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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課是伊斯蘭民族公認的主命之一,也是伊斯蘭的要素之一,不承認其主命者,已背叛了伊斯蘭,按不信教論罪,處以死刑。但剛信奉伊斯蘭,不知其法律者,可以寬大處理。
承認天課爲主命而抗繳者,以抗繳論罪,不以叛教論罪,執法人員應向他強征天課,並處罰他,但不可超征天課。艾哈默德、沙菲爾主張:應向他強征天課,並沒收他的一半財産,以示處罰。哈凱姆之子白海宰的傳述:我聽穆聖說:“牧放的駱駝每四十峰徵收一峰三歲的母駝,計算時不能化整爲零,誰謀求主賜報酬而繳天課,那麽,他必得到報酬;誰抗繳天課,我們必強征他的課份,並沒收他的一半財産,這是我的養主的決策之一,不允許穆罕默德的家族使用一點天課。”
承認天課爲主命而仗勢抗繳天課者,應討伐他繳納天課。伊本·歐瑪的傳述:穆聖說:“我奉命征伐一些人,直至讓他們見證‘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叫他們立站拜功,完納天課。若他們遵令照辦,他們的生命、財産得到我的保護,但違犯伊斯蘭法律者則不然,由真主來清算他們。”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去世了,艾布伯克爾繼位,被當選爲哈裏發,當時阿拉伯人中有的叛教,有的僅禮拜而不繳天課。因此艾布伯克爾決定要討伐這些人,歐瑪對艾布伯克爾說:你怎能討伐只禮拜而不繳天課的人呢?因爲穆聖曾說過:“我奉命討伐叛逆,只是讓他們承認‘萬物非主,唯有真主’。誰承認,那麽,誰的財産,生命將得到我的保護,但違犯伊斯蘭法律者則不然,由真主來清算他們。”艾布伯克爾說:以真主盟誓!我一定要討伐對拜功和天課區分對待的人。因爲天課是財産的義務。以真主盟誓!假若他們對我抗繳過去給穆聖所繳的天課,那怕是一隻山羊羔,我必定爲此討伐他們。歐瑪說:以真主盟誓!真主確已開拓了艾布伯克爾的戰爭觀,我認爲這種觀點是正確的。
來源:伊斯蘭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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