是右師王的婢女呢?

    “初晴有辦法讓邊界開放?”他試探著問。

    方初晴嚇了一跳這才知道自己失言了,連掩飾性地笑道,“齊大哥說哪裡話?我一個小小女子能有什麼作為,不過幻想一下罷了。”本來,她是想到圖國追查自己的身世的,做為“公主”,她也進了優加城探訪,可是並無所獲。

    在這件事上,刀子不能魯莽,畢竟有個隱藏在黑暗中的大人物要殺她。她不能像某些影視劇中描寫的那樣,直接跑到皇宮的大門口喊;我是公主,都經我閃開。本宮要進宮!她雖然不聰明,可也沒白癡到那個地步。

    而正當她對調查身世一籌莫展,考慮要不要請齊幫忙,賄賂幾個相關官吏,從內部入手時,她的願意卻突然轉變了,由為了自己轉變為了整個國家,從調查身世變成了調查市場。也許,以後要跟齊山到其他四國轉轉,了解一下建議自由貿易區有多大的可能。

    這種轉變聽起來多高尚呀,可方初晴知道那是她受了桑青肉體的左右。不過後來她發現也並不全是殘留意識的作用,因為似乎“她”內心深處渴望圖國富強,不再做欺凌他國的惡人,但那些貿易上的事完全是受到現代教育的她的思維。

    到這時候,她已經分不清她是方初晴還是桑青了,只覺得為圖國做事是理所當然的。於是,她也就不再掙扎,打算順其自然。如果身份的認知是每一個穿越者或者重生者必須經歷的,那麼……來吧!

   就在這種“商務旅行”中,她和齊山的感情變得很融洽,但那只是在朋友的定位上,可她的治國想法和她的現代思想卻融合得非常完美。

    轉眼進了臘月,商隊中人在圖國腹地的一個名為百安鎮的地方集結,打算臘月初五轉身,約臘月十五可以到北境,帶著這次滿載而歸的貨物,大家都能過個紅火的肥年。而因為今冬還沒有一場大雪,北軍不能回京輪休,想來沈瀾也不能回家的。

   回到江國的邊界,會遇到沈瀾嗎?要去見他嗎?這件事方初晴每天都會想幾遍,不知道他發現她跑掉會有什麼反應?帶人追捕是一定的,但恐怕也想不到她會到圖國來。她祈禱他不要猜到她的行蹤,而半個多月後他還沒有出現,她又有一絲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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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節 匪徒

    他要追的話,以他的本事來說早就到了吧?除非他生了氣沒追來。其實不來更好,唉,真是矛盾死了。

    但隨後她又勸自己,他是個負責任的男人,怎麼會扔下北軍不管?再說他是全體圖國人的眼中釘,親身來圖國實在太危險了,他一身擔著江山社稷的重任,怎麼可能愛江山更愛美人呀?而且他為她涉險,也不是她所願。那種蓋世英雄前來救她的幻想,還是留在大話西游裡吧。

    只是,他有沒有想她?還是一氣之下打算再不理會她了呢?每當想到這裡,她也很害怕,怕失去他。

    其實她根本不知道,沈瀾安排好北軍的軍務後,已經一路追來,並深入圖國內陸。不過他不懂經商的事,所以追的是龐大的商隊,不知道進入圖國後,商隊已經解散了。正是因為他的判斷又出現了錯誤,所以他帶的十五個精兵雖然全是追蹤的高手,卻耽誤了不少時間。到後來,當他終於修正了追蹤目標,卻又被齊山發現了蹤跡。

    擁有五國戶藉的齊山沒有向圖國當局報告大江國的右師王已經深入圖國的消息,他不想害人,但他也不想沈瀾破壞他和方初晴之間的相處,於是巧妙的布下迷局,利用自己的人脈帶著方初晴在圖國境內東奔西走,致使每次沈瀾都是差一步沒找到人,只得冒著生命危險在他們後面窮追不捨。

    這一天,齊山甩掉了沈瀾,又聽人說起了一件大事,興奮之下決定返回加優城,反正如果馬兒跑得快,距百安鎮只有一天一夜的路程。

    “初五前我必趕回來的,而且我只帶大管事和幾名長隨去,其他商戶和保鏢都留在客棧,初晴安心等兩天好了。”他笑瞇瞇地看著方初晴,想著那志在必得的東西就心頭火熱。

    方初晴以為他是看到了什麼巨大商機,當然不能耽誤人家,連聲地表示會照顧好自己,讓齊山放心離開。於是齊山當天就走了,趕得很急的樣子,方初晴則窩在客棧中整理筆記。她在現代時只是電腦工程師,對經商其實也沒什麼經驗,好在有個朋友是公司高管,她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希望以她目前的知識水平能對江國兩國的和平有所幫助。

    轉天中午她做好文盲,放在貼身的小包裡,剛打算到客棧的大堂去吃野山菌燉小雞,忽然感覺腳下傳來一陣震動,連牆壁上的灰塵也撲簌簌掉了下來,掉了她一頭一臉。

    她呆了數秒,還以為是地震了,心裡痛罵她都躲到異時空了,地震卻還躲不開。然後片刻後她明白她是猜錯了,因為她聽到馬蹄聲,看樣子不下三五百騎。

    三五百騎人是什麼概念?聽著數字是不大,但想想上中學時一個班四十人,十幾個班站在一起是什麼感覺?還一人騎一匹馬,那聲勢,是相當的浩大。

    她嚇了一跳。

    不是有劫匪吧?應該不會呀,這可是圖國內陸,背靠站都城優加,一側是終年積雪不化的險山,猛獸凶禽是不少,但土匪肯定生存不了。另一側是其他村鎮,有重兵布防。前方是通往江國的大路,哪裡來的強盜?再說百安鎮就是因為治安良好,才成了各大商隊集合的地方,而且正因如此,齊山才把她放心留在這裡的,現在怎麼會有歹人出沒?

    耳聽到馬蹄聲停在了客棧門前,方初晴僕到窗邊,從窗縫中往外看,就見街上塵土飛揚,一只馬隊把挨近的兩個客棧圍得水洩不通,果然約有三五百騎之多。馬上的人穿得破破爛爛,但臉上卻蒙得緊,只有一雙雙黑森森的眼神放射著貪婪狂熱的光芒。再看街上,所有的當地居民都愣住了,居然沒有躲避,顯然對這突然出現的意外也完全沒想到,也沒有經歷過,全部當場傻了。

    “客棧的人聽著,老子們只是求財。立即放下財物,空身出來,到場院上集合。老子數十聲,到時不出店的,格殺勿論!”當先的一人身材高大,聲音洪亮,喊出的話震得人耳鼓嗡嗡作響,看起來像二號或者三號當家的,因為當頭兒的不會出來喊 話。而當他開始數數,那聲音更如催命鼓一樣,令人驚慌莫名。

    咦,他們說的是圖語,本來她一個字聽不懂的。可不知為什麼,這一次完全明白了。難道,是恐懼激發了她靈魂深處的圖國基因嗎?

    她“蹭”的一下竄上床,連忙地找鑰匙開箱。要知道她重金坑蒙拐騙以及辛苦勞動的所有積蓄都在箱子裡,如果被搶收了,她損失可大了!她滿腦子惦記著自己的血汗錢,卻忘記了倘若她是公主,這點小利怎麼能放在眼裡?

    可是她連鑰匙還沒找著,門就霍啦一下被攔開了,齊山的二管事飛一樣沖進來,拉了方初晴就跑,一邊跑一邊叫,“我的方姑奶奶,保命要緊,這都什麼時候了,怎麼還捨命不捨財!”

    他跑得奇快,從沒這麼快過,方初晴被拖得半點反抗之力也沒有,一路磕磕絆絆地哪他跑到樓下,只勉強把面布蒙上,待他們在寬大的場院上站好,那高大的土匪剛好喊到十。

    “好險!”二管事以袖子抹了下額頭上的冷汗,暗道。

    這次做生意的所得全被搶收也沒關系,反正要損失也是損失老爺的,但這位方姑娘可千萬千萬不能有閃失,不然他有八條命也不夠陪的。畢竟錢財身外物,老爺家資雄厚,賠得起。可方姑奶奶朋顯會成為齊氏的當家主母,如果他連這點眼力見兒也沒有,那真是白混了。

    不過,怎麼會有強盜出現呢?這可是從來沒有過的事!就算有人要搶劫,也應該給齊氏面子才是,要知道老爺可是黑白兩道通行無陰的人,就連當地的同民都不劫他們商隊。那這幫人到底是什麼路數,懂不懂規矩?這次的事萬一不能善了,於老爺的名聲大大有礙,下回誰還能信任齊氏商隊呢?

   他這樣想,其他各人也都轉著同樣的心思,就連那引起隨行的保鏢也全傻了眼,認為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他們只負責商隊分散後,保護各自的主人和貨物,原以為到了客棧不絕對安全了,哪想到會有這麼一出?所以他們連基本的反抗都沒做出來,就已經被看押起來了。

   當然,也有不順服的,但立即就被那些匪徒毫不猶豫地殺掉,每個都是一刀砍掉腦袋,行為極之氏殘蠻橫。若不是方初晴看到過殺人場面了有可能會立即暈倒。而客棧中,也不時傳來慘叫聲,看來不是有人捨不得財物,就是還有保鏢做零星的反抗。

    “說了只求財,不要命的,怎麼就聽不明白呢?”匪眾中,一個中等個子的公鴨嗓漫不經心地說,雖然因為蒙面而盾不到他臉上的表情,但他語氣中那種輕浮、視人命如草芥的意思,令方初晴格外憤怒。

    這個人,才是當家主事的!

    而且這些人明顯踩過點,知道商隊已經結束生意,正打算滿載而歸時才來的。不然,不可能進了鎮後就直接到商隊包下的兩間客棧,一點也不遲疑。而且,看樣子並不像是因為齊山有哪柱香沒燒到才招來了瘟神,不然雖說是當強盜的,也不必如此摭摭掩掩。

    再看那些馬匹,雖然做了掩飾功夫,可一看就不是普通刀匹,倒有戰馬的氣質。而那群匪徒也不像是普通人,行動整齊劃一,訓練有素,鐵血利澆,倒像是當兵的。要知道匪徒再有紀律也不可能像軍人一樣行動,方初晴在要塞待了約半年時間,天天跟職業軍人們混在一起,又深諳馴馬之道,所這些別人很難發現的疑點被她看出來了。

   她伸臂拐了下二管事的肋下,低低把自己的疑惑說了。二管事大為驚訝,還沒說話,就聽那個高大的喊話者大喝“都跪下,不得喧嘩 。如果有人敢說一個字,照樣是殺!”

    二管事聞聽,撲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圍的人也是一樣,倒是方初晴“反應慢”,最後才勉強跪倒,要不是怕太顯眼了,她根本不會跪,頂多雙手抱頭,蹲下就是。   

    唉,怪不得四國被圖國打得抬不起頭來,男人的雄懷氣質全退化了,雖然此是不能逞匹夫之勇,但跪得這麼快也太丟人了。如果是沈瀾在,他一定不會這樣,會以靜制動,之後徹底反擊。

    光想想沈瀾,方初晴就感覺平靜不少,而那邊的匪徒們也沒閒著,除了領先的幾個頭目,其他人馬迅速分為四隊,隊人數較多,進客棧去搜刮財物。另一隊人數稍少些負責把東西搬出來,然後套車裝車。第三隊人看起來比較精干。在附近巡邏警戒,威脅鎮民快回屋去。第四隊人數最少負責看安跪在場院裡的人,並有四、五個小兵樣的前來搜身。

    天哪,要搜到她身上可怎麼辦?不會被占便宜,甚至被侵犯吧?要知道全商隊中就她一個女人,雖說以她現在的形貌來說,應該算是比較安全的,但誰知道這些人是不是喪心病狂,連胖大媽也不放過?

    正不知如何是好,就見一個小兵發現了一位老爺子身上藏了東西,立即笑瞇瞇的一刀砍下,連聲招呼都不帶打的。狂噴的鮮血濺了周圍人一身,立即就有人嚇暈了,那顆花白頭發的頭顱滾了幾滾,所到這處劃下觸目驚心的血跡,又有幾人嚇死過去。而更多的人看到這一幕,則乖乖地把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雙手奉給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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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節 只求財,不要命

    “只求財,不要命。這下你們明白了吧?本爺爺說話一向是算數的。”那公鴨嗓子又傲慢地發話了。

    方初晴猶豫了下,也脫下了手上那只纏絲雙扣的寶石手鐲,雖然她心中憤懣之極,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話,寧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著鮮血的髒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樣還不如死了。

    這手鐲是沈瀾送的,她一直戴 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一層牽掛似的,如今雖然一萬個捨不得,但有輕重緩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脫,以圖後說。

   “喲,這兒還有個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見到了方初晴,摸著下巴淫笑著,眼珠亂轉。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個地方,單獨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聽,嚇得渾身發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違背了強盜爺爺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來,至少前者會令他死得晚一點,也不會死得太過殘酷。於是,他選擇了低頭,半個字也不說。

    “得了,這種又老又服的貨色你也看得上?”幸好這小兵身邊的人拉了他一把,“動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後果……不然你想死嗎?”說著,還使了個急急的眼色,看來他們這次的行動是有時間限制的。

    “我不過說說,這種老東西怎麼入得了我的眼?有了錢,什麼樣的漂亮女人沒有?”小兵低聲踹了方初晴側胯骨一下,手上同時奪過那只價值很高的手鐲。

    之後,他驚呼一聲,不僅看出那手鐲是手寶貝,還因為腳下的觸感,居然很柔軟,而且剛才拉過手鐲時,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雙嬌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看看到底這胖女人是什麼模樣,而他的手還沒碰到方初晴,一聲刺耳的尖叫響了直來。

    “怎麼啦?怎麼啦?”一時之間,在場的所有人都嚇了一跳,倒那小兵最先反應過來,對著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退了好幾步脊背撞到了院牆上,表現得極度驚恐,一邊退一邊大叫,“大王說了只求財,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聲,一來引起那個頭目的注意,二來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啞著說話,令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那麼年輕。

    “誰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虛揮了一下刀,惡狠狠地道,有點不安地回頭看了一眼。

    方初晴這招死裡求生,賭的就是那強盜頭目舉止傲慢,總以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麼就算是對著一群在他眼裡沒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會食言,不然怎麼顯得等級高呢?而她這樣做當然很危險,可如果那小兵摸上她的身,發現她是個身材臉蛋都還不錯的年輕女人後,只怕她的遭遇會極慘。

   真那樣,生不如死。

   “我們西域女子,臉是不能給人看的。偏生我  是禮教最嚴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臉,就等於置我於死地,也等於違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嚴。我已經把最值錢的東西給你了,你還要……你還要……救命!救命!”方初晴沖著強盜頭目喊 ,聲音已經完全啞了,難聽得很。

   剛才那兩個搜身小兵拉扯間,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爛外衣下是棕紅色軟甲,那可是圖軍的制服,以前她常聽北軍諷刺圖軍的士兵跑起來像一匹匹棗紅馬,就是因為他們的軟甲顏色。所以,現在她完全可以斷定,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錢狠了,成然膽大包天地行搶,也所以,他們必須速戰速決,要麼一刀殺了她,要麼不跟她一個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糾纏。

    “帶走,但是別碰她。雖然丑了點,好歹賣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錢。”沒想到強盜頭目極為陰險,想了想說,“本爺爺說過,只要錢不要命的。”說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著大笑,伴隨著“大哥英明”之類的如潮諛詞。

    強盜頭目對自己想出的招數很得意,可方初晴卻登時驚出了一身冷汗,沒想到那強盜白做了軍中的頭領,連“盜亦有道”四個字也不懂。難道,她才擺脫一個危機,另一個更大危機就來了?難道,她就要被拐賣了嗎?而且只值一碗酒錢。

    她求助地看著周圍的人,希望有人能幫她,哪怕是一個安慰的眼神,讓她知道隨後會有人相救。可結果,她只看到所有人都垂下頭,甚至是回避著她,生怕惹禍在身。她心下一片冰涼,明明想硬氣一些,到死也要昂首挺臉,保持著女人的驕傲,可卻不得不裝出害怕的樣子,還得哭泣哀求不止。直到那個搜她身的小兵威脅她,“”再發出一點聲響,直拉嬸了你。!”

   她不再吭一聲,表面上是嚇怕了,實際上是拼命思考,看能不能有辦法逃掉。可左思右想,她根本沒有任何辦法,除非去死,否則也只能被擄走,回頭再隨機應變。

   她死盯著二管事的背,期望她回過頭來,看明白她眼神裡的意思,叫齊山趕緊來救她。可二管事似乎恨不得把頭扎進土裡,哪裡肯接受她的暗示。不過往開裡想,以齊山之前,肯定不能任由她被賣了的,她只要強撐著點,保持住清白就行。

    很快的,客棧被洗劫一空,所有商戶們全部損失慘重,而官匪們也快速的揚長而去。當然,他們沒忘記不怎麼值錢的女奴一名。他們扔給方初晴一匹馬,把她的一只腳綁在馬鞍上,告訴她會騎就跟著走,不然就被拖死好了。

   方初晴覺得這幫官匪就是想羞辱她,並不是為了那幾個大錢,幸好她騎術精湛,不管這群混蛋們怎麼明算暗算她,她就是沒掉下馬背,當然,她假裝騎得東倒西歪,驚險連連,甚至動作滑稽,惹得他們大笑,但就是沒掉下馬,而官匪們大概為劫來的巨才太興奮了,根本沒瞧出她半點破綻,只在狂奔了半日後,在一個偏僻的小鎮子裡,把她賣給了賣門販奴的商人。

    到這時候,方初晴幾乎絕望了,因為她等於被倒手了,齊山找到她,恐怕會很難很難。可她憑一已之力,更難逃走。怎麼辦?怎麼辦?如果不能指望上別人,她自己就必須想個辦法才行!

    “但願你吃得這麼胖,至少力氣要有一把。不然,可就是白白浪費嚼用。”方初晴正悉得沒法兒,那人販子走上來橫挑鼻子、豎挑眼的。

    他本不想買下這老女奴,但惹不起這群強盜。好在花費不多,倘若運氣好,被賣到大戶人家當粗使婆子,好歹也能賺幾個殺錢。只是他越看方初晴越厭惡,連扯下她厚厚的面巾,查看下容貌也免了,倒省了方初晴的心。

    第二天一早,人販子帶著一群奴隸也出發了。所有的男奴,全部三、四個人一組,脖子後共扛著一根竹子,雙手綁在竹上。奴們們好一點,大概是因為女人們沒什麼力氣,又怕摔倒時傷了臉,所以只是被一根粗繩拴了手臂,兩人一排,連成一長串。這樣,別說是跑了,就連走路的速度都不能差別太大,不然就有苦頭吃。

    方初晴混在隊伍中,發現這人販子的手下年老家備賣的“貨物”很嚴格,根本沒什麼機會逃走,就算能逃,沒有馬也逃不遠,被逮回來就是個死。於是,她收回了魯莽的念頭,盡力不做太惹眼的事,只偷偷問和她綁在一起的年輕姑娘,這是要去哪兒。

    “我們要被帶到優加城的人市上去賣掉。”那姑娘輕輕抽泣著,“如果運氣好,賣到良善的人家為奴為婢,還能吃口飽飯,如果被賣到青樓,或者被人買了當妾、甚至玩物,那真是比死還難受。”說完,淚眼婆娑地瞄了方初晴一眼,那意思是:長得老丑也好呀,至少憑勞力吃飯,就算被打罵,也勝於污了這身子。

    可方初晴卻沒注意到別的,心裡只是哀歎不止。這就叫陰差陽錯嗎?齊山就是去了優加城,她則留在百安鎮被擄走。然後當她被賣到這圖國的都城去,他卻已經離開了,兩個人根本遇不到。而且按照人們的慣性思維,就算他立即尋找她,優加城也將會是他最後想起來的地方。

   而她,撐得到那個時候嗎?

    現在形勢對她越來越不利了,而要命的是,她重生的命運為什麼這麼坎坷呀,居然兩度為奴。

    第一次還自主自願,有點長工的性質。這一次,恐怕大事不妙,她會像貨物一樣,完全失去自由和人格。

    而且,她再不會遇到沈瀾那樣的人了,只有離開他後,他知道他其實對她極好。在沈府中,就算被大奶奶算計,過的日子她算安穩了,連皇上也罩她。不過,她當初只求溫飽,而後卻想要發財自立,好不容易沈瀾想娶她,可她又要尊重,最後,她更是想要幫助江圖兩國實現和平……

    她還真是貪心呀,就是因為不滿足,所以才遭了天譴嗎?

    她的心亂極了,悲傷、自責、不甘心、恐懼、混雜在一起,令她不知所措,好不容易逼自己冷靜了下來,卻無意中在奴隸中看到一個被鐐銬鎖著的女人,實實在在嚇了一跳,若不是 定力足夠,差點驚叫出口。

    “那位姑娘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單獨鎖著她呀?”她下意識地摸了摸面巾,以保證面容不會被人看到,再度低聲問同綁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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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3:42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五章節 只求財,不要命

    “只求財,不要命。這下你們明白了吧?本爺爺說話一向是算數的。”那公鴨嗓子又傲慢地發話了。

    方初晴猶豫了下,也脫下了手上那只纏絲雙扣的寶石手鐲,雖然她心中憤懣之極,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話,寧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著鮮血的髒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樣還不如死了。

    這手鐲是沈瀾送的,她一直戴 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一層牽掛似的,如今雖然一萬個捨不得,但有輕重緩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脫,以圖後說。

   “喲,這兒還有個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見到了方初晴,摸著下巴淫笑著,眼珠亂轉。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個地方,單獨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聽,嚇得渾身發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違背了強盜爺爺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來,至少前者會令他死得晚一點,也不會死得太過殘酷。於是,他選擇了低頭,半個字也不說。

    “得了,這種又老又服的貨色你也看得上?”幸好這小兵身邊的人拉了他一把,“動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後果……不然你想死嗎?”說著,還使了個急急的眼色,看來他們這次的行動是有時間限制的。

    “我不過說說,這種老東西怎麼入得了我的眼?有了錢,什麼樣的漂亮女人沒有?”小兵低聲踹了方初晴側胯骨一下,手上同時奪過那只價值很高的手鐲。

    之後,他驚呼一聲,不僅看出那手鐲是手寶貝,還因為腳下的觸感,居然很柔軟,而且剛才拉過手鐲時,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雙嬌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看看到底這胖女人是什麼模樣,而他的手還沒碰到方初晴,一聲刺耳的尖叫響了直來。

    “怎麼啦?怎麼啦?”一時之間,在場的所有人都嚇了一跳,倒那小兵最先反應過來,對著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退了好幾步脊背撞到了院牆上,表現得極度驚恐,一邊退一邊大叫,“大王說了只求財,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聲,一來引起那個頭目的注意,二來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啞著說話,令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那麼年輕。

    “誰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虛揮了一下刀,惡狠狠地道,有點不安地回頭看了一眼。

    方初晴這招死裡求生,賭的就是那強盜頭目舉止傲慢,總以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麼就算是對著一群在他眼裡沒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會食言,不然怎麼顯得等級高呢?而她這樣做當然很危險,可如果那小兵摸上她的身,發現她是個身材臉蛋都還不錯的年輕女人後,只怕她的遭遇會極慘。

   真那樣,生不如死。

   “我們西域女子,臉是不能給人看的。偏生我  是禮教最嚴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臉,就等於置我於死地,也等於違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嚴。我已經把最值錢的東西給你了,你還要……你還要……救命!救命!”方初晴沖著強盜頭目喊 ,聲音已經完全啞了,難聽得很。

   剛才那兩個搜身小兵拉扯間,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爛外衣下是棕紅色軟甲,那可是圖軍的制服,以前她常聽北軍諷刺圖軍的士兵跑起來像一匹匹棗紅馬,就是因為他們的軟甲顏色。所以,現在她完全可以斷定,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錢狠了,成然膽大包天地行搶,也所以,他們必須速戰速決,要麼一刀殺了她,要麼不跟她一個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糾纏。

    “帶走,但是別碰她。雖然丑了點,好歹賣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錢。”沒想到強盜頭目極為陰險,想了想說,“本爺爺說過,只要錢不要命的。”說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著大笑,伴隨著“大哥英明”之類的如潮諛詞。

    強盜頭目對自己想出的招數很得意,可方初晴卻登時驚出了一身冷汗,沒想到那強盜白做了軍中的頭領,連“盜亦有道”四個字也不懂。難道,她才擺脫一個危機,另一個更大危機就來了?難道,她就要被拐賣了嗎?而且只值一碗酒錢。

    她求助地看著周圍的人,希望有人能幫她,哪怕是一個安慰的眼神,讓她知道隨後會有人相救。可結果,她只看到所有人都垂下頭,甚至是回避著她,生怕惹禍在身。她心下一片冰涼,明明想硬氣一些,到死也要昂首挺臉,保持著女人的驕傲,可卻不得不裝出害怕的樣子,還得哭泣哀求不止。直到那個搜她身的小兵威脅她,“”再發出一點聲響,直拉嬸了你。!”

   她不再吭一聲,表面上是嚇怕了,實際上是拼命思考,看能不能有辦法逃掉。可左思右想,她根本沒有任何辦法,除非去死,否則也只能被擄走,回頭再隨機應變。

   她死盯著二管事的背,期望她回過頭來,看明白她眼神裡的意思,叫齊山趕緊來救她。可二管事似乎恨不得把頭扎進土裡,哪裡肯接受她的暗示。不過往開裡想,以齊山之前,肯定不能任由她被賣了的,她只要強撐著點,保持住清白就行。

    很快的,客棧被洗劫一空,所有商戶們全部損失慘重,而官匪們也快速的揚長而去。當然,他們沒忘記不怎麼值錢的女奴一名。他們扔給方初晴一匹馬,把她的一只腳綁在馬鞍上,告訴她會騎就跟著走,不然就被拖死好了。

   方初晴覺得這幫官匪就是想羞辱她,並不是為了那幾個大錢,幸好她騎術精湛,不管這群混蛋們怎麼明算暗算她,她就是沒掉下馬背,當然,她假裝騎得東倒西歪,驚險連連,甚至動作滑稽,惹得他們大笑,但就是沒掉下馬,而官匪們大概為劫來的巨才太興奮了,根本沒瞧出她半點破綻,只在狂奔了半日後,在一個偏僻的小鎮子裡,把她賣給了賣門販奴的商人。

    到這時候,方初晴幾乎絕望了,因為她等於被倒手了,齊山找到她,恐怕會很難很難。可她憑一已之力,更難逃走。怎麼辦?怎麼辦?如果不能指望上別人,她自己就必須想個辦法才行!

    “但願你吃得這麼胖,至少力氣要有一把。不然,可就是白白浪費嚼用。”方初晴正悉得沒法兒,那人販子走上來橫挑鼻子、豎挑眼的。

    他本不想買下這老女奴,但惹不起這群強盜。好在花費不多,倘若運氣好,被賣到大戶人家當粗使婆子,好歹也能賺幾個殺錢。只是他越看方初晴越厭惡,連扯下她厚厚的面巾,查看下容貌也免了,倒省了方初晴的心。

    第二天一早,人販子帶著一群奴隸也出發了。所有的男奴,全部三、四個人一組,脖子後共扛著一根竹子,雙手綁在竹上。奴們們好一點,大概是因為女人們沒什麼力氣,又怕摔倒時傷了臉,所以只是被一根粗繩拴了手臂,兩人一排,連成一長串。這樣,別說是跑了,就連走路的速度都不能差別太大,不然就有苦頭吃。

    方初晴混在隊伍中,發現這人販子的手下年老家備賣的“貨物”很嚴格,根本沒什麼機會逃走,就算能逃,沒有馬也逃不遠,被逮回來就是個死。於是,她收回了魯莽的念頭,盡力不做太惹眼的事,只偷偷問和她綁在一起的年輕姑娘,這是要去哪兒。

    “我們要被帶到優加城的人市上去賣掉。”那姑娘輕輕抽泣著,“如果運氣好,賣到良善的人家為奴為婢,還能吃口飽飯,如果被賣到青樓,或者被人買了當妾、甚至玩物,那真是比死還難受。”說完,淚眼婆娑地瞄了方初晴一眼,那意思是:長得老丑也好呀,至少憑勞力吃飯,就算被打罵,也勝於污了這身子。

    可方初晴卻沒注意到別的,心裡只是哀歎不止。這就叫陰差陽錯嗎?齊山就是去了優加城,她則留在百安鎮被擄走。然後當她被賣到這圖國的都城去,他卻已經離開了,兩個人根本遇不到。而且按照人們的慣性思維,就算他立即尋找她,優加城也將會是他最後想起來的地方。

   而她,撐得到那個時候嗎?

    現在形勢對她越來越不利了,而要命的是,她重生的命運為什麼這麼坎坷呀,居然兩度為奴。

    第一次還自主自願,有點長工的性質。這一次,恐怕大事不妙,她會像貨物一樣,完全失去自由和人格。

    而且,她再不會遇到沈瀾那樣的人了,只有離開他後,他知道他其實對她極好。在沈府中,就算被大奶奶算計,過的日子她算安穩了,連皇上也罩她。不過,她當初只求溫飽,而後卻想要發財自立,好不容易沈瀾想娶她,可她又要尊重,最後,她更是想要幫助江圖兩國實現和平……

    她還真是貪心呀,就是因為不滿足,所以才遭了天譴嗎?

    她的心亂極了,悲傷、自責、不甘心、恐懼、混雜在一起,令她不知所措,好不容易逼自己冷靜了下來,卻無意中在奴隸中看到一個被鐐銬鎖著的女人,實實在在嚇了一跳,若不是 定力足夠,差點驚叫出口。

    “那位姑娘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單獨鎖著她呀?”她下意識地摸了摸面巾,以保證面容不會被人看到,再度低聲問同綁的姑娘。

   
   
第七十六章節 頂級貨品

   那姑娘警惕地左右看看,見沒人注意,把聲音壓得極低地問道,“聽說以前是江國北軍呢,叫什麼王三娘。”

    方初晴簡直駭住了,是真的被嚇到,絕不是假裝。雖然她一眼就認了出來,但還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此時確認了,簡直是驚上加驚,“為什麼會……最近不是沒打仗嗎?”

    “她不是因為被俘才被賣為奴隸的。”那姑娘又低聲道,“看到那個缺一條胳膊的看守沒有?以前是圖軍,在戰場上吃過王三娘虧的,不當兵後就做了人販子的手下。聽說王三娘也不知抽了什麼瘋。居然跑到圖國來了,結果倒霉地在野店裡遇到這群殺千萬的。”

    “就這樣給抓了?”太丟人了吧?

    “是給迷倒的,雖然她在軍在厲害,可是江湖經驗少呢?”那姑娘的語氣又是同情,又是輕蔑,很復雜似的,“人販子覺得她長得雖然一般,但是卻能賣個最好的價錢。北軍的女將呀,又會功夫,很多圖國貴族都想買回家嘗嘗滋味,會出天價錢的。唉,可惜,她這身份給圖國人做禮物,只怕沒有好結果。”

    方初晴打了個寒戰,非常怕自己的身份也暴露。她可是頂著皇上信使的頭銜,恐怕更多圖國貴族想拿她當奴隸欺凌奸淫吧?不,不行,她寧死,也不要落到這個下場。

    只是……王三娘為什麼來圖國?細想下,她不禁心中一動,能幾分了然了。

     當天晚上,人販子倒是讓奴隸們住了客棧,當然不是什麼好的,而是那種大車店,只頭頂有遮擋,身上有熱炕罷了。晚飯時還給了頓熱玉米糊糊和干硬的菜餅子吃。這當然不是他們好心,而是怕奴隸們身體或精神出狀況,發賣時會打折扣,說到底損失的更大。

    人販子及打手們自然住在二樓的好房間,奴隸們就分為男女,住在兩個盤著大通鋪的大房間裡,門窗全鎖著,有打手輪流看管。男奴們全帶了鐐銬,女奴們則被松了綁,除了王三娘以外。

    因為怕被認出來,方初晴很心虛地遠地避開王三娘,不過周圍全是女人,而且也快睡覺了,她卻連面巾也不摘,吃飯都是背著身吃,倒引起了別人的注意。而偏偏,越怕什麼越來什麼,這衛生情況不好的客棧遍布蟑螂,恰巧有一只就爬到她的膝頭,所以她雖然非常克制,還是輕呼了出口。

    王三娘萎靡地倚在牆角,想起自己的事又是怨恨、又是委屈。在她心裡,她現在走到這步田地全是方初晴的錯。假如沒有那姓方的,王爺將不會屬於任何一個女人,她也不必違抗命令,編出許多謊言,最後更不必當了逃兵。雖然她無父無母,了無牽掛,但她才花信年華,一生卻在這一年就這樣毀了。

    每念於此,她就恨不得一口口咬掉方初晴身上的肉才解氣。因此,這麼多日子來,對方初晴的“思念”並不比沈瀾少,結果當方初不小心開口,雖然只是短而輕的一聲,卻立即引起了她的注意。

    王三娘目光犀利地瞪了過去,方初晴盡量保持著平靜,告訴自己不要慌,但當二人目光相對時,女性的直覺、情敵間特殊的氣場還是令她被認了出來。

    “來人!來人!”惡念總只在心頭一閃,她便放開喉嚨大叫,雖然一只手被鎖在梁間木柱上卻仍然跳起來,似在撲到方初晴身上嘶咬似的,嚇得左近的幾個女奴尖叫著慌忙躲開。

    原來!她一直追不到方初晴,卻是因為這姓方的和她是同一個想法,既然大江國待不下去,也只有到了敵對的圖國才能真正擺脫王爺的通天手眼!

    “吵什麼?活得不耐煩了就說話,老子給你們這些賤貨淋上熱水,然後扔到外面凍冰柱去!”守兵正昏昏欲睡,被王三娘的尖聲大叫嚇了一跳,凶惡地踢了一腳門板道。

    “告訴你們老大,那個西域肥女是易了容的。”王三娘大聲道,眼神中閃過瘋狂興奮的光芒,白眼球充血,變得赤紅,格外猙獰可怕,“讓他立即下來看看,否則他會損失一筆大財。”

    “媽的,誰聽你這瘋婆子胡說八道!老實點,否則砍斷你的手!反正那些貴人們不過想騎騎北軍的母軍馬,有手沒手也無所謂!”那守衛很不耐煩地威脅道。

    “爺若不信,不妨扒掉她的外裳看個仔細。”眼見那守衛要走,王三娘急道,“倘若我騙人,隨爺怎麼處置。可若是貴貨賤賣,爺不覺得可惜嗎?”為了能讓方初晴遭受巨大的災難和痛苦,王三娘臉面也不要了,“連”爺“都喊 了出來。
    那守兵聽她的聲音那麼迫切,有些半信半疑起來不由得叫起另一個守衛,一同打開房門,謹慎地走進房間,雖然都是女人,但這個王三娘可是有功夫的,他不得不小心,誰知道這起女人出什麼蛾子。

    一進屋,就見王三娘鎖得好好的,其他女人嚇得都縮在土炕時碩,驚懼地觀察周遭。而那個從沒注意過的西域肥婆,正站在房間的另一端、幽靜的、鄙視地望著王三娘。那模樣,即高貴又大方又凜然不懼,同樣一個人卻完全變了樣子似的,還沒扒掉外衣 ,就讓人從心眼兒裡相信……這是個絕對美女。!

    其實方初晴怕得要死,可她強迫自己冷靜。因為怕也沒用。只是到現在,她更明白王三娘的意思了。

    “她到底是什麼人?你認識?”那守衛被鎮住了,並沒有上前。

    “她是北軍要塞的舞娘。”王三娘支吾了下。

    本來她想說方初晴是右師王他的侍妾,這樣會有更多人爭著買她、蹂躪她吧?圖國死敵的女人哪,既然在戰場上勝不了他,就玩玩她的女人多好。在這種情況下,方初晴很快就會名動優加城吧?哈哈。

    但她轉念一想,既然她也逃脫不了成為玩物的命運,那為什麼要讓方初晴的價格比她高呢?她不能讓方初晴再有勝過她的地方,所以故意把方初晴的身份說得下賤些。這樣一來,方初晴照樣沒有好結果,而且價錢不會高過她這個曾經的北軍女獎,弄不好還會直接被販到青樓做妓女。不是王爺的心肝寶貝嗎?哈哈,也去嘗嘗讓千人騎、萬人壓的滋味吧。

    妒忌讓她瘋狂,瘋狂令她做惡事,惡事令她放棄了自己的所有,如今她不顧一切,連女人最基本的自尊和善良也丟到了一邊,只想著讓對方比她更痛苦、更不堪!

    “但願你不是說瞎話找死!”那守衛順手抽了王三娘一鞭子,轉身離開,到二樓找他老大去了。

    冷汗,順著方初晴的脊背而下,像一條蜿蜓的、細小的毒蛇。她憤怒地瞪著王三娘,輕蔑地道,“你愛他是不是?所以你假傳他的話,挑撥我們之間的關系。可是你又怕他,所以只好當了逃兵。你覺得唯有最危險的地方才最安全,所以來了圖國,沒想到卻被迷倒,轉而會被發賣,是不是?”看到王三娘時,她心中所有的疑惑有了答案。

    現在她不提沈瀾的名字,但她知道王三娘絕對聽得明白。她不知道的是,她差不多全猜對了,除了王三娘還曾追殺她一事。

   “老天有眼!老天有眼!”王三娘不願意提及她所做的事,只不斷贊美著老天爺。她臉上掛著笑,卻不知那笑容有如從發狼裡來的無妄凶魂,令人看了不寒而栗又極端厭惡。

    “真遂了你的意,才是老天無眼呢。你真無恥。因為喜歡一個男人而做出這麼傷天害理的事!”方初晴冷哼一聲,“你這樣的女人,就算再抬胎一萬次,變成無數美女形貌,也不可能令他看你一眼。告訴你,倘若我再遇到他,必每日每夜和他在一起,絕不會因你的存在、你曾經的惡言惡行而生疏半分!我會讓他全心全意地愛我,再也想不起這世上有過你這樣一個人,假如你還算得上是人的話!”

    呼,這話說得真痛快。氣人乃快樂之本,尤其對王三娘這種變態的!、  

    “你閉嘴!你閉嘴!你一定會不得好死!等你成了賤妓,他會把你像腳底的泥一樣甩掉!”王三娘果然氣得暴跳如雷,掙得鐵鏈嘩啦啦響,其他女奴們都嚇壞了。

    若平時,王三娘狀如瘋狂的樣子,方初晴也會害怕。可現在她再一次走到了生死邊緣,反而真的冷靜下來,剛才王三娘的話令本來毫無辦法的她想出了一個主意,心底也生出些魚死網破的心思。或許談判得好,她就可以自保,在這麼弱勢的情況下,她也只有這條命可以做賭注了。

    她自己動手,慢慢脫掉外套和裡三層、外三層的裡衣,把那柄金首緊緊握在手裡。既然保不住偽裝了,何不大方些,免得讓那些髒手碰她。在眾女奴的驚歎聲中,那人販子帶著手下到了,嘴裡還說著,“你最好說的是實話,不然擾了我的清夢,你……”

    他也驚歎了。媽的好運道啊這次!不到一百大錢就買了個絕品!

    眼前的年輕女人個子高挑,腰細腿長,身段有致,更不提那張妍麗明艷的臉。縱然算不上絕代佳人,傾國傾城,卻也是大美女一名,是他販過這麼多貨色中最頂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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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3:53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七章節 西域舞娘

    “你是想賺大錢,還是想要先收寺?而且順帶著毀了你的販人事業名聲?”人販子還沒開口,方初晴先淡淡地說。

    “你什麼意思?”人販子有點發愣,繼而怒火上升。還沒有奴隸敢這麼和他說話。

    方初晴慢條斯理地抽出掛在腰側、匕首一樣的金釵子,在眾人的驚呼聲中對准自己的頸動脈,細聲細氣地道,“咱們單獨談談唄,何必害得你人財盡失?”說著,手上略一用力,刺破的皮膚上立即湧上了鮮血,順著她脖耶的雪樣肌膚滑下來,觸目驚心

    若面前的是普通女子,那人販子斷不會憐香惜玉,就算是血濺當場,他眼睛也不會眨一下。做這行這麼久,性子剛烈的女子見得多了,可現在自損的是頂級貨品呀,他上如看到的不是流下的血,而是損失的銀子,倘若美人的脖子上有大傷痕,發賣的價錢可是會大打折扣。

    於是他雖然心中有氣,可還是答應了方初晴的條件,帶她到樓上單獨談話,置王三娘跳著腳的大喊大叫於不顧。
   
    “到底要說什麼,老子沒有好耐性,趁早講明白點。”他不耐煩地道,同時對兩個打手使了個眼色。

    但方初晴很機警,始終保持著一個開闊的角度,如果有人逼近,她隨時可以“自盡”。當然,她祈禱那些人不要太愚蠢,否則她下面的計劃就全完了。

    “你不要賣掉我,我另有方法讓你賺到錢,而且是持續不斷的大錢。”方初晴知道時間拖得越久對自己越不利,干脆開門見山。

    “當我才在道上混嗎?想騙我?!”那人販子瞇著眼睛,心裡疑惑更深,“不賣你?老子如何賺那白花花的銀子。哼,任你說得天花亂墜,老子也不上當!”

    他嘴裡雖然這麼說,卻沒有趕方初晴走,因為他感覺 這美人說得客以言之鑿鑿,似乎不像是為了求脫身而說的假話。不過他雖然有點怦然心動,但臉上還保持著凶神惡煞的樣子。他得讓他的貨物知道誰 是老大。在這兒,就算圖國國主來了也不大不過他去。

    “你賣掉我,就算價錢再高,也不過是賺一笑,哪有細水長流來得好?再者能從別處分一杯羹豈不是更劃得來?”方初晴見那人販子目光掃來,立即勇敢迎上,強迫自己不流露出一點怯懦,“貨物有所有權和使用權兩種,你只賣出使用權,所有權卻保留在手裡,賺錢的日子還長遠呢。”

    人販子一時沒聽懂,愣了愣。看樣子又傻又凶殘。

    方初晴知道這種人其實對弱勢者來說更可怕,因為他不講理,於是連忙解釋道,“這位爺,你剛才也聽說了,我是一名舞娘,但你不知道是的,我會跳一種西域艷舞,全圖國只此一份,別無分號。憑著這種技藝,把我放到任何一間歌舞坊去,都必然大賺其錢。只要你把優加城中有名歌舞坊的老板全請了來,我私下跳上一曲,我保證他們會出大價錢。但你不要把我賣給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讓他們只出租金,一個月為限,我輪漢在他們的場子獻世。等我名動優加城的那一天,你再把我收回。那時……他們會爭著出更大的價錢。你也是從道上混的,應該算得出來哪個賺得多吧?”她不能在販奴的場子上步,那個主水金貴了,她必須堅持這一點。  
   
   而她一番話,聽起來‘錢’程遠大,金光閃閃,那人販子從沒想過這樣的生財之路,不由得心裡又是喜悅又是糊塗。他在優加城是有背景和靠山的,而且相當強大,不怕那些坊間娃寮的人見錢眼開,怨他只租不賣,跟他過示不去。但這樣,真的行嗎?

    “這樣做……你有什麼好處?”在這世上,沒好處的事誰會做?他可不是傻子。

    “你要保我清白,我賣藝不賣身。”方初晴說出自己的目的,“只要我保持著完壁之身,我的價錢就只會越來越高,對你也是有好處的。”

    人販子一聽這話,摸摸下巴,心下稍定,因為對於一個女子來講,要保持清白可以無所不用其極,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這美人處處為他著想了,不然他還真不敢相信。

    可是,他不能讓一個女奴牽著鼻子走,壓到他的頭上去,因而冷笑道,“到了老子的手裡,你還想挑挑撿撿,自己決定發賣之地嗎?王三娘如何?這麼好的功夫,曾經的北軍將領,都讓我輕易拿下了,你一個弱不禁風的小娘兒們,以為尋死覓活的我就拿你沒招?你今天要麼就死在這兒,要麼有本事不吃不睡,拿著把金刀貼在脖子上,不然我總有招兒治你,到時候先讓我的弟兄們
享用一下,再把你賣到妓院去,不是完壁之身,頂多價錢低點好了。反正你模樣長得好,身子是不是被人碰過也無關緊要。老子拼著損失一點錢,可還是有的賺!”好家伙,那可不是一點錢的問題,但是嚇唬一下這美人還是必須的,雖然她看起來真的不怎麼怕。

    方初晴其實很怕,很緊張,但臉上卻絲毫不顯露出來,冷若冰霜地道,“說得真好!你為刀俎,我為魚肉,在你手裡,我反不出天去。不過我還有命,別指望污了我的身子,我就萬念俱灰,自暴自棄,隨你怎麼折磨。真到了那一步,了不起一死,就算在你這死不了,到了主人家我還是可以不活!”說完,一咬牙把金簪子扔了。

    那人販子氣得臉都青了,又恨方初晴的剛烈,又恨自己把自己擠兌到了牆角,現在不好把話往加回帶。要知道做他這一行是有講究的,假如沒調教好奴隸就發賣,在主人家尋死,他的名聲就全壞了。就算他後台硬,也免不得一頓教訓,甚至以後這贈錢的道也斷了。

    “好呀,那老子先要讓你試試生不如死的手段!嚇唬我?老大是嚇大的嗎?”他咬著後牙說假話,一個字一個字崩出來。若是別的奴隸,他還真下得了手不夠狠,不夠黑心,在這行裡也混不出來。不過誰和錢過不去呢?眼前這美人意味著大把銀子,他真有點捨不得禍害。

    方初晴對這招行險也沒有把握,心都快跳出喉嚨了。此時聽人販子這麼說,嚇得差點站不住,又差點去搶收回掉在地上不遠的金簪子。幸好她沒有,而是抬眼看了一眼那人販子,見他目光閃爍,看著很凶但卻又有些猶豫不定,似乎是在強撐著惡相。

    於是她連忙放軟話,歎了口氣,帶著點幽怨道,“爺你這是何必呢?出門做生意,風裡來雨裡去的辛苦,為的是求財,不是求氣。我呢 ,不過是為了自保,不願意操那皮肉生涯,將來希望遇到一個好人,願意出大價錢把我正正經經的買走為妾,而不隨意作為女奴被帶回家去。那樣。我以後哪還有好日子?用了我的招兒,爺可以多賺些銀子,還高高手,放過我,也算是行善積德,豈不好嗎?”

    她先是激得那人販子火大,再立即服軟,給他台階下,而且讓他明白了她的“打算”,再不起疑。最重要的是,她再度提到了大價錢,還落個善行,頗令那人販子心動。

   於是他心頭暗喜,面兒上卻裝模作樣的思索了一番,最後以息事寧人的態度說,“算了算了,正如你說的,錢不錢的放一邊,就當我做善事,又憐惜弟兄們辛苦吧。只是你另光說不練,什麼西域舞?如果沒你說得那麼好,就算我想放過你也不成了。”

    方初晴一聽,心落下一大半。

    她被官匪擄走,根本就無從查起,要命的是她還被倒手了,齊山如果知道消息後來尋她,就會更費周章。本來她冒充胖大媽還好,可恨的是王三娘損人不利已,非害得她不人不鬼的才開心 。所以在這段時間內,她隨時有可能被侮辱和傷害。

    那麼目前唯心史觀一最重要的不是逃跑,因為那不現實,而是先保證清白。雖然她早已經不是完壁之身,但一來沒有知道“這就是不梳古代婦人發式的好處”,二來就算如此,她寧死也不給男人當玩物。

    在重生前,為了塑形,她像那千千萬萬的白領一樣,什麼瑜珈、肚皮舞、鋼管舞全跳過。而且據她所知,這時空、這年頭都沒有那種舞蹈出現,所以雖然她的技藝不是很高,但勝在重生後也一直練習,跳出來也像模像樣,所以很有把握會成坊間紅人。等她紅了,齊山要找她就容易了。就算齊山不來,她跳跑的機會也大些。

    所以,她才出了這樣的主意,廢了那麼多心機和唾沫。自從她離開北境,就一直行險,可目次,這是她在倉促間唯一想到的辦法了。只有讓人販子有利可圖,她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

    她根本沒想到沈瀾,因為她不知道沈瀾已經深入敵國腹地來救她了。

    她把衣服輕輕拉了拉,把下擺纏在腰間,露出一小段沒有丁點妊娠紋的小蠻腰來,立即聽到一名打手抽了一口氣。她手心冒汗,但覺得她還不具備奪人心魄的美貌程度,那人販子為了錢,斷不會讓手下碰她的,所以她保有著脆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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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4:49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八章節 瑪拉姬絲

    而隨著肚舞那充滿誘惑性的舞姿,配合著那橫向聯合飛的媚眼,人販子徹底確認了方初晴絕對是一頂搖錢樹。他先租上她賺上幾年錢,然後在她就要年老色衰前,把她賣給一個出最高價錢的冤大頭。

   哈哈,這賣賣劃算。雖然看她跳舞,他也恨不得立即撲上去,但比起美人,但更愛銀子。而他都有熱血沸騰的感覺了那些歌舞坊的恩客位還不瘋了。

    “如果有音樂伴奏,這舞蹈會更好看的。”方初晴的心落下了最後的小半。暫時放在了肚子裡,不過她也不敢在人販子的房間裡多待,畢竟在狼嘴邊游走總有不安全因素,但她借機提出了音樂、服裝和裝飾品方面的要求。她必須讓人販子投資,這樣他就更不會反悔。

    轉天就到了優加城,這算是方初晴故國重游,心裡的感覺簡直五味雜陳。好在人販子並沒有反悔,也按照她的要求請來了裁縫、奏樂班子和首飾匠(首飾匠會有假珠寶和金器,省錢呀)。其他人沒有這麼好運了,為了省下養奴的費用,只兩天就賣光了,包括王三娘在內。

    王三娘為了拯救自己的命運,也是費了一番腦筋,不過手段很低劣,居然玩裝瘋,不吃不喝,披頭散發的不說,還故意把污物弄了自己一身。但是人販子只冷冷一句話就治了她,“你要這樣也由得你,不過是賣到更骯髒的地方去罷了。北軍的女將呀,大伙兒就是玩個新鮮痛快,到時候綁起來辦事就好,瘋不商的有什麼關系?說不定還另有一番風味,不用像人般對待呢。”

    聽這話,王三娘立即病愈,恨恨地指著方初晴道,“這個賤人呢?”

    人販子呸了一聲,“老子也做過喪盡天良的事,但比起你來倒還好些。都是江國來的人,何必對人家趕盡殺絕,不就是比你長得美嗎?別人的事你少管,還是想想以後怎麼取悅男人吧!來人,把她帶下去好好梳洗,但是別給飯吃,免得她生出閒事閒非來!對了,明天發賣的時候說明白,這是匹背主的劣馬,真尥蹶子……其他貨,咱們都負責,只這個,後果自負。”

    王三娘聽他這麼說,又看到方初晴的遭遇不會比她慘,恨得顧不得鐵鏈纏身,嚎叫著欲撲過來,那聲音簡直不似人類發出,雙目閃出瘋狂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可結果,除了嚇到方初晴外,還只得到了一頓鞭子。她和別人不同,她身上的鞭痕越多,越顯得不馴,價錢就會越高,畢竟她頂著北軍女將的頭銜,那些變態買她,要的就是這個性虐和暴力征服的調調。

   後來方初晴也不知她被賣到哪裡去了,反正她是在八家‘娛樂場所’老板的觀賞下,又跳了一段肚皮舞。這回,音樂妖靡,是吹奏班子根本方初晴哼唱琢磨出的曲調;服裝,輕紗曼妙、如煙似霧,性感又苗條的身段和如花面容若隱若現;首飾,五彩繽紛,環佩叮當,雖然是假的,但顏色和式樣都很漂亮。

    而這新鮮刺激的舞蹈使八大掌門如癡如醉,最後她以高價被三家最大的歌舞坊聯手租了一個月,出價最高的金碧苑將作她首演之地,還有今後的優先租賃權。

    “我這個女奴可是賣藝不賣身的,各位老板必須保證她的清白,不然……這百倍的賠償還好說,以後大家可沒法兒見面了。”道上的人誰不知道他有後台,想必是不敢惹的。

    “那是自然。”金碧苑的楊老板笑著說,“就沖她這段舞,必是名動京中的料。我們的姑娘都知道,頭牌未必是長得最美的,重要的是舉止風流,懂昨男人心理。其實傲氣是必須的,沒有也得裝出來。因為男人賤,不甩他們才意味著身價。這位姑娘冰清玉潔,恩客們才心癢癢。哈哈,你想賺錢,我也想啊。她這個舞十分獨特,別人若想偷藝,只怕不是一時半刻能學得來的,不過這姑娘到底叫什麼名字?”

   人販子看向方初晴,因為之前他還真沒問過。在他眼裡,貨物哪需要名字?

    “瑪拉姬絲。”方初晴垂下眼睛,故意帶點外國腔地說。

    她在近一段時間內基本安全了,只是她從沒想到,在重生前是丑女的她在這一刻化身為尢物,而且可恥到了以色求生的地步。在重生前,她看小說時最討厭妓院、歌舞坊的橋段,可到現在才明白,古代單身的女子被拐賣的可能性非常大,一個弱女子在這種地方求生,倘若沒遇到好人好事,但凡姿色好點,掉進火坑的機會相當的大。像什麼獨身逃跑闖江湖,還混得風生水起的,簡直就是童話。

    現在,她連真名字也不敢暴露,怕損了名節,雖然她不在乎,可這個時代在乎。好在她一直以輕紗蒙面,化的妝也濃,別人看不到她的臉。而真正要尋找她的人很熟悉她,不會為名字所為惑。

    “好名字,真有異國風情呀。”以楊老板為首的三家老板贊歎,就沒聽說這是麻辣雞絲的諧音。

    “好說好說。”人販子抱抱拳,好像這名字是他給起的,然後轉頭對方初晴“和藹”地說,就像個男老鴇子,“你這就跟楊老板回去安頓一下,我還有事要離開加優城,一個月後再來接你。你一定要好好跳,別讓幾位老板白花了錢,小花會跟著侍候你。”小花,就是和方初晴綁在一起的那個姑娘。為了顯得她是高級的舞娘,人販子特意留下一個女奴沒賣,充做方初晴的丫頭,幫她收拾零幾件衣服和假首飾 什麼的。

     方初晴溫順地點點頭,心中卻想著:下一步,她的目標是安靜觀察,同時存點錢。在這一個月內,她會被嚴密地看管,估計沒什麼機會,但時間長了,對方一定會松懈,她必須時刻准備著。
   
    那只能當匕首用的金簪子被人販子搶走了,一來怕她再鬧著自盡威脅人,二來因為那非常值錢,純金的嘛。沈瀾送的金鏈子也沒保住,雖然她說那是腰鏈,沒有沉重的東西壓腰的話,跳舞時沒有感覺,但仍然讓人販子以鍍金的鐵鏈子替換掉了。

    所以,她又回到了重生初期一窮二白的時候。甚至還不如那個時候,至少那時她是自由的。

    在金碧苑瘋狂造勢了三天後,古域舞娘瑪拉姬絲正式登台。

    方初晴從沒想過,自己在現代時最多參加過團隊大合唱,而且還是站在角落裡的人,居然有一天會作為萬眾矚目的焦點登台獻藝,更沒想到本來因減肥塑形而學的時髦舞蹈,到頭來卻成了娛樂男人的奇技淫巧。她覺得自尊受到了傷害,可是形勢比人強,她不得不屈服。

    而一曲舞蹈下來,熱情 的舞姿立即融化了北國的寒冷。她沒料錯,只一天她就名聲大躁,金碧藝的楊老板賺翻了。這讓她在郁悶中多少感到些好笑,不知如果她的肚皮舞教練也穿越到這裡,看到這有那麼多不標准的動作還贏得如雷的掌聲,會不會氣得吐血。
第三天,金碧苑要賃票入場了,第五天,一票難求。楊老板很會做生意,沒有多派票,而是提高票價,這樣即賺得不少,還顯得金貴,更令人趨之若騖。第六天,他來後台說,有大人物今天會到場,要方初晴好好跳。

    自從被擄,被拐賣以來,方初晴有意識地沉默言,要知道多說多錯,少說多看才有機會跑,此時聞言也不過點了點頭,心中好奇那個大人物究竟有多大,需要楊老板特間囑咐,難道是皇族中人?

    跑到台側偷偷一看,就見舞吧正對面的二樓包廂內似乎有人,因為包廂門處掛著珠簾,影影綽綽地並看不真切。不巡那包廂這幾天一直是空著的,顯然是某顯貴人士的專門座位,這幾天就算金碧苑內人滿為患,那地方也沒人坐過。

    她縮回身子,心裡莫名其妙地閃過一絲不安,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勁兒,很是心慌意亂。但那種奇怪的感覺卻並不是因為包廂中人,而是隱藏於台普通的座位中。她用力想看清楚明白,卻只看到人頭攢動的眾生相,,這極熱場面中那極冷的感覺卻根本尋不到根源。

    “小姐,該上場了。”小花在一喧輕聲催促。

   台下那些男從除了要花高價買票,外加高額消費苑裡的酒水食物外,還比鬧似的賞賜她大把的銀子和珠寶。當然啦,那引起全是歸楊老板所有的,但為了哄著她好好跳,也會分極小一部分給她。

    她聽說小花是宋國人,唯一的願望是買個圖國的假身份,然後逃回宋國後,把這些賞銀分了小花一些。再加上是她令小花暫時跳被賣入青樓的命運,目前小花對她是相當的好。

    她應了一聲,戴上面紗,隨著西域風情的妖靡音樂翩翩起舞,暗中自嘲地想:她很有絕世名伶的潛質嘛。連著跳了幾天肚皮舞,技藝提高很快,怪不得人家都說拳不離手,曲不離口,果然熟能生巧。

   只是今天不知怎麼,總覺得台下那些熾熱的目光中有兩道冰冷的視線追隨著她。或者說更熾熱,熱到狂怒,令她感覺皮膚都被灼傷,幾乎舞不下去,媚眼也不敢亂飛。

    不是……遇到變態了吧?她心裡砰砰亂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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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5:04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九章節  萬兩黃金

    一典舞畢,在如雷的掌聲和如雨的口水中,方初晴態度矜持,姿態優雅地略施一禮,緩結往後台走去。

    每天,她都只跳一曲,一來為了顯示身份和此舞的不可多得,二來體力也跟不上。這一場舞比上好幾堂訓練課都累,那運動量……這主是為什麼專業舞蹈演員都很瘦的原因,實在是很好的有氧運動。

   可她還沒走到門口,就聽到包廂裡有人朗聲道,“我家老爺想請這位瑪拉姬絲姑娘到府上一敘。”嘈雜鼎沸的人聲中,清清楚楚地傳來,鎮得場子瞬間靜了下來。

    幾天來,這種要求方初晴聽得多了,但從沒有一個人帶著這種居高臨下而且志在必犁語氣,雖然說得客氣,可那意思是不能反對的,她抬頭望向包廂,看不清那人的面目,但看見他對自己點了點頭,不禁惱火,哈,連問話都是身邊人代問的,好大的譜。不過話說回來,那個位置最好的包廂一直空著,想必是長年為他留的。在優加城中,這人恐所不只是有錢,還是有權的吧?一時之間,她略有些緊張,不知楊老板對不對付得了。

    她沒開口,只是側頭望向隱在台口布幔後的楊老板。這猥瑣的中年男狀,立即走上台來,對著包廂恭恭敬敬地道,“這痊爺,對不住得很,瑪拉姬絲小姐中是在我金碧苑獻藝的,不陪客。”他自然知道那珠簾後的男人是誰,但是卻要假裝不知,不透露一點那人的身份消息。

    “並不是陪客,只是瑪拉姬絲小姐舞姿獨特不凡,請過府清雅敘談而已。”那人低聲說了些什麼後,身為的僕從又道,‘只要小姐點頭,立即有千兩紋銀的車馬費送上,晚上自會送小姐回來。“

    這個人很會裝腔呀!方初晴站立不動,可心裡卻生出些鄙視。

    在這個年代跳肚皮舞,早知道會轟動,也早知道會招蜂引蝶,惹來麻煩。但這些”娛樂公司“的負責人,特別是有名地方的負責人,通常在黑白兩道都有關系的,很會平衡各方勢力,因而自然能替她的發。可眼下這個人說得好聽,其目的卻不言而喻。

    這麼高級的人物和一個舞女有什麼好‘談’的?而且他的態度並不是傲慢,而是蔑視,以為對一個下賤的舞娘講錢就可以了。雖說圖國經濟環境差,除了奢侈品外,物價比大江國低了幾倍不止,一千兩是個足以讓男人都驚歎的數字字,但她卻甩了不甩。哼!晚上送回來?有些事白天也可以做,少裝正人君子!

    不過楊老板聽到一千兩這三個字卻眼睛亮了一亮,但隨即又黯淡了下去。包廂裡的人不能惹,可他在道上的信譽也不能破壞。再多的錢,也不是自己的呀。除非……瑪拉姬絲自己願意。其實端的什麼身份呢?不過是一個還沒下水的婊子。如果是他,只要給錢,讓他當場脫光了,他也願意。

    正猶豫著不知要怎麼回答,就聽普通觀眾席上一個人慢悠悠地道,“我也出一千兩……黃金。”

    呼的一下,本來安靜的人群中爆發出一陣驚歎。一千兩黃金呀,打個黃金舞娘抱回家也行了。這位爺是什麼大財入?難道瑪拉姬絲小姐的輕紗下,是一張絕世容顏?再加上她令人噴鼻血的身段,也算是值得這價錢的!

    方初晴嚇了一跳,驚異地望向觀眾席。

    就見一個高大的胖子坐在人群中,長相普通,肚子大得像頂著一口鍋,一身綾羅綢緞穿得俗不可耐,皮帽子還鑲玉,手上的班指、脖子上小指粗的金鏈子,無不顯示出這是一個沒見過面的土財主,若不是開口叫的價嚇人,誰也不會注意到他的。

   只是,他的那雙眼睛……認真凝視的話,會發現燦若寒星,眸光裡隱約的殺氣胖胖、怒氣沖沖是那麼熟悉,還有他放在桌上那只因生氣而握緊,暴了青筋的拳頭,身後站著的三個傻乎乎的隨從……就算他化成灰,她都會認得。只一眼,她就認出了他!

    天哪,分他怎麼會來的?這裡可是圖國的都城優加,對他來說太危險了。可雖然擔心得要命,心底卻有一絲狂熱的喜悅,因為他來了啊,他扔下千軍萬馬來找她了!

    她的心驟然狂跳,激烈得似乎要沖破胸膛。她還沒有找到逃走的機會,還有隱忍潛藏著,齊山也沒有等到,為什麼他會出現?這不是夢境吧?不管了,夢也沒關系,只要見到他就好。因為離別,才體會到了相思的滋味。不管了,不管了,不管了,她要跟他走!
   
   她情不自禁地向舞台邊緣走了兩步,雙手輕輕抓著胸前的衣服,眼睛捨不得放開他。她戴著面紗,在外人面前從不露臉,名字也改了,他是怎麼認出她來的呢?不過他這造型……哈,是誰給做的呀。不僅可笑,而且不專業。現在他的外形癡肥土氣,可那雙手卻沒做處理,依然修長有力,干淨整潔,真是好看得要死!

    想到這,她不禁輕笑出聲,把全場人都給驚了。

    這位麻辣雞絲小姐是什麼毛病?除了跳舞時熱情奔放,平時總是冷若冰霜的,誰也不理,今天怎麼對一個猥瑣的胖子另眼相看?難道她只是表面上清高,聽到一千兩黃金一天,立即就見錢眼開了?頓時,全場人的目光變得了然、輕視、後悔、理解、興奮、乃至色情起來。

    不過沈瀾的拳頭卻放松了,顯然對方初晴的反應感到還可以接受。這女人,露著胳膊、腰、脖子在這裡大跳艷舞,勾引男人,本來他氣得想掐死她,可現在看她一他眼就認出他,心裡好過許多。大概因為想著他,所以才能看破偽裝吧?先把她帶走,回去後再教育修理她。如果有可能,他希望把所有看過她跳舞的男人全宰了,那樣就相當於沒人看過她的柔美了。除了他。

     他的三個親兵是剛才得了信號就閉上了眼睛,半點沒看到。

    “兩千兩黃金。”包廂中的人似乎不願意丟面子輸給個鄉巴佬,加價道。

   “三千兩。”沈瀾半點猶豫也沒有,眼睛就定在方初晴身上,半分也捨不得離開。

    “四千兩!”那人又跟。

    然後,在楊老板的哆嗦和全場不住的驚唷中,方初晴的三倍價格競拍到了沈瀾所出的一萬一千兩!立即全場轟動!可了不得了,雖然台上的是個尢物,可這個價錢也太驚人了吧?這已經不是女人問題,而是男人尊嚴和臉面,誰也不會輸這口氣的。

    “兩位爺,兩位爺,請聽小的一句。”楊老板看到場上火藥味漸濃,氣氛劍撥弩張,連忙打圓場道,“本來尋歡作樂而已,何必傷了和氣呢?依小的看,萬兩黃金已經是極高的價格了,爺們不必再破費,不然不是折了我們的福氣嗎?:他沉吟了下,好像很為難似的,”雖說瑪拉姬絲小姐只是借我這小地方表演歌舞,但二位爺誠心“真摯”,今天我就托一次,代小姐決定,還是跟那們爺去喝酒談詩吧。“他示意包廂那邊。
   
    可不是“真的”嗎?真金呀!方初晴不是他的人,他本無法做主,但萬兩黃金能令他做出任何事,賣掉妻兒老小都行。所以就算那人販子回來,頂多分出些金子,相信人販子也就無話可說了。雖說這裡是銷金窟,可是碰到這麼大個冤大頭的機會也不多,怎麼能不抓住機會?管麻辣雞絲樂不樂意,這錢讓他看到眼裡,就絕不會再消失了,關鍵時刻,逼良為娃的事他也不是做過一次兩次了。

   不過,他得罪不起包廂裡那痊,因此最後的勝利者早就定了。感謝那土財主幫他擠出那麼多錢來,現在差不多了,他自然見好就收,免得他吞進去的東西還得吐出來。

    沈瀾一聽,啪的一掌拍在桌上,那上好的硬木桌子立即粉碎,“你什麼意思,老子出不起這錢嗎?”他的聲音很平靜,但任誰都被他的即怒氣嚇得一哆嗦,坐在他身邊的人自動散開了些,立即顯出他卓爾不群的氣質來,就連那可怕的外形都似乎變得英俊不凡了。

    “這位爺啊,到我金碧苑來是找樂子的,何必生氣呢?”楊老板強抑著心裡莫名其妙的恐懼,點頭哈腰地道,“我這不沒說完嗎,明天,明天瑪拉姬絲小姐會再跟您敘談敘談,您看這樣可好?看您還是從外地來的,風塵僕僕,不如今天由我作東,好好招待您,明天……”

    “她的每一天都是我的。”沈瀾打斷楊老板,聽著有些不講理,可方初晴卻心裡甜絲絲的。

    楊老板往包廂方向瞄了一眼,見那人穩坐如山,那意思是給自己撐腰了。所以,他雖然被沈瀾的氣勢和表現出來的武功嚇到,卻仍然強迫自己強硬起來,站直了身子,板著臉道,“這位爺,您這樣就沒道理了。人,是我的,我願意送她去哪兒,跟您沒關系。就算您錢多,我不收又能如何。”

    “人家麻辣雞絲小姐可是自由身,在你這跳舞而已。”人群中有喊了一句,唯恐天下亂。平時,他們稱方初晴為瑪交接班姬絲,興奮了,她就變麻辣雞絲了。不過沒關系,只要吃菜的人是沈瀾就好。

    楊老板眉頭皺緊道,“沒錯,她只是跳舞。但她的主人把她交找於我,重要時我可以做決定。哪位對此有意見?”

    “我有。”方初晴今天第一次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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