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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結婚的不良後果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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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17:05: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結婚是至關重要的,穆民的官長歐瑪曾說過:除無能結婚者和淫蕩者外,一般人必須結婚。由此可知,不許出家修行,出家修行,不結婚會使人失去本有的許多益處,也有損於品德。所以,做爲穆斯林應該致力於爲青年人創造結婚的有利條件,提供必要的服務,以便男、女結爲伉儷。然而許多家庭置伊斯蘭有關婚姻方面的寬大律例和崇高教義不顧,使婚姻程式複雜化,設置障礙,致使婚姻危機,使許多男男女女遭受獨身的痛苦和磨難,迫使他們去進行不正常的交往'搞淫亂的關係。

婚姻危機的現象在城市比農村更爲嚴重。因爲在農村除個別富有的家庭對婚禮大操大辦外,一般家庭小操小辦,而在城市對婚禮大操大辦,擡高聘儀,攀比婚禮費用。這一方面使男方難以承受昂貴的聘儀和費用,另一方面這種高額的聘儀和費用給女人造成不良的後果,使她婚後的生活陷入困境。因此,有些男人在選擇生活伴侶時特別小心謹慎。致使找不到理想的女人而放棄結婚。所以,必須通過伊斯蘭的教義去對待婚姻,使女人未出嫁前具備美德,保守貞操,循規守禮。女方應放棄攀比聘儀,大操大辦等不良習俗。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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