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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教是對伊斯蘭教懷疑、疑慮、認識不清所造成的,爲了擺脫這些懷疑、疑慮,給叛教者提供一個反思、悔過的機會,並給他提供能使信仰重回到他的心中,使思想更加穩定的證據和明證。徹底消除他心中所存的懷疑、疑慮。因此,必須要規勸叛教者悔罪,即使他叛教數次,也要規勸數次。給他寬限一段時間,讓他反省作思想鬥爭,消除邪念,糾正思想。如果消除疑慮後端正了立場,重歸了伊斯蘭,承認了兩個見證詞,招認了自己所犯的罪惡,並表示與違背伊斯蘭的所有宗教劃清界線。 這樣他的悔罪真主准能接受。若執迷不悟,則對他要執行叛教的法度——處以死刑。
有些學者主張:給叛教者反省的時間爲三天。有的學者沒有規定反省的具體時間,而是耐心的反復勸導,作思想工作,直到確定無法挽救他,沒有重歸伊斯蘭教的希望時,對他要執行叛教的法度——處以死刑。規定反省期爲三天的依據是:據傳述:一人從沙姆來見歐瑪,歐氏說:你們那兒有什麽奇聞?他說:有一人叛教了。歐氏說:你們怎樣處治了他?他說:我們逮住他後殺了他。歐氏說:爲何你們不把他拘留三天呢?每天,你們給他供給飲食,並要求他悔罪,也許他能悔罪,接受真主的命令。歐氏說:主啊!你見證我聽到此事時,我不在場,我未命令,我也不樂意這樣做,主啊!我向你表白,他的死與我無干。
主張不規定反省的具體期限的學者們的依據是:《艾布達吾德聖訓集》中有:艾布穆薩主管也門期間,穆阿茲來到也門,在他跟前看到一個被捆綁的人。穆阿茲問道:這人怎麽了?艾氏說:這人原是猶太教,後改信了伊斯蘭,然後,又改信猶太教,成了猶太教徒。穆阿茲說:你先處死他,我再來與你坐談,這是穆聖的裁決。他連說這話三次。然後,命人把他處死。而艾布穆薩在穆阿茲來也門前二十天左右,已勸那猶太人悔罪,重歸伊斯蘭,而他執迷不悟。一說:他們已給他兩月的時間,重歸伊斯蘭。
邵卡尼說:衆學者對要求叛教者悔罪幾次的問題有異議;有的學者主張:勸一次。有的學者主張:勸三次。有的學者主張:在一個場合勸三次。有的學者主張:三天內勸三次。阿裏主張:一月內勸他悔罪。奈哈爾主張:無限期的勸他悔罪。
來源:伊斯蘭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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