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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我們的身份與我們的狀態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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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0 15:33:1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經文:歌羅西書三章一至十七節)

很多基督徒在其早期的信仰生命中都覺得失望,甚至缺少得救的確據。很多時候,這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這一課的教導。尤為重要的是:每一個信徒應該知道自己的地位與狀態,說得明白一點,就是他的地位與他的情況之間的差別。
在神的話語中,至少有七個真理,可稱之為「差異之處」,全部都涉及信徒的──基督徒若能慎思明辨便是有福的!這些差異之處就是:(1)律法與恩典之別;(2)信心與行為之別;(3)信徒與口頭表示信仰者之別;(4)舊的性情與新的性情之分;(5)基督的審判臺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之別;(6)救恩與獎賞之別;(7)信徒的身份與其狀態之別。我們所說的信徒的身份與其狀態之真正意義是甚麼?

(一) 我們的身份乃指我們在神面前及在基督裡的地位;我們的狀態乃指我們在人面前的經驗、行為及世界中的情況。
     按照我們的性情,神看我們都「在亞當裡」(林前十五22);就血統而言,我們生來就與人類的祖先亞當相連。但是,當我們重生之後,我們便由亞當(舊的創造之首)遷移到基督(新的創造之首)裡,因而我們得到了一個完全新的身份或地位──「在基督裡」。請參閱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因此,我們的身份就是神藉著我們與我們的主與救主耶穌基督的聯合,而賦予我們應有的地位。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或地位是絕對完全的,這就正如祂是完全的,神也把我們當作完全的,因為我們相信祂,並且屬於祂。但是,至於我們所處的狀態或情況,我們離開完全的境界相差太遠了!請查閱以下有關我們的地位與我們的實際情況的並列經文:-
(1)羅一7               地位:=「聖徒」;                                              情況:=「在羅馬」。
(2)林前一2           地位:=「在基督裡得以成聖的…聖徒」;  情況:=「在哥林多」。
(3)加五1,7         地位:= 第一節;                                                 情況:= 第七節。
(4)弗一1,3         地位:=第三節;                                                  情況:=第一節。
(5)西三3,8,9   地位:=第三節;                                                  情況:=第八及九節。
    就身份或地位而言,路加福音十五章十一至二十四節中的浪子是兒子,;就他的狀態或情況而言,他是流浪在遙遠的異鄉。

(二) 我們的身份永不改變,不會改進或變壞,而且永不改變;我們的狀態是瞬息萬變的,但應該與時俱進,有所改良。
     這是多麼奇妙的事!一旦我們重生(約三3),受洗歸入基督(林前十二13),便成定局,不可能有任何更改──林後五17。我們的地位是永遠確保的;但我們實際的情況卻是一直在改變的。我們有時會經歷到勝利,但有時卻經歷到失敗;我們有時會經歷到喜樂,但有時卻經歷到陰暗;我們有時會經歷到平安;但有時卻焦慮不安。為甚麼?因為在我們裡面,有兩種迥然不同的性情──那亞當的舊性情與神的新性情。(這將是第二課的主題。)但是,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已塵埃落定,已成定局。

(三) 神給我們的救恩與祂對我們的接納,乃取決於我們的身份,而並非狀態。
我們得救與否,並非取決於我們自己,而是取決於基督的身份,以及祂為我們所成就的。我們已得救(徒十六30-31),已被接納(弗一6),已被稱義(羅五1),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裡」(弗二6-10)──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羅八1)。當神關閉挪方舟的門之後,挪亞一家大小就安全無恙──並非因為他們的狀態如何,而是因為神已安置他們在方舟內,並且把門關上。因此,他們「在基督裡」是安全的。

(四) 每一個信徒有完全相同的身份,但都有不同的狀態。
在神看來,每一個信徒都被神算為聖徒(羅一7),並已被成聖(來十10、14);但我們時常所過的生活卻不像聖徒,並沒有過成聖的生活。這就應使我們謙卑,免得我們誇口。基督徒的狀態各有不同。有些人在成長,而有些人依然是嬰兒(彼後三18;林前三1);有些人是屬靈的,而有些人則是屬肉體的(林前二15,三4);有些人接受神的管教,而有些人則不順服神(太十一29;加五7);有些人降服於神,而有些人則不肯降服於祂(羅六13;提後四10);有些人熱心事奉神,而有些人則半冷不熱(西四12;啟三15-16)。

(五) 我們的身份乃出自我們有份於神的性情,內有那新的性情;我們的狀態乃出自我們仍擁有那舊的性情。
請參閱約翰福音三章六節;羅七18;加五17;彼後一4。雖然我們重生時接受了新的性情,但我們確實沒有失去那舊的性情。(這一點我們將會在下一課程看到。)

(六) 神藉著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所賜予我們的一切祝福,乃是在我們現有的經驗中可以去享受的。
我們得到「神在基督裡天上所賜予的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我們現在得以享受這些祝福。至於我們的身份,我們是神的兒女(約一12)、後嗣(羅八17)、稱義(羅五1)、君王與祭司(啟一5-6)及聖靈的殿(林前六19)。現在我們生活要像神的兒女,享受豐盛的生命,因稱義而喜樂,行事為人要像君王的兒女,以及讓聖靈管理我們的身體。換言之,我們「必得原有的產業」(俄17)。

(七) 雖然我們的身份與我們的狀態在我們有生之日決不會一致,但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每日都有進步,兩者之間漸趨一致。
當我們見到主的那一天,我們的身份與我們的狀態必完全相符──羅馬書八章二十九節;約翰一書三章二節。在我們有生之日,我們每天都要有經歷更新而改變,更有主的形像和性情,正如在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所說的。

來源:難以理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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