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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fang 發表於 2011-12-18 18:34
AH-1Z V.S. AH-64D
由台海作戰環境需求看陸軍攻擊直升機採購案
作者:張立德
三、地面目標與威脅
1.防空飛彈與火砲
未來適合解放軍在台海灘頭運用的防空武器,應會包括:俄製Tor-M1飛彈(射程12km)、FM-90飛彈(射程15km)、95式(採彈砲合一設計,飛彈射程5km,機砲射程3km)等機動防空系統,以及大批由單兵攜行的前衛1/2型肩射防空飛彈(射程5km)等。
其中前兩者的射程超過地獄火飛彈的最大射程,因此陸航攻擊直升機除充分利用地形隱蔽外,最好能夠攜掛射程更長的對地飛彈(如小牛飛彈)與輕型反輻射飛彈(如由響尾蛇飛彈改裝的短劍(Sidearm)反輻射飛彈),以從防空武器的射程外對目標進行攻擊,或優先對付防空武器與其射控雷達系統。而機上的感測系統之有效偵測距離亦應增長,以及早偵測出此類威脅,免遭解放軍防空武器伏擊。
另外,為求及早發現隱伏於雷達視線之下的目標,解放軍防砲單位通常會在8~10km處敵機可能進襲的路線上,派出對空觀測哨擔任預警任務;若這些觀測哨或特種部隊攜帶肩射防空飛彈,由於該類目標難於發現,對陸航的戰搜與攻擊直升機將會造成相當大的威脅。
2.正規登陸部隊
正規登陸灘頭正面寬闊,灘頭滿佈登陸艇、戰甲與機動車輛、後勤物資,脆弱性高,但登陸部隊亦將擁有戰機與野戰防空系統提供掩護。此時攻擊直升機適用的武器包括:射程較遠的對地飛彈、地獄火飛彈、反輻射飛彈、空射火箭莢艙、機砲與空對空飛彈等。而對從我軍地面部隊防衛空隙突入、企圖打擊我軍後方指揮與後勤設施的穿插分隊,亦是陸航攻擊直升機應優先對付的目標。
3.非正規登陸與空/機降輕裝部隊
均以輕裝的步兵為主,但空降部隊將擁有可空投的BMD-3裝甲戰鬥車,而以氣墊船登陸的部隊亦配有戰甲車輛。這類輕裝部隊的防空武器以肩射防空飛彈與輕兵器為主。
4.自奪獲港口下卸的部隊
若解放軍奪獲我方大型商、漁港口,在情況允許時,即可利用動員改裝的滾裝商/貨輪,搭載重型戰甲車輛與裝備至我方港口下卸,以進行更進一步的決定性地面戰鬥。該港口可能由戰機、護航艦防空飛彈與下卸的陸基防空飛彈擔任掩護,加上貨輪的噸位大,因此攻擊直升機應以搭載小牛飛彈等射程較遠、彈頭較大的飛彈為宜;並應攜帶反輻射飛彈、空對空飛彈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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