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7-5-12
- 最後登錄
- 2024-11-14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48758
- 閱讀權限
- 250
- 文章
- 364280
- 相冊
- 1
- 日誌
- 8
狀態︰
離線
|
陳先生(十七歲)在拍賣網網站上提出要約,表示要拍賣他的汽車,並於網頁上回答他人之詢問時,均一再稱該車輛「無事故」、「無重大事故」云云,黃先生(十九歲)因信賴陳先生所為之保證,於試車後,就拿父親所給的二十萬元與陳先生達成合意,同意購買該車,而交付價金二十萬元予陳先生,並與陳先生之母親辦妥該車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交車後黃先生將這部車送修車廠檢查,結果修車廠人員檢查後,竟然告訴黃先生這部車曾發生過重大事故,並將其證據向黃先生說明,黃先生深感自己受到欺騙。
一、關於陳先生年齡為十七歲,黃先生年齡為十九歲的部分
按民法規定,滿七歲而未滿二十歲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的買賣契約,未經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不生效力。陳先生的部分,因為其母親有參與交易行為,可以認為已經得到允許。而黃先生的部分,因為是其父親交給他作為理財之用,讓他可以獨立的使用,所以黃先生就其有處分能力之金錢對外與陳先生訂立買賣契約購買車輛,應認為契約為有效之契約,不因法定代理人未個別允許及承認而影響契約之效力。
二、關於陳先生保證「無事故」的部分
(1)黃先生主張於陳先生網站上稱這輛車並無事故,是因為信賴陳先生所為之保證才願意購買,如果陳先生有詐欺之故意,而且黃先生可以舉證證明,可以依民法規定向陳先生撤銷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請求返還二十萬元買賣價金。
(2)這部車為事故車的話,陳先生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黃先生得依民法規定解除契約。陳先生在將汽車交付給黃先生時,這部車必須要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而且因為黃先生有在網站上做保證,所以必須具有陳先生保證的品質。舉例而言,如果這部車之車尾防火牆、車體左前方大樑、車體右前葉子板、車體右側大樑等車體主結構曾遭撞擊扭曲的話,依市場交易行情車輛若發生過重大事故,其價值即會減少許多,黃先生可以請求解除契約,回復原狀,也就是說請求陳先生將二十萬還回來。
來源:聯晟法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