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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使徒的異象和召命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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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3 01:42: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經文:使徒行傳五章12至28節)

在第一世紀,為基督而活和作見證並不是容易的事。在很多地方,神的僕人都因為忠於他們的主而受到迫害、侮辱、監禁和毆打。在這段經文中,特別是使徒行傳五章17至18節,我們讀到撒都該人十分憤怒,他們「拿住使徒,收在外監」。不過,這些主的僕人在監裡時,主的天使在夜間打開監獄的門,帶他們出去,說:「你們去,站在殿裡,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19 – 20節)。我們這一課以這個命令作為基礎,這個命令來自至高的主,由主的天使向使徒轉達。順帶一提,比較天使和人的職事是有趣的。天使是神的使者,在祂的同在中服事祂,並等候執行祂的旨意;而被聖靈充滿的人也是神的僕人,也應該隨時為神效力,做祂想他們做的事。但天使和人都有自己的職事。天使有由神命定的限制;他們可以打開監獄的門,向使徒說話;但他們卻沒有傳福音的喜樂和榮幸——那是由恩典拯救的罪人的特權,他們由神委派,並得到聖靈加力實行這使命。這就是使徒那重大的特權。關於使徒和他們怎樣實行「去」這個使命,「站在殿裡,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我們會留意幾件事。

1. 他們的權柄
天使命令使徒去傳福音時,他們做甚麼?21節告訴我們:「天將亮的時候就進殿裡去教訓人」。但他們憑甚麼權柄這樣做?他們不是被禁止講述主嗎(徒四18、20)?他們傳福音的權柄是主自己的話和委派;而這也是你和我做這同一件榮耀工作的權柄(太二十八18 – 20)。我們告訴別人福音的信息並不是放肆。我們有來自神的權柄這樣做——每個基督徒都有!慕迪向別人講述基督時,那人說:「管你自己的事吧!」慕迪的回答是:「但這就是我的事呀!」——這也是我們的事。

2. 他們的態度
20節告訴我們,使徒不單「去」,而且「站」——換句話說,「站穩你的立場!」這代表公開、勇敢的認信。那麼,讓我們問一個問題:我們有沒有在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地方為主採取公開的立場,還是在某程度上成了秘密的門徒(太十23 – 33)?要在每個國家的基督徒都公開表明自己站在主那邊,為主耶穌忠心地作見證,需要付上很大的代價——不過,閱讀使徒行傳五章40至42節,並比較但以理書十一章32節(第二部分)吧!

3. 他們的無畏
20節告訴我們他們要說話;我們已經留意到,他們實際上被禁止這樣做——比較使徒行傳四章18節和五章27至28節——這樣做時,他們面對盛怒,更可能面對死亡!事實上,他們以他們的教導「充滿了耶路撒冷」。我們多麼需要這神聖的無畏啊!——因為今天也有聲音禁止我們發言——不一定是統治者、祭司、撒都該人或福音的敵人的聲音(雖然這在很多國家都是現實)——而是人的恐懼禁止我們為主發言(箴二十九25);虛假的尊重禁止我們為主發言;不一致的生命也可能禁止我們(多一16)。甚麼令使徒那麼無畏?
首先,他們被聖靈充滿(徒四20)。
其次,他們為神聖的無畏祈求(徒四29);第三,他們決意順從神(徒五29)。

4. 他們的聽眾
誰會是他們的會眾?我們再次在20節中找到答案——他們要「講給百姓聽」,這些百姓來自不同國家、社會和文化。他們要向平民百姓傳講福音(可十二37);他們也要向兒童(路十八16)、年青人(太十九16 – 22)、老年人(約三4)傳福音,正如耶穌所做那樣。哪裡有人,那裡就有我們的會眾。救恩是給所有會憑信心接受基督的人,我們有責任和榮幸令人們得知這個好消息。

5. 他們的宣告
他們的信息是甚麼?20節再次告訴我們——「這新生命的全部信息」;或者正如一個演繹所說:「告訴百姓關於這新生命的一切」;也就是關於是生命的主耶穌(約十四6);祂來給我們生命(約十10);唯獨在祂裡面才有永生(約壹五10 – 12)。也要留意他們要告訴百姓福音的「全部信息」。換句話說,他們要宣告「神的全部旨意」(徒二十27)。這正是今天十分需要的,而30至32節告訴我們這新生命,這福音的一些關鍵字眼:
(1)神(2)耶穌(3)代贖(「殺害」)(4)復活(暗示)(5)高舉(6)悔改和赦免(7)聖靈。
這要宣告的信息是多麼美好啊!我們有沒有這樣做?我們有沒有對百姓講述我們的救主?我們的生活是否享受神委派我們宣告的那新生命?

來源: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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