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524|回覆: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45元的代價值得嗎?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5-10 00:53:1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方姓賣家在網路拍賣上賣價值45元魔晶土。翁姓買家在去年七月底,在拍賣網站向方姓賣家購買魔晶,雙方因魔晶土的色差問題起爭議,買家因而在拍賣網站上留下負面評價。方賣家氣不過而到買家的評價留言上,反覆張貼400多條意見,還在公開的網站留下翁男的姓名、電話及住址並寫下「產品有問題?還是個人成長思想偏差乖戾胸襟狹小?您應該外表長相像恐龍,內心修養更像恐龍的人」攻擊對方等文字詆毀翁男的名譽,翁男自覺被騷擾只好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被告具有大專學歷,卻未能自我檢討情緒管理問題,在網路上散佈侮辱原告文字。

法律教室:

刑法第309條第1項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 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祇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不以侮辱時被害人在場聞見為要件(司法院30年院字第2779號解釋參照)。故只要在事實上有此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況,即足認為已達到公然之程度。又按「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而言。

方男對於翁男在網路上所表示之負面交易評價,其不虛心接受反面意見以求改進,反而心生不滿,公然在網路上,利用網路具流通性之手段以侮辱言詞相加,顯未能適度對待及尊重翁男,對翁男名譽之損害非微,惟仍認係翁男刻意給予負面之交易評價,始引發其本次犯行,係遭翁男之設計陷害,並沒有自我檢討其情緒管理問題,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智天使(八級)

你不理財,財不理你.你一理財,財就離你...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2-5-11 23:01:16 |只看該作者
網路上壞人一堆,比現實生活中更容易受害,大家要小心

Rank: 3Rank: 3

狀態︰ 離線
3
發表於 2012-5-12 14:35:06 |只看該作者
大家在網路上買東西 真的要注意 別受騙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5 03:58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