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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妻子對丈夫應盡的義務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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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4 18:15: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妻子對丈夫應盡的義務是只要不讓她犯罪,就要順服丈夫,爲丈夫貞于本身,保護家產,不要在丈夫面前愁眉苦臉,不要使他難堪,也不要在他跟前做出厭惡的形象。阿依舍的傳述:我問穆聖,女人最應該對誰盡義務?穆聖說:“對丈夫。”我又問:男人最應該對誰盡義務?穆聖說:“對母親。”穆聖曾強調丈夫的權利說:“假若我命令人對人叩首,那麽,我必命令妻子給丈夫叩首,因爲妻子最應該盡義務的人是丈夫。”真主敍述賢淑的妻子說:(……賢淑的女於是服從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隱微的)(《古蘭經》四:34)。經文的含義是妻子要順服丈夫,保守丈夫的秘密,保護他的財産,貞於本身。這便是妻子所應盡的最崇高的義務。也是夫妻白頭偕老,美滿幸福的因素。穆聖說:“最好的女人是你看她,她使你悅目,你吩咐之事則遵之,你不在時,保護你的財産,貞於本身。”妻子只要謹守這種美德等於爲主道的出征。伊本·安巴斯的傳述:一女人來見穆聖說:主的使者啊!我是婦女們派來的代表,真主規定男人出征,他們負傷,則有代價。他們捨生取義,則在真主闕前是永活的,得到真主的給養,而我們婦女支援他們,我們能得什麽代價呢?穆聖說: “你傳告她們,承認丈夫的權利,服從丈夫等於爲主道的出征。但你們中很少人做到這一點。”

伊斯蘭把服從丈夫與履行主命,服從真主聯繫在一起,這足以說明丈夫的權利很大。敖弗之子阿布頓拉哈曼的傳述:穆聖說:“如果一女人做了五番拜,封了萊麥旦月的齋,貞於本身,服從了丈夫,那麽,天使對她說:你隨意選擇一個入口進入樂園吧!”溫姆賽萊麥的傳述:穆聖說:“蒙得丈夫喜悅而亡故的妻子准能進入樂園。”而違抗丈夫,辜負丈夫的女人,則入火獄。伊本·安巴斯的傳述:穆聖說:“登霄之夜,我見到火獄裏女人占多數。因爲她們辜負丈夫。假若你給她們中的一人永世行善,而她偶爾見到你的一點不足時便說:我從你身上從來沒得過好處。”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如果丈夫要求妻子同床,而妻子拒不同床,丈夫抱怨過夜,那麽,天使詛咒這種女人直到清晨。

服從丈夫應以正義爲前提,不要服從他去違抗真主。若丈夫命她犯罪,則拒不從之。但爲了服從丈夫,可以不封副功齋,不朝副朝,也不許擅自離家出走,唯有取得丈夫同意則可。歐瑪之子阿布頓拉的傳述:穆聖說:“妻子對丈夫應盡的義務是:即使騎在駝背上也不可拒絕丈夫的性要求。除主命齋外,未經丈夫的許可,她不許封一天副功齋,否則她已犯罪,齋功不被接受。未經丈夫的許可,她不許擅自贈送丈夫家中的一點東西。否則,丈夫可獲代價,她有罪責。未經丈夫的許可,她不許擅自離家出走。否則,她必遭到真主的棄絕,天使的憤怒,直到她悔罪或回家,即使丈夫是虐待她的人。”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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